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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思想文化方面,鲁迅发表首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周作人提倡“写人的文学”。

总之时局动荡、乱花纷纭,人多的地方就在打仗,可谓是无处不流血,无处不死人。

怪事年年都有,在和平年代总会被人拉出来大作一番文章。但若是于乱世中发生,死不了几十万条命,引发不起国际性质的纷争,便是无人在意了。

而我要说的怪事儿,便是一件无甚分量,无人所知的故事了。

北洋这个时期,群雄纷争狼烟四起,简单来说就是个占地为王的时代,只要有枪有人,谁都能当老大。枪这东西自是有门路得到,而我大中华之特点乃人口众多也,四万万同胞免不了成百上千个好汉想要称王。因而风流人物层出不穷,所谓内战更是此起彼伏,今天你碰我,明天我便让你兜着走,护国战争以后又有了护法战争。

刁克戎本是皖系大佬段祺瑞手下的一员旅长,随着傅良佐进了湖南,本以为即便是两边打起来磕磕碰碰挨过了风头,还是有官可做的。可不想兵败如山倒,被唐继尧这厮一直逼入了山区,鏖战到最后,小命是保下来了,手下的兵不是战死了,便是弄丢了,清点人数千余人的部队啊,最后只剩了百人不到。

可最糟糕的不限于此,刁克戎发现自己迷路了。

小兵没了,多用点力气骗骗抢枪也就凑齐了,但在大山丛林里面迷了路就可不是能泰然自若的事情了。没有粮食和水,没有暖衣裳,林子里杂草生得密,约是有人高,可没人看得清底下究竟是个什么路况,若是踩了空坠入山涧,那便是大罗神仙也救不回来了,更别提暗里潜藏的猛兽蝮蛇了,随便遇到哪个那都够呛,费力气费子弹,不定又得少几个人。

但刁克戎是个什么人物?祖上不是当官的便是带兵的,即便是到了父辈一代家业衰落了,血液里淌着的野性与蛮性依旧将他推到了时代的风口浪尖,凭着打小练成的一身好本领以及父母督促下积累的一肚子军书,刁克戎成了傅良佐旗下的一员猛将,吃香喝辣,佣兵数千人,你倒别说千人这数字小,青青少年白手起家坐上这位置,凭靠的得是实打实的战绩。

除了真本事,单从长相来看,刁克戎就是得带兵的。

刁克戎天然生得一副凶相,浓虬眉,铜铃眼,短发若刺毛,肩宽脚长,八尺多高。行军之人中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往往有两类,一类生得正气凛然,近乎于英雄,而刁克戎明显属于另一类,生得凶气莽然,近乎于土匪。前者令人心生敬仰,而后者便是让人心生畏惧了。

打过的仗不少,输一场赢一场,那都是兵家常事,所谓否极泰来,刁克戎从不过分在意。但小命一辈子只有一条,本来就拴在裤腰带上了,更不能掉。刁克戎领着兵蛋子们在原地歇了片刻,喘两口大气,顺便考虑考虑底下究竟该怎么走,往上还是往下。往下的话后面便是敌兵,在武器人力都欠缺的情况下那就是个死,往上走路况不明,情况好点借着山势看看路,观察观察底下的状况,情况不好...那还是个死。

横竖就是一死了,不如拼了。刁克戎咬咬牙,领着稀稀拉拉不到百人的军队,一步一哼哧往上爬。

“都他妈是唐继尧那厮不地道,全来阴的。”

“段合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动动脑子也知道不该和孙大炮抗。”

“全他妈给我住口!”

兵蛋子们大多年纪轻轻,十□岁模样,最大的也不超过二十五。有几个小的一路上叫苦不迭,看着刁克戎那脸色,终究还是住了口。于是一队人缄默不语,全心留意脚下,居然是再无死伤到达了山顶。

令所有人喜出望外的便是,山顶上居然有座庙。

列队里瞬间沸腾了,如同沙漠里的落荒者见到水源一般,急不可耐向上奔去。而队伍里有见地的并不抢着往上,一个小名儿唤作黑狗的小兵拉住刁克戎,问道:“旅长,庙里面的和尚...怎么处理?”

刁克戎咧嘴笑道:“听话的,留着;不听话的,处理掉。”

黑狗竖拇指,哈腰道:“旅长果真有见地。”方簇拥着刁克戎进了庙。

庙不大,可也不算小,容纳几十个僧侣不在话下。与所有的北洋军队一般,刁克戎一行人刚进了门,便是搜、砸、抢,可搜不出什么东西,没砸出办个银元,在大堂、厢房等走了一遭,别说吃的了,连个和尚都没看到。

若是个破庙还能说得过去,但邪门的是,这庙内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分明就是每天被人打扫的模样,于情于理,不该没人呐!

终究是佛门禁地,有的兵犯了怵,一个叫豹子的问道:“旅长,这咋办呐?”

刁克戎不认这邪,红了眼吼道:“搜!刨地三尺也得给我找出来!”

刁克戎一嗓子大大鼓舞了士气,本就是亡命之徒,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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