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欢和廖晋虽然都不是好相处的人,但他们二人性格上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廖晋会在遇到事情的时候,迅速辨别情况是否对自己不利,来调整自己的态度及应对方式。而余欢不会这么做,他并不是没有廖晋聪明,只是他的骄傲不准许他妥协,他认为自己对这个世界已经妥协得够多了,宁愿一条路走到黑,也不愿为了途径向别人摇尾乞怜。
其实现在的余欢早已不同往日,几个月前,余欢和朔司彻底翻脸,车子房子全部归还,这件事人尽皆知。他当时几乎是身无分文离开了原本的房子、原本在的店,跳槽到另一家。
曾经多少人捧着钱围着他只想他看自己一眼,而现在,朔司碰过的人,又有谁敢去碰。他走投无路去了那家店,却发现那不是纯粹的牛郎店,他们在店内向客人兜售毒品。
余欢无法接受,几天前把还要求他兜售的毒品拆开撒了老板一身一脸。若是在以前,他即便把那包东西带包装一起塞那人□里,也没人敢怎么样。然而放在今天,这种行为必死无疑。
在他被毒打了一顿拖上车准备拉去荒郊野岭时,是与他素不相识的小凝救了他,抛出名号把那群人吓跑,把他弄医院去,将手上的伤口缝合。
他一句话也没有说,小凝却表示有办法让那班人从此不再骚扰他,于是几天后道上开始传他是玄魏的新欢这件事。
当时身在台湾的玄魏还不知道自己被小凝卖了个彻底,如果他问小凝原因,小凝大概会回答——因为爱情。
小凝后来告诉志冰自己有个秘密要跟他分享,志冰问道“余义工你这次是捡了流浪狗流浪猫还是流浪兔子呢?”
小凝说自己堕入爱河了,志冰说好吧,这次是人。
在小凝锲而不舍怂恿余欢去吃宵夜不遂后,后者伸手叫了辆的士,留下一句“我要回去睡觉了。”就扬长而去。
小凝看着计程车的屁股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紧身衣与同伴才赶到,喘着大气问:
“欢哥呢?”
小凝没回答这个问题,说:
“走,吃宵夜去。”
转身就走。
粉色衣服见状,说:
“你别在意,我知道他心里很感谢你的。欢哥就是倔强,其实他最近心情不好,弄成现在这样,什么都没了,还要委屈在我们家。他以前每天用护肤霜保护的手,还被割了道口子,哎,我看着都心疼。”
“待会儿给他带点宵夜回去,他肯定吃不惯家里的方便面。”
紧身衣说。
小凝抬头看着他们,心想这两个人虽然奇奇怪怪像人妖,原来人也还不错:
“欢欢也不是什么都没有了,还有你们对他好。”
“我们对欢哥的好,都不及他以前对我们万分之一的好。”
粉色衣服苦笑着回想,“那时候我刚出道,有个喜欢性虐待的客户差点把我整死,有段时间天天来找我,后来突然有一天他就不来了,我以为是我运气好他玩厌了。后来才听说,欢哥答应陪他一晚换他以后不要来找我…我当时根本跟欢哥不熟,他就是高高在上的,只不过有一次他掉了一枚戒指,我捡到了还给他,压根都没想他会记住我。”
紧身衣点了点头说:
“欢哥是好人,那次我被一个骗婚的女人把家里所有东西都骗走了,我都慌了。欢哥就坐在旁边看着我,什么也没说。等到我哭完,他递了张支票给我。等他走了,我看到他刚才坐的那地方有二十几个烟头,我才知道我哭了那么久。”
余欢回到借住的那间公寓里,本来粉色衣服他们一人睡一个房间,他来了,他们硬是让他单独睡一间房,俩人挤一间房去了。
余欢躺上床,他看着天花板,他的呼吸起伏均匀,一手遮住那双只有在独自一人的时候才敢落寞至此的漂亮眼睛。
有透明的液体从指间渗出来,低低的鸣泣声在这间稍显狭窄的房间内久久不能平息。
这边厢,玄魏以自己身心严重受伤为借口赖在廖晋的办公室不走,表示如果赶他走他要报警以严重伤人罪逮捕仇昧,仇昧差点被囧哭了。
廖晋自顾在沙发上翻着杂志懒得理这个人,他觉得吧,如果一个正常人去跟一个脑子不健全的人计较,只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个人脑子也不健全,基本上是连脑子都没有。
廖晋认为自己有,而且很有,一个有的人会通过跟一个没有的人计较来证明自己有吗?不会。
这么想了想他觉得身心都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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