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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几天就会去兑现,你要确定你的账户里有足够的钱才行。”

对于陆启臻的挑衅,滕明没有什么反应,只是无奈地耸了耸肩:“你随时都可以去兑现,滕氏的银行里这点钱还是有的。”

卷二第12章

当天晚上欧阳连尚回到家之后发现陆启臻已经不见了。

茶几上留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儿童基金会的资金到手,我回家了!

连署名都没有,只有那龙飞凤舞的字告诉欧阳连尚写那纸条的人是陆启臻。

他看着空荡荡的房子,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做了什么事。把钥匙交给那个叫滕明的病人,让他过来看看陆启臻,是不是自己做错了?

回忆起来欧阳连尚才察觉到事情的不对劲。

自己为什么要把钥匙给那人?让他直接按门铃不就好了?!

可随即一想,当时自己是考虑到陆启臻有午睡的习惯,最近几天更是格外嗜睡,如果滕明忽然按门铃吵了他,让他受惊,反而更加不好。

原来自己是因为这个才把钥匙给滕明的,为了陆启臻,真是什么傻事都干了。

欧阳连尚还记得大学的时候,有一次陆启臻约他一起去看某个摇滚乐队的演出——那时候陆启臻是个摇滚青年,每天喜欢看各种地下乐队的演出,和他的医学院高材生身份截然不符,让人有些无法理解他的这种神奇癖好的同时,更加觉得此人是神秘无比的。

那次陆启臻约他翘课去看演出,约好晚上7点在北校门见——演出是七点半开始,他们步行过去要走十五分钟。

欧阳连尚记得非常清楚,自己一直等到晚上十一点,宿舍都要锁门了,陆启臻还是没有出现——按道理,那演出在十一点的时候差不多也该结束了,陆启臻怎么还不出现!

结果,他回到宿舍的时候,发现陆启臻已经穿着一身皮夹克,倒在床上睡着了——这让欧阳连尚哭笑不得,因为陆启臻是躺在他的床上的,连鞋子都没脱。

他们学医学的多多少少都有些洁癖,整天听教授说这里有多少细胞那里有多少细菌,感觉全世界每个角落都充满了细菌和病毒,对于从外面回来不换衣服就到床上睡觉的这种行为,医学系的人素来都是嗤之以鼻,觉得这种人简直“非我族类”。

陆启臻以前也很少做这样的事情,他也非常爱干净。可这天,似乎是玩太疯了,这会儿都已经进入深层睡眠了。

还有一次,似乎是班里有人突发奇想要给系主任一个大惊喜,叫大家都准备好,在系主任进来的时候一起高呼他的名字,然后祝他生日快乐。

陆启臻是抽签抽到在门口望风的,虽然他极其不愿意担当这个任务,但比起放礼炮,他还是选择了前者。

结果那天走进来的人分明就是医学院的院长——系主任有事去外地开会了,那堂课由院长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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