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吸食过人血,但吸血鬼的本能让他非常清楚自己眼前正摆着一桌豪华的大餐。
光是用闻的何煜都知道,比起自己吸过的那些动物又腥又臭的血来说,面前这个男人的血绝对是至高的美味。
但何煜却清楚的知道自己不能去吸这个人的血。
眼前这个浑身是血的男人以及出的气比进的气多的了,如果自己趁火打劫,这男人绝对活不过日出。
更不要说眼前这个男人,竟然还是他在这个世界的任务角色之一了。
何煜看着眼前昏迷的男人脑袋上跳出来的人物信息,无奈的蹲下身叹了口气,并又一次确定了这个游戏的恶趣味。
先不说吸血鬼和自己的食物(人类)谈恋爱会谈出点什幺来,光是美味道在眼前却不能碰就足够折磨人了。而且现在还不止是不能碰的问题,他还要负责把自己的食谱上名列首位的美味(人类)救活。
你能想象当你饥饿难耐看到一颗削了皮准备下锅的土豆时,却还要忍着肚子饿将削掉的土豆皮原分不动的贴回土豆身上吗?
真他妈的作孽啊……
何煜长叹一口气,伸出手将面朝下趴在地上的男人翻过身来。何煜打量着男人棕褐色的卷发和那张充满了欧洲气息的面庞,伸出一根手指沾了些他身上的血液送入了口中。
“不能吃,舔舔总可以吧,浪费可耻啊……”何煜舔净手指上腥甜的血液,苍白的面庞露出了到这个世界以来第一个满意的笑容。
“你说是吧?特雷斯。”
是不是能救活特雷斯其实何煜心里也没个底,且不说他现在是个吸血鬼,就过去的几辈子他都没有过救死扶伤的经历。这让何煜皱着眉头纠结了好一阵后,才终于决定不论其他,先给人把身上冒血的窟窿给堵上再说其他。
可就当何煜准备下手去扒特雷斯的的衣服时,却在碰到对方衣物上银白的扣子时被烫的叫出声来。
何煜黑着脸看着自己被烧焦的指尖,伸手在特雷斯正在冒血的伤口沾了点血,随后那焦黑的指尖便在瞬间恢复了原装。
“啧,银的?”
何煜重新打量了一番眼前昏迷的特雷斯,当他的目光略过特雷斯这身黑色猎装上银白的装饰后,心里隐隐有了个定论。当何煜注意到特雷斯斗篷下的腰间藏着一个隐隐透出让他厌恶万分的水皮囊时,何煜更是确定了特雷斯的身份。
这下可好,自己遇到的这个任务角色不光是一个食物了,还是一个立志要翻身农奴把歌唱的食物。
试问有什幺人会穿着一身看上去廉价破旧的黑猎装还带着一身银饰,就连水囊里还装满了圣水到处乱逛?
首先肯定不是那些疯狂的圣职者,那些圣职者喜欢白色简直到了病态的程度,他们恨不得从里到外从头到尾一年四季都浑身戴孝,决计不会穿着一身黑衣到处乱跑。
“真他妈的倒霉,竟然是个血猎。”何煜砸了咂舌,站起身用脚把特雷斯腰边挂着的剑一脚踢开,剑身上的银光刺的何煜直皱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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