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溪桥接过来,打开一看,竟然是枚戒指。闪着光泽的金属以流畅的线条勾勒出了类似叶子的轮廓,中间缀着一小颗钻。
“我找人定做的,说想把薄荷的元素的加进去,最后成品是这样,我觉得还行,钻不是很大,因为觉得太大的话整体外观就不好看了,会显得比较蠢,不过你要是不喜欢,我可以再送你别的款式……”敬宇红着脸语无伦次的解释。
“为什么要送戒指?”于溪桥拿着手里的小盒子,感觉内心深处被戳了一下,他从没想过会收到这个。
“呃……因为觉得你好像一直没什么安全感,我知道承诺这种东西可能不靠谱,所以想给你一些实实在在的安全感,我不是一时心血来潮,而是想要认认真真和你一起生活。如果你愿意,我们去多伦多结婚吧。”
终于说出了这句话,敬宇低头等待着对方的回答,他不太确定会得到怎样的答案。等了半天,于溪桥都没有反应,抬头才发现,于溪桥的眼里竟然涌出了泪水。
敬宇有些慌,赶紧伸手帮忙擦掉他脸上的泪,说:“你别哭啊,我不想给你施加压力,你要是不愿意……”
话还没说完,于溪桥已经抱住了他。
……
有人说,选择了加拿大,就选择了冰雪。这里的冬季几乎能独占半年,春夏秋只能挤在另半年。而多伦多的冬天,常常是一副童话般的冰雪世界。
“幸亏你已经好了,要不然,我要整整半年守着个睡美人了。”敬宇一边说着,一边拉住于溪桥戴着厚手套的手。
“我啊,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要是依然是个病号,也不会有勇气和你跑到这里来。”
不远处有几个小孩子在小区的一处斜坡上滑雪,发出一阵欢快的笑声。跑在前面的白色拉布拉多立刻被声音吸引,停下来朝着声音的方向看去。
“薄荷,过来。”敬宇一唤,小狗就摇着尾巴朝他跑来。
刚来这里的时候抱来的小狗,现在已经两岁了,活泼聪明,非常听话。敬宇给它起名叫薄荷,于溪桥简直不能理解他对薄荷那执着的偏爱。
“因为那是你的味道。”敬宇调情般地凑到他耳根处说。
于溪桥看着身边一人一狗在雪地里嬉闹,突然想到,自己曾经那般憎恶的季节,如今竟然觉得如此美好。如果没有遇到这个人,自己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呢?
“溪桥,发什么呆啊,快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敬宇不再叫他桥哥,而改口为溪桥。于溪桥没有父母,他甚至不知自己名字的由来,但是在前几天,两人第一个结婚纪念日,他收到了敬宇送的礼物,一只青花瓷的细颈花瓶,瓶身上有首诗——
一树寒梅白玉条,迥临村路傍溪桥。
不知近水花先发,疑是经冬雪未销。
敬宇说:“从刚认识你的时候,就觉得你像瓷器一样精致。”
这个人啊,明明那么害羞,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有这么多情话了呢。
“你站在雪地里小心感冒,动一动才不冷嘛。”敬宇见于溪桥一直看着自己发呆,终于领着薄荷跑过来重新拉住他的手,拉着他向前走去。
曾经犹豫很久,要不要把自己交给他呢,一旦迈出这一步,就要面对未来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包括也许有一天他会厌倦。现在看来,这个有着清澈眼神的大男孩,一害羞就抿紧了嘴唇的家伙,是把他整颗心都交给了自己。就算未来不确定又怎么样,只要两人还在一起,还相爱,就是生命中最值得好好珍惜的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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