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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当初是因为什么才娶沈宁当了夫朗,此刻,他都只有庆幸,庆幸,沈宁是他的夫朗,虽然他的夫朗此时对他并没有那当面的想法,但是,总有一天,会有的!

既然有了目标,再想想自己,唐彦修在心里叹了口气。

身上的病,也就不能再拖了!

第12章买山买地

发现了溶洞,就相当于有了个天然冰箱,这让沈宁又有了很多的想法,当然,在此之前,他得先把这个“冰箱”买回来!

于是,原本就有的想法更加明显,反正,早晚都是要买的,干脆现在就去买回来!

想好了,沈宁就到屋子里去找唐彦修,让他陪自己去找里正。

“唐彦修。”沈宁敲敲门,这种时候,唐彦修一般都在房间里休息,或者看书。

“进来。”

沈宁推门进去,果然看见唐彦修坐在椅子上,而他面前的桌子上,摆着一本书。

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这么多的书!

沈宁已经开始学习写字,自然知道这个世界的纸有多贵,白纸一文钱一张,还是最差的!更别说集印成册的书本了。

看着进门的沈宁,唐彦修说了一句让他吐血的话。

“我教你的五个大字,会了吗?”

这就跟一个大学生,无奈要跟着幼儿园的小学生一起学习怎么写字,结果老师还特别不放心,是不是得提醒你,要认真学习,不然你就文盲了……

除了一口老血,沈宁实在不知道还有跟什么能表达他的心情。

罢了,就当是学习一门外语了……

可是,明明说的都是一样的,写出来的字怎么就差那么多……

想想唐彦修写的,再想想自己那一□□爬字,沈宁很有自知之明的不去浪费纸张了。

“学会了。”憋屈归憋屈,该学还是要学,只是,要是没这么别扭就好了!

“来写给我看。”

唐彦修笑看着他,沈宁走过去,蘸了点水,在桌上一笔一划的写了起来。

“已经学会了。”唐彦修有些感慨沈宁的悟性,就他所知,一个人要是到了十五岁以上,再学习写字就很难了,没想到沈宁学的这么快。

每天五个字,基本上教过两遍就会写了,有时候甚至还能举一反三,写出其他的字。

要是个小子,说不定也是个考科举的好料子!

唐彦修在心里感慨,沈宁却是一点都不满意,没其他的,就是字写的太丑了!

在现代,再怎么说他好歹也是写的一手漂亮的正楷,这乱七八糟的字是什么鬼……

看着沈宁皱着眉,唐彦修就知道他这小夫朗在想什么,又有些感慨。

“你有什么事吗?”练字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得慢慢来,唐彦修只能先转移沈宁的注意力。

“那个,你能不能陪我去一趟里正家?”沈宁把自己的打算跟他说了。

“你说,你想把那一整座山买下来?”唐彦修的表情难得的有些震惊。

“怎么了?不行么?”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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