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子你小子不是说要悄悄地摸过来,来个瓮中捉鳖的吗,怎么隔得那么远就吼一嗓子!我怀疑你小子是故意给那三个毛贼通风报信!”贼没抓到,老扁满腔的兴奋变为郁闷,埋怨起了方瑞。
“呵呵,我不是看他们要跑了吗,于是吼一嗓子,看能不能把他们给镇住吗。”方瑞笑了笑扯道,对张顺意三人的溜走,方瑞根本就没放在心上,自己的用意本来就是吓唬他们吗,想想前前后后弄的那些玄虚,相信张顺意师徒此刻正躲在哪个角落冷汗涔涔、头皮发麻、瑟瑟发抖呢。
“你以为你是三国的猛张飞啊,一声吼就能把敌胆给吓破。”老扁朝方瑞翻了翻眼珠子,一脸的鄙夷。
方瑞不鸟这厮了,下到地里把那个酒南瓜给摘下来,然后朝着回去的路上走,说道,“我去把箩筐簸箕拿回来,你们先把南瓜给摘了放路上。”箩筐簸箕是刚刚来围堵贼偷们放在那边的,肯定要拿过来装南瓜冬瓜才成。
方瑞单手托着酒南瓜,走到放箩筐簸箕的地方并没有停下,而是转了个弯,来到一处荒山坡下,将酒南瓜给扔到了杂草中。之所以要把它扔掉,第一这个酒南瓜已经没有了价值,砍了猪都不会吃;第二是免得老扁那厮又问三问四的,方瑞懒得解释。
瓜地里的鼠害闹得还真是比较严重。
除了已经摘回去的那十几个南瓜外,还有六个南瓜被糟蹋了,不过这几个南瓜并不像那十几个般被咬得一踏糊涂。偷食这南瓜的老鼠非常的精明,它们从南瓜底部的侧端咬出来一个不是很大的口子,然后钻进瓜腹中,再把南瓜里面掏了个干干净。
撇开那个口子,整个南瓜看上去完好无缺,一点破绽都没有。可硕大一个南瓜,搬在手上时竟是轻飘飘的,有一个南瓜甚至从里面啃得只剩下薄薄一层皮。
看着这六个南瓜。方瑞有些无语,只怪自己平时没怎么进入到空间地里来,不然这些老鼠哪能这般猖獗啊。自己拿块板砖,在空间里一顿拍,老鼠怎么死的它自己都不知道。
还好,整块瓜地不算被祸害的。还摘了四十几个南瓜,每一个的重量有三十几斤。
老扁郑志清一人拿担簸箕,一边挑一个,倒也不是很痛苦。方瑞拿担箩筐,一侧放三个。两百来斤挑在肩上轻轻松松,看得老扁老郑额头上涮涮的全是黑线,咋这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就这么大呢?
费了些气力把南瓜挑回家后,开始摘冬瓜。
可能冬瓜的糖份含量比南瓜要低些,故而冬瓜的遭遇比南瓜要好很多,一片冬瓜藤,只有两个冬瓜被咬了几个不大不小的洞。这没什么。冬瓜拿回去砍了照样喂猪。
冬瓜地里摘了出了三十几个冬瓜。每个冬瓜的重量将近是南瓜的两倍,老扁看着这些个巨无霸,实在是无能为力。郑志清力气肯定是足够的,但肩膀皮嫩啊,刚刚挑了几担南瓜,肩膀已经是火辣辣的疼了。挑这冬瓜,他也等于是废人一个。
两个冬瓜百十来斤。余英红倒是挑得动,肩膀也扛得住。但方瑞当然不会让老妈来挑了。三十几个大冬瓜,一次挑四个,几趟下来还是轻松搞定。
“小瑞啊,这么多冬瓜南瓜,你给邻里送些去,这瓜那么大个,就不要整个整个的送,切开来一筒一筒地送……待会吃过中饭,下午咱们挖红薯去。”老妈看着屋子里一地的大冬瓜大南瓜,喜笑颜开地说道。
“嗯,挖了红薯回来,刚好烤红薯吃。”方瑞笑着应道。
“烤红薯啊,哇,我喜欢!”红薯老扁可没少跟方瑞一起去山里烤,而且瑞子那家伙烤出来的那味道,还挺香挺不错的哦,不过自己烤的嘛……听到方瑞说要烤红薯,老扁口水直流,边上其他的几位也是大感兴趣。
“你们两个啊,都这么大个人了,还那么好玩又好吃……好了,挖完红薯后,我做些红薯片,比你们烤的红薯可好吃多了。”余英红笑说着,去了厨房捣弄午餐去了。
众人纷纷欢呼,又有好吃的喽!
