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相遇,他的头被她的伞尖儿戳出一道伤口;
第二次相遇,他满是工作资料的手机被她撞进下水道;
第三次相遇,她醉得人事不省,将他当成出租车司机使唤了两个小时。
前两次她行色匆匆,完全不知道给他造成了麻烦,第三次更是醉得胡话连篇,恐怕她到现在也不知道那晚她是怎么回的家,怎么换的衣服,怎么在一个男人的怀里趴了半个小时。
那日之后两人再没见过,沈仲南工作忙,四处飞,与她短期内三次偶遇已算稀罕事。
按老话来讲,三次偶遇似乎可以说明缘分这个东西的奇妙,可第四次迟迟没有发生,说明缘分奇妙归奇妙,不够也还是不够。
三年后的今天,第四次来了。
沈仲南对着镜子扒拉一把头发,额头上被她戳出来的疤还在,只是淡了些,藏在头发里。
这天,沈仲南跟着这辆出租车跨越大半个城市,一路跟到了城南一处偏僻街区。
这里路很窄,那辆出租车先行拐进一个小区,出来时被一溜车憋了很久。待沈仲南谦让了半天终于挤进去时,刚好那辆车空车出来,憋着的车也都托他的福一个个散了。
待两车慢吞吞错身而过时,司机师傅降下车窗,鉴宝似的紧盯着瞧,心里叹道,“娘的,有钱人往这儿跑什么?”
正仔细盯着,对方车窗降下,露出一张俊脸。看那形象,不是名门就是望族。没等多看几眼,人家连人带车轻飘飘地从他身旁滑过。
“里头没路了出不去,要出来得原路绕回来!”司机师傅抻着脖子喊了一嗓子。
他印象中的有钱人无礼又傲慢,也没指望人家能搭理他。不过这个不一样,他按了两下喇叭给了回应,之后停在一个绿色垃圾桶旁——刚才那位女乘客下车的位置。
沈仲南下车望了望。他的左手边是一栋居民楼,也是从小路拐进来以后的第一栋楼,前面还有好几栋。这是老楼盘了,估计是在八,九十年代盖起来的。她应该就住这栋,只是不知道住在哪户。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搬到这里的,上次送她回的那个家,相距这里可是一南一北,离得很远。
不急,从见到她那时起,他今日就没别的事了。沈仲南悠闲地寻到楼下一棵枯树丫,在那儿抽了一根烟。
小区里忽然来这么辆车,这么个人,格格不入,分外显眼,来回几个拎菜的行人全都看他。其间有个大婶过来问他,“你找谁啊?”
这地方来个外人的确容易引起注意,他不想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踩点儿的怪人形象,于是含糊地说:“等人。”
大婶将他上下打量一番,似乎在进行好人认证,认证通过后,大婶说:“小伙儿可真俊啊!小程的朋友吧。”
看他但笑不语,她近一步描述一番,“长头发,大眼睛,挺白挺瘦的那个,一单元302的对吧?”
原来她姓程,住这栋1单元302。
沈仲南索性顺水推舟,“对。您认识她?”
大婶一乐,“认识认识。我刚才跟她一块儿上的楼。后来我又下来买酱油,顺带着买点菜。我一猜就是她。她可是我们这儿的头号美人了。”
大婶很是热情,若不是天太冷她受不住,恐怕还要拉着他聊半个小时。
被人围观数次,沈仲南觉得还是回车里坐着比较合适。
人已经寻到这个份儿上,不会凭空消失。他也无需操之过急,以免把人家吓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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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居室的老房子没有客厅,进门就是一条通往厨房的小走廊,旁边有一个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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