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一个女孩儿,还不想过稳定的生活?”我简直不敢相信她说的话。
是的,我漂泊惯了,心定不下来了。她说,我十四五岁就离开了家,到处流浪。那时候我非常渴望能离开家,离开父母,独自生活。那时候是我最叛逆的时候。
我穿各种各样的奇装异服,理各种时尚新潮的发型,跟形形色色的坏男孩儿打交道,却不得不做着最苦、最累、最低贱的工作。那个时候工资低啊,给人家做保姆一个月才五百元。
我清楚地记得我的第一份工作是给长春一家有钱人做保姆,男女主人都是三十七八的年龄,他们的小孩却只有一岁多。活儿倒不重,每天就是洗碗、择菜、做饭、洗衣服、看孩子,可是一天到晚都闲不住,到晚上躺在床上,累得都说不出话来了。
最麻烦的是看孩子,你知道,一岁多的小孩子是最淘气、最不安分、最让人费心的,会走路了,也会说话了,整天跑来跑去的,我还得时时刻刻跟在他后面,防止他被磕着碰着,否则我就惨了。
这还不算什么,最让我受不了的是那家男主人总是找机会调戏我。当时我只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女孩儿啊,他就起了这样的淫心邪念,真是把人恶心死了。
他在里屋换衣服,命令我进来打扫房间,我一进房间,看到他脱得一丝不挂,一根大**直挺挺地竖在那里,像一门大炮似的,我一下子满脸通红,吓得我赶紧跑了出去。
他竟然恬不知耻地笑嘻嘻地说,怎么了?害羞了?你还是个小孩子,懂什么?没事的,咱们都是一家人,我换我的衣服,你扫你的地,不影响的。我被吓得连做了好几晚的噩梦,连饭都恶心得吃不下了。
后来他又找各种机会、各种借口往我的身上蹭,摸我的大腿,捏我的屁股,我气得恨不得用切菜刀把他砍死!砍死!我委屈得晚上一个人躺在被窝里抹眼泪,枕头都湿了,我用指甲狠命地掐自己的肉,都快掐出血了,我真想用我攥紧的拳头一拳把他的头打烂!打烂!
可是到了第二天,我还是忍气吞声、继续埋头做活。到月底,我终于坚持说不干了,男主人也知道是怎么回事,劝女主人不要再留我了。
之后我又做了各种各样的工作,十九岁那年,我的好姐妹们都在长春做起了小姐,我不愿意做小姐,只身一人去了四川,闯荡了一年。
那时候我跟父母关系也不好,父母也不管我。到了四川,一个人也不认识,经历的苦难可想而知。后来又回到了长春,在长春做理发师。我甚至有好几年不回家,在各地漂泊、流浪,我四海为家,像个男孩子一样。
我有一颗不安分的心,总喜欢闯荡,也许等我老了,才能安顿下来。我不想找男朋友,但也绝不是水性杨花,只是现在不想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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