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走在红城的街头,感觉自己每次回来这里都只有很小的变化。
“少爷都走了四年了,红城这副样子。”张真芳一手挎着包,一手搭着赵之乔的胳膊,道:“外面好玩的多吧?少爷肯定都不想回来了。”
赵之乔摇摇头,挽紧了张真芳的手,道:“怎么会,爸爸都在这里,芳姨也还在这里。”
张真芳显然很高兴,容光焕发起来:“不过,红城到底是太小了,都没什么人知道。”
“不会,红城很出名的,外面的人都知道。”赵之乔的的眼里难道露出了些许真心的笑意,嘴角也上翘了起来:“我读书的时候,告诉别人我家在红城,他们都很怕我,还问我红城还有没有土司。”
“真的?那少爷怎么回答的?”张真芳只觉得有趣,满脸都是笑容。
“我就告诉他们,有啊,我们这里还没有开化,上学都带着武器。随时出门都在腰上别一把刀,手里牵一匹马,渴了就直接拿刀划马脖子饮马血。”
张真芳重重地拍了下手,大笑起来:“那些死读书的傻小子,也信吗?”
“怎么不信,他们都不敢惹我。”赵之乔挑眉,斜眼看着张真芳笑道:“芳姨你看,我像不像悍匪?”
张真芳笑着捏了下赵之乔白净的脸蛋,道:“哪有这么细皮嫩肉的悍匪?少爷这么好看的模样,整个红城都找不出第二个了。像是电视里演的那种……嗯……古代的书生,还是状元。”
赵之乔是长得像个书生,和红城粗犷的模样格格不入。他的长相完全遗传了乔姝,细嫩白皙的皮肤,精巧秀美的眉眼。他天生带着些艺术家的浪漫气质,加上从小的养尊处优娇生惯养,他总是挺直的脊背为他凭添了许多孤傲。
他就像是书里走出来的翩翩佳公子。
当然,他也像那些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公子们一样,除了附庸风雅他什么也做不好,甚至还瞧不上这些世俗社会。所以在上一世,他无法在暴戾的红城中站住脚,也无法在用他单薄的肩膀扛起赵家。
两人说笑着,便走进了一家装潢有些老旧的理发店。这里是赵伯松发家的地方,现在还是由几个老伙计在经营着,开了二十多年生意任然很好。
赵之乔就一直陪着张真芳做头发,两人一边选着发式和颜色,一边聊着些趣事,一下午的时间很快就打发了过去,和张真芳的畅谈也让赵之乔这一个月来压抑的心越见明朗。
到太阳下山天色渐晚的时候,张真芳的头发才总算做好了。两人回家的时候,发现赵伯松书房里已经有了亮光,赵伯松洪亮的声音从书房中传了出来,还有另外一个男人的声音。
“老爷这么早就回来了?不知道吃饭没?”张真芳远远地看着书房里传出来的光亮,皱眉自语了一会,又对赵之乔道:“少爷,我去厨房看看,您自个玩会吧,吃饭再叫你。”说着张真芳就兀自走了,留下有些呆愣的赵之乔。
赵之乔隐约听到点两人的对话,谈论着什么“技师不好找”、“生意也不好”之类的话。赵之乔的心立刻就绷紧了,他隐约想起了什么,后背的冷汗就渗了出来,眼前似乎又见到那一片惨白。
赵之乔咬紧了牙,大步往书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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