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短信,说已经转账给他了,问他收到没有。
采采回说收到了,他会和宋老板说的。
江杉再次向他道了谢。
采采心说这人还真是客气,再努力回想,他记得小可是个干净清秀文质彬彬的男孩子,那时候的他只能用男孩子形容,他还不是男人。
最初是他陪着宋致炆去医科大拜访一个教授,两人兼着两个保镖从校园小道走过,宋致炆突然停了下来,采采跟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当即咦了一声,呀,好像方可,不过要小很多。
记得小可是从林荫道上快速走过去,侧脸被太阳照得立体而俊秀。
但他不是方可,采采和宋致炆都知道。
又过了有十几天,宋致炆突然给他打电话,让他去医科大遇一下,看是不是还遇得到那个人,要是找到了,看能不能联系一下。
说是联系一下,采采哪里不知道宋致炆的意思。
采采最开始不是职业拉皮条,后来倒像职业的了。
他是宋致炆的远房表弟,有多表呢,他是宋致炆妈妈的姑姑的孙子,两人最初没有多亲近,是因为都喜欢男人,宋致炆是个闷骚,采采却大方又开放,娘得别人称他为先生,他就要和人骂架,正好性格互补,关系居然就亲近了。
采采现在经营着一个宋致炆赞助的生意兴隆的酒吧,从十几年前开始,他的生活就全靠宋致炆,所以基本上就担任了他的专业拉皮条。
一二十年了,他前前后后给宋致炆介绍过多少床伴,他自己也不记得了。
江杉能够占据他的一点记忆,实属难得。
采采倒也厚道,宋致炆闲下来点,来他这里喝酒的时候,他就把江杉的事同他说了。
虽然两人是表亲,又从小相识,十几岁时开始就关系很亲,但采采还是有些怕宋致炆。
宋致炆面相不可怕,长得斯文英俊,戴着一副无框眼镜,但他很少笑,眼神很深,他看着你时,你完全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意思,高兴吗,或者不高兴?
身处上位太久,他身上的威严和深沉就像穿在身上卸不下来了一样。
采采对着他,说话也是要先三思的,一是怕浪费他时间,二是怕惹他讨嫌。
“他打了二十万在我账上,说是还你的,怕你忙打搅你,才让我转交。”
采采说着,虽然二十万还不够宋致炆有时候一餐饭两瓶酒,但对一般人来,并不是小数目。采采想着记得当年的小可是个颇寒酸的人。
“江杉?”宋致炆很显然没想起来这是谁。
“就是我们叫小可的那个。叫小可,你又要不高兴,不过估计你想得起他了。”
宋致炆的确想起来了,也的确不高兴。
方可是宋致炆心尖上的朱砂痣,恐怕这辈子都不可能改变和被其他人替代,原因呢,因为方可死了。
他是宋致炆小时候的邻居,两人从小一块儿读书,好得衣服都是经常换着穿的。
采采觉得宋致炆会弯,大约是因为方可。
但方可把宋致炆掰弯了,他自己却直得天怒人怨,因为长得帅,人又开朗,很招女孩子喜欢,宋致炆那时候简直像方可的跟班,为他收拾伤害了女孩子之后的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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