方瑞就拿了把菜刀过来,开始切瓜。11方瑞一共分切了十几个冬瓜南瓜,每一块切成约两三斤的样子,然后带上掏出来的冬瓜南瓜仔,用箩筐分两次挑着,挨家挨户送上门去了。
村民们当然早就知道方瑞家种出了超级大冬瓜南瓜,也早就想一尝究竟,看看这大瓜的味道是不是跟它们的个头一样的让人惊喜。不过村民更想弄些冬瓜仔南瓜仔,明年自个也种一块巨无霸瓜地出来。
村民们可不是张顺意那样的专家,能辨别出这些瓜只是普通的品种,村民们认为这瓜能长这么大个,肯定是因为品种的原因,即使瓜藤瓜叶与他们自己种的南瓜冬瓜藤叶是一样的,他们仍然这样认为。
村民们得到方瑞送上门来的瓜肉与瓜仔,个个都是乐呵呵的。这让方瑞有些惭愧,离开绿色未来,这些瓜仔还不就是普通的瓜仔,结出来的还会是普通的冬瓜南瓜……方瑞倒是想看到小台儿村遍地大冬瓜大南瓜的景象,只是,以现在空间的面积,肯定是不成的了。
…………………………
稻谷收完,紧挨着就红薯收获。
红薯在农民的心目中,地位仅次于稻谷。
遥想当年解放军痛揍小与反动派时,它可是大功臣来着。有人说解放军打天下靠的是小米加步枪,确切地说来,应该是红薯加小米加步枪。
以前的红薯可真是当饭来吃的。
方瑞记得九十年代的时候,村里还有很多人家吃薯米子饭。
这薯米子饭是这样弄的,红薯挖回来后,洗干净,皮削不削都无所谓,然后将红薯堆放在一个大木盆里,挥舞着菜刀一顿乱剁,直到把红薯剁成一颗颗一粒粒,然后像晒稻谷一样洒在坪里晾晒干,再放仓里贮存起来。
煮薯米子饭是红薯颗粒拌着大米在一起煮的。故而称之为薯米子饭。至于红薯与大米的比例,这是要看家庭情况来的,富庶些的。大米放多些,穷苦些的就放少些,穷得叮噹响的,直接全部是红薯。
从上述中你可以判断出。这薯米子饭肯定不好吃。
本身红薯煮熟了是蛮好吃的,但红薯颗粒可不等同于红薯,红薯颗粒可是干巴巴的一点水份都没有,用锅煮熟后的薯米子黑糊糊的,煮久一些好好嚼些。煮的时长若是不够,那真的是味同嚼蜡,当然这也是看拌米比例的多寡的,米拌多些,味道自然就要好。
不过不管薯米子饭味道如何,营养还是顶呱呱的。
薯米子饭以前在乡村人家的餐桌上,尤其是偏僻山区人家的桌子上,是主角的存在。但随着地主被打趴下。农田土地分配到农民手中。再随着水稻的产量渐渐增高,红薯的身影也逐渐在餐桌上淡去。
薯米子饭基本上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但红薯并没有离开饭锅,乡村人家的饭锅中,永远都给红薯留了一席之地。在白花花的大米饭中,拌上两个红薯。薯香饭香相得益彰,那味道可比普通的白米饭要好。
而且红薯也可以用来做菜。红薯煮汤在乡村人家的餐桌上可是挺受欢迎的,还有红薯更可以用来制作正宗的薯片。
红薯是个农家宝。
不过挖红薯可不轻松。其甚至较之收稻谷还会更累些。
红薯这玩意有藤,一条藤又会发出n条藤出来,藤与藤缠绕在一起很是让人纠结,还亏得红薯在生长的过程中,农民伯伯会将那藤翻弄几次,不然更加纠结。
挖红薯前必须把藤条割掉,当然这红薯藤是不会扔掉的,农家会把它们晒干储备起来,冬天牲蓄们的粮草大部分可是要靠它们的。
割藤条就像杀禾一样的,不过要费劲儿些,原因诚如上面所说。挖红薯也是更加费劲,舞着把好几斤重的三叉锄头,那滋味比踩打稻机更加的难受,不过对于长期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伯伯们来说,早已习以为常了。
方瑞家挖红薯还是大部队出动。
众人分工合作,老妈带着徐丽娇拿着镰刀割红薯藤,方瑞带着老扁郑志清挥锄头,林芳芳跟慕容容在后面将红薯上的泥巴给摸掉,然后放到箩筐里。
这红薯地也是与绿色未来的空间相关联的,是以它的藤长得很茂密,红薯也是个顶个的大,众人虽然累些,但挺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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