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前者往往混得很糟糕。后者会获得更多的机会和资源,然后这些机会和资源全都进入了潜规则的世界,不断循环。
胡慕肯定是后者。
他意识到罗恒秋的目光之后,带点歉意笑了笑:“不好意思,我太投入了没注意。”说着掏出块手帕覆在罗恒秋手上。
罗恒秋顿时一阵恶寒。他想是不是邓廷歌跟胡慕说过什么,或者胡慕从包嘉树那里听过了什么,总之他必定误会了。
他把手帕还给胡慕,自己抽了纸巾擦水。
“没关系。”
看演出时也仍旧能感受到胡慕热切的目光投在自己身上。罗恒秋见过许多这样的目光,他甚至还在心里比较了下,孔郁和胡慕,谁的眼神更热烈一些。
但胡慕确实让他不舒服了。
“放开。”在胡慕把手搁到他膝盖上的时候,罗恒秋终于忍不住出声了,“别做得太过了。”
胡慕也不恼,悠悠然收回手,嘴角带着点笑意说:“你怎么称呼?我跟邓廷歌关系挺好的,改天大家一起出去吃个饭?”
“……你最好小心一点。”罗恒秋低声说,“包嘉树心眼小脾气不好,小心整死你。”
“我和他快结束了。”胡慕说,“不用担心。”
罗恒秋:“……”
他不擅长对付脸皮厚的人,于是不说话了。
舞台上的剧情终于到了高.潮部分。
即便是第一次观看这种演出的庞巧云和邓啸也被感染。邓廷歌并不是主角,一开始两人在看到邓廷歌出场的时候会比较认真,后来随着故事的进行,渐渐也投入进去了。
邓廷歌事实上并没有掩盖男主角的风头。男主角的表演大开大合,虽然还带点脱不去的稚气,但情感充沛热烈,和角色非常契合。年轻热情的人,演澎湃汪洋的戏,一切都那么自然和合适。
主角有主角的派头,配角也个个出彩。邓廷歌演得适合得体,和其余人一样,是融在这个舞台和故事里的人。
罗恒秋突然觉得自己确实弄错了一件事。
邓廷歌是熬得起的。他确实不需要一夜成名,他可以厚积薄发。
这样的人热爱舞台和表演,热爱他正在为之奋斗的一切。自己若是再强行要他适应别处的规则,反倒很不合适了。他所喜爱的人并非不懂规则,反而是因为很明白深流的可怕,才苦苦地保存自己的一点初心。
要是毁掉了,也就完了。
胡慕眼看演出快结束了,又一次转头跟罗恒秋搭话。
“听包老板说,罗总最近在投资……”
“不是不知道我怎么称呼么?”罗恒秋烦得不行,冷冷瞥他一眼。
胡慕顿时语塞,半天说不出话,好看的笑容凝在脸上,有些难看。
☆、不要找我
罗恒秋平静地转头,不再理会胡慕。
胡慕自讨没趣,呆了一阵就起身走了。罗恒秋心想这都什么玩意儿,邓廷歌上哪里招惹过来的。恼了半天想起《古道热肠》是自己向包嘉树推荐的邓廷歌,很懊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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