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煦暖,熏人欲醉。
在这个万物复苏的春季踏上了故土,陆恒远驻足凝望,阔别数年,家乡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数月之前,得知母亲生病,当时他的心里就萌生了退伍的念头,加上对家乡青梅竹马的恋人的思念,最终使他放弃了部队里得之不易的前程,决定退伍还乡。
背着行囊,一路迈着轻快的脚步。不知不觉中,陆恒远已来到了村口,瞧见迎面骑着自行车过来的年轻人,挥手笑道:“青水,上哪儿去啊?”
这嘴里哼着小调的年轻人名叫李青水,是他未婚妻李青梅的弟弟。
看到了一身军装的陆恒远,李青水猛地刹住了车,脸上露出尴尬之色,结结巴巴地问道:“恒……恒远哥,你怎么回来了?”
陆恒远上下打量了李青水几眼,走过去在他胸前擂了一拳,笑道:“好小子,三年没见,又高又壮了!”
李青水表情僵硬地笑了笑,道:“恒远哥,本想去镇子上买点东西,走到这儿才想起忘带钱了。我回去拿钱,回见啊。”话音未落,李青水已经调转了车头,狂蹬而去。
“这小子还是那么毛毛躁躁的。”陆恒远摇头笑了笑。
进了村,风尘仆仆一身行囊的他引来了不少村民的注意,不少人走出家门,打量起这个年轻人。
“哎呀,这不是恒远么!回乡探亲啊?”进了村,村民们打量了许久才有人认出他。
入伍这六七年,陆恒远仅回来过两次,他十七岁参军,经过在部队这些年的磨练,不仅身体变得高大壮实了,就连容貌和气质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三叔,这回不是回乡探亲了,我这次是退伍回家了。”陆恒远笑着和一名中年男子打了招呼。
三叔陆长泰满脸横肉,满身油污,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屠夫。
村民们都知道陆恒远在部队里当上了连长,当时这消息在村里传开来的时候,村里的长辈们还特意翻开了族谱,证明陆恒远是陆家圪崂近一百多年内最有出息的人。
放弃这么好的铁饭碗,所有围观的村民都感到十分的惊讶和不解。
“好家伙,当兵吃粮,多好的差事,干啥子退伍啊?”陆长泰问出了大家伙都想问的问题。
陆恒远从怀里掏出香烟,散了一圈,笑道:“三叔,我妈身体不好,总得有人照顾,况且我和青梅定亲已有三年了,咱俩年纪都不小了,我可不能耽误了人女孩家。”
听他提起李青梅,众人个个神色古怪。
“咳咳……”陆长泰咳了几声,拍了拍陆恒远的肩膀,道:“恒远啊,回来还没见过你妈吧,赶紧回家吧。”
走出人群,陆恒远心里暗自琢磨,刚才他发现有村民看他的眼神怪怪的。不过他并未多加理会,心里的一点疑惑很快就被回家的喜悦冲淡了。
家在村子东面,往前走了十来分钟就看到了家门。这次回家,他事先并没有跟家里打招呼,担心的是母亲知道后会不准他退伍。
“妈,我回来了。”
陆恒远喊了一声,到了家门口,才发现门上了锁,心想母亲可能是到田里干活去了。他把行李靠在门上,往后退了几步,看了看斑驳掉漆的大门和倾斜欲倒的院墙。
进村这一路上,眼看着不少人人家都住上了楼房,而自己家里却仍是多年前的模样,除了更破更旧,似乎什么也没变。
一眼瞥到大门旁的一块大青石,陆恒远的脸上露出一抹微笑,弯腰蹲了下去,伸手在青石下的细缝里摸了摸,果然摸到了一串钥匙。
小的时候,他马虎粗心,经常把钥匙弄丢,所以母亲葛三妹每次出门就把钥匙放在门外墙边的青石下,以防他放学之后进不了家门。这么多年过去了,母亲的这个习惯仍然没有改变。
开了锁,推门走进了院子里。这么多年过去了,家里仍是一点也没变,时间仿佛是停止了,记忆中的家就是他现在看到的这个样子。
院子的东南面有个水缸,水缸不远处有棵老桃树,如今枝头正挂着盛开的桃花;而在院子的西面,则是一排木板搭建的鸡舍,几只大公鸡正伸长脖子打量他这个陌生人。
拎着包推开了堂屋的门,看到里面陈旧简陋的摆设,看到这里的一桌一椅,都如同看到了故友一般,有种说不出的亲切感。
转身往房间走去,推门而入,陆恒远惊讶地发现房间里的布局摆设竟和三年前回家时一模一样,虽只有一张床、一个柜子和一个书桌,却收拾得一尘不染,料想必是母亲勤加打扫的成果。
摸着书桌,想起年少时读书的时光,母亲每夜的掌灯相伴,不禁目眶微热,心田深处涌出一股酸涩之感。
此时的陆恒远,迫切地想要见到母亲。他站了起来,往外走去。他知道这个时候母亲应该在果园里忙碌着,初春时节,正是要给果树浇水施肥的时候。
刚到院子里,他就看到了扛着锄头归来的母亲葛三妹,一声“妈”脱口而出,眼泪已涌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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