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觉得这辈子都不会找到像祈这样的好朋友,我想像以前一样,在他面前做个没有悲伤故事的潇洒假小子,让他成为我最后的净土。
即便我不够坦率,甚至不可理喻。
也许是我最近吃得太好了,也许是基因的强大,原本在娘胎里吸收了过量的药水,导致满月时全身毒发生疮而变得黝黑的皮肤,竟然慢慢白皙了回来,当然就算变回来,也及不上原本的,而且我也在这段时间发育加快,每天都会因为腿抽筋而整夜难眠。
这让人匪夷所思的漫长发育期真正是刷新了我对人体构造的崇敬之情。
因为实在太难受,我只好动用了送信赚来的钱买了些营养品。
巧在这段时间王义这小子搭错了筋,老是沐风前沐风后的叫,叫的我头皮发麻,烦不胜烦,最后我终于忍不住,恶狠狠的问:“你究竟想怎样?”
王义一向干脆:“让你当我女朋友!”
“王义,我不知道你究竟是出于什么心态,但是我必须告诉你,我跟你之间的关系没几个人会喜欢!”
就算是颜夕那么优秀的女孩子在他身边,都有很多人排斥她,我想如果换做是我,这事会闹得更大,我可不想惹祸上身。
“沐风,我以为你不是那种会在乎别人想法就不敢作为的人。我不喜欢自己的事总被旁人说三道四,所以这么多年我始终都不愿意谈恋爱,因为我觉得就算自己不在乎,我的女友也会受影响,一旦她受影响,我的日子自然就不痛快。”
“所以你只是需要一个能给你痛痛快快一次恋爱的女伴,而不是我沐风这个实实在在的人。”
“你错了,沐风。”王义摇头:“因为是实实在在的你,所以才有实实在在的恋爱,大家都是初恋,为什么就不能和和美美的开始,浪浪漫漫的进行?”
我叹了一口气,确实如王义所言,我也是没有初恋的悲惨女生,而王义这种男孩,同样不可能只有一次恋爱,他只是想留着初恋的美好,找一个大胆的女生,和她留段难忘的回忆,仅此而已。
那么既然大家都没抱着走太远的心思,谈谈其实也无关紧要。
“浪漫这种东西我从来不向往,我们俩的脾气也不可能会和和美美,所以如果你非要我答应你也不是不可以,只是你必须要明白,我不是个温顺的猫儿。”
浪漫?和美?
抱歉,我智商偏低,情商几乎为零,不能参透不能理解,也无法去表现,你王义自己看着办吧!
王义裂开薄唇,露出整齐的白牙,此时的他明媚的比过天上的日光,张开双臂把我拥进怀抱:“知道知道!就因为你不是猫儿,所以我才喜欢!”
他拥抱我的时候微用了力,我能感觉出他从心底而发的愉悦,我也明白这只是他得到了想要的东西而释放的情感。
爱情这种深奥的东西,他其实根本不懂,当然,我也不懂。
于是这样,我们两个懵懂无知的孩子,并肩逛校园的身影成了学校的第一关注风景,我自然也成了众矢之的。
我通过电话告诉了祈这件事,他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睡着,然后才听他低低的问:“你喜欢他吗?”
喜欢吗?似乎没什么感觉,但也不是讨厌。
总之恋爱还是要谈的,谈谈学校里的,总是觉得纯洁些。
“或许是喜欢的吧!”我顿了顿说:“或许我也想看看,灰姑娘和王子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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