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你也……?”
“恩……”
“我就说吧!”
“啊……”
“这下可好,托你的福,办公室电话、我俩的手机号全被拉黑了!咱现在可是彻底被当事人给讨厌了!”方泉气呼呼地把双手抱在胸前,倒在身后的靠背上,“找不着人,案子还怎么进行下去啊?!”
“找不着人的案子多了去了,最后不都结案了。”易钟明扶扶眼镜,扭头望向窗外,“而且这件事也不能全怪我吧?!”
“是啊,90%的责任确实不能算‘全’~~”
“你小子少在那里颠倒黑白了啊!90%的责任明明是在那个姓马的娘们身上,我顶多只占10%!!!顶多!!!”
之前收进来的那批案子中那个要求被告履行房屋交付义务的确认合同有效纠纷,在方泉拿到案卷的两周后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被告马女士在其夫去世后没有及时进行所有权登记变更,所以这个案子她的婆婆和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也应当被列为共同被告,需要到法庭来办理相关的追加手续。在方泉他们被放了几次鸽子之后,马女士就开始推辞说自己工作繁忙不能亲自过来办理,于是当时还在准备中院比赛的易钟明脑子一热想都不想清楚就与她约定上门办理手续。然而到了约定的前一天,易钟明又临时被通知去中院比赛,上门的计划只得泡汤,这令专门请假回家的被告大为光火。之后,为了保障审理时间不继续拖下去,易钟明让方泉将传票和足量的授权委托书寄给马女士,结果马女士在看到起诉状副本上原告“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的惯例性请求后更加大发雷霆,自此彻底表示不愿配合法庭的工作,并直接导致了现在办公电话、方泉和易钟明手机号都被对方拉黑的状况。
“如果你当时不随随便便答应上门,我们现在和马女士至少还有的谈……”
“怪我咯?我哪知道比赛会是那天?”都到这个关口了,易钟明居然还是显得那么游刃有余,真叫人来气。
“你怎么不知道比——”
“哎呀,听你们说的,现在是要找人吗?”前面的驾驶座上传来一声轻笑,“要不要我来帮你们啊~~”
“敬谢不敏。”易钟明板着脸回答道,“且不说这个案子跟你毫无关系,你那找人的水平我也是不敢恭维——你自己数数,你给我们庭带来了多少缺席判决啊,姓钱的!”
“没办法啊,欠下了一屁股债,正常人当然首先会想着要跑路咯~~其实很多情况下要找呢都是能找到的,只是这么做对我们不划算罢了~~当然对小明主审的案子我会多费心一些~~”钱鲲轻快地笑道,“你看今天这个,都已经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啥的快两个月了,我一打听到他的下落马上还是带你们去找他了。小明你看,我多么替你们的工作着想啊!”
送达的确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能找到被告当然也是极好的,不过突然被告知这种消息更像是给正常的工作添乱啊……方泉轻轻地叹了口气,望向车窗之外。
十五分钟之前,他和易钟明还在开一个热闹非凡的庭,这会儿他俩就不得不马不停蹄地赶往这个神出鬼没的民间借贷纠纷被告的所在之地。今天要是真能找到这个被告,那么为了防止他再次跑路说不准明天就得开庭,如果明天全天已经排满了庭,那么之前排好期的案子就得为今天找着人的这个案子顺延,然后又得把当事人叫来,又得再发一次传票……
……心好累……
一个星期前刚刚因为易钟明要去中院比赛经历了这样的地狱,难道今天又得yesterdayoncemore?!
这就是为什么方泉讨厌突发事件:它们不仅会打乱眼前的预定计划,而且会在未来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譬如马女士的案子……
……啊,世间的万事万物啊,你们怎么就不能好好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展,更好地配合我们的工作进度呢?特别是马女士之类的被告们,别要找他们的时候不知所踪,没空搭理他们的时候又擅自——
——等等,这马女士好像也不算是“不知所踪”啊?所谓的“找不着人”,仅仅是“联系不上”罢了。这位马女士只不过是没有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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