干净的衣袖,将她脸上血迹擦拭干净。
那白净白净的衬衫因此染上红色脏物,流艺澜有点于心不忍,侧开脸:“脏。”
他坂正她的脸,一本正经道:“我不介意。”
其实他个十分爱干净的人,要放在现在,估计会冠予‘洁癖症患者’的称号。
流艺澜没有再反抗,看着他认真的神情,心中如有只小蜜蜂停留,即甜蜜又嘈杂。
这种感觉太奇妙了,奇妙得让人害怕。因为有过这种感受,所以她害怕,害怕这感觉会带给她坠入深渊的绝望。
她不会忘记,第一次见到安俊灏的时候,也有过。尽管这种感觉在与安俊灏日后的相处中慢慢消散。
她心中的伤痛还没有愈合,那情愫依旧让她害怕。所以她抗拒了,推开他的手后跟上大部队,一路上一言不发。
他们没有回城,因为城池已经被彻底占领。
前线多日来的抵抗,失去太多兄弟。程冬林身边没有多少健康的人可以攻进城的。
他一直四处求人调兵相助,很多人都不愿意帮忙。那些天袖手旁观,好像故意看他死。
愿意帮忙的人,要么自己应故不暇,要么太远。恐怕他们的兵队还没有来,这里就没了。
前来参战的,只有辰君爵。
程冬林却算错一步。他没有料到对方实力,让辰君爵只带来一万人马。
其实这些原本足以应付,谁料对方会搞突然袭击!
人是基本撤出来,但城却没了。
部队在附近较隐秘的林子里扎营,安顿好后开始商讨夺回城池秘谋。
曹平将吴荒交给程冬林的时候,他没有说话,也没有悲伤,没有太多表情,甚至没有一丝留恋,直接找了个比较清静的地方,将人埋了。
吃完晚饭,程冬林不许人跟着,独自出门。
流艺澜静静的跟在他身后,不让他发现。等他走到吴荒的墓前坐下后叫她出来,她才现身。
程冬林从衣衫里拿出一个银手镯,手镯上面的龙凤纹很精致。他看着手镯,有点出神。
她就站在他身边,不敢打扰他。
不知过了多久,程冬林想起往事向她倾诉。
“这个手镯她让我卖了,这样可以让兄弟们多吃点。我舍不得,我知道她也舍不得,所以偷偷留了下来,准备等哪天将敌人赶出去再拿给她。她认识我的时候,清朝还在。那时我只是个整天游手好闲的小痞子。她的出现,让我明白一个男人真正需要具备什么。她嫁给我的时候,我一贫如洗。我不想太亏待她,就从宫里运出来的财宝中偷了这玩意。我不敢说真话,就说这是我祖祖辈辈留下来,专门留给子孙媳妇的。她当时高兴坏了。她真傻,要是祖祖辈辈留下的,哪还有这么光鲜。”
听程冬林的诉说,流艺澜一股心疼涌上心头。想起自己十多年的付出,最后得来无情的背叛,甚至在这段感情里丢了性命。
而程冬林和吴荒的故事,就像这天下最浪漫的书籍。不是因为故事有多出彩,而是在这脏乱不堪的世界,他们始终能保持开始的初心。这种护持到老的心态,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
见过许多最初恩爱无比的人。时间长了,过个七年八年,最后都成了有你没我,互相伤害的敌人。
特别是在婚姻的坚持里,男人最不堪一击,更别提程冬林这样优秀有地位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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