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银乐、陈金、常云亮……在此次案件当中,属于正当防卫,经审理后,我院作出如下判决:赵银乐、陈金、常云亮……等人防卫过当,但认罪态度诚恳,且在此次案件当中,薛志刚、郭超二人重伤,其他人均不同程度受伤,故本庭判决赵银乐当庭释放,处罚金一万元;陈金、常云亮、姚京……当庭释放,均处罚金一万元。[]”
当全场肃静,负责此案的审判长站立起来宣读判决书的时候,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里,真的,虽然刚才的审理中,对我方有利的证据和辩词都很充分,可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仅仅是判处罚金,没判我坐牢……太好了,太好了啊!我激动的眼睛里都流出泪水来了,,只要不坐牢就好啊,罚金算啥?爷们儿有的是钱,再多罚两万咱也有!
接下来,审判长再次宣读了对于另一方的判决,对方犯持械抢劫行凶罪,罪犯对此供认不讳,证据确凿,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七年,另外几个人有四年的有三年的不等,凡因伤住院者,暂定监外执行。不过等伤好了之后,还得去监狱里头待着。
宣判完之后,底下听审的人群里立刻乱哄哄的闹起来了,有高兴的有发怒的,但是立刻就被武警和警察给制止了。
接下来,自然是一应手续需要办理,弄完之后,我们几个兴高采烈的走出了法院的大门,家里人都在外面等着了。
免不了长吁短叹问长问短一番,然后就是被狠狠的训斥,接下来,常忠常大支书提议找一家大的饭馆儿,进去吃顿饭,大家都高兴的庆贺一番,也为我们这帮年轻人压压惊。
大家都一致同意了,虽然说每个人都被罚了一万元,可人没事儿啊,而且家里都有金子在手里呢,大不了再卖上掉一块儿金条,这有什么?小意思!
看的出来,薛志刚还有郭超的父母都不是很高兴,不过孩子们没有被判有罪,已经算是不错了,再说薛志刚和郭超俩人都没有生命危险,现在正住在医院里呢。(好看的小说)而且,几家已经商量好了,薛志刚和郭超俩人看伤的钱,大家都均摊出来。
吃饭的时候,我们几个才从大人的嘴里断断续续知道了最近发生的事儿。
那天我们被抓进看守所之后,警察随即就奔赴我们村,将常云亮和刘宾二人给抓来了。而那一天开始,父母们开始焦虑、担心,想法子。
这其中最为忙碌的当属我的父亲还有常云亮父亲,以及我的二叔三人。
常支书结识的人面广,首先在乡里派出所就特熟悉,刑警队到派出所做调查的时候,这边儿尽是好话,顺带着把情况给问了个清楚。然后常支书又去市里找亲戚托朋友的打听着,隔着十万八千里也要和刑警大队的人套上关系,还有法院那边儿,孩子他娘的二姨的闺女婆婆家的表妹的……总之就是那个拿着钱送礼巴结套近乎……
我爹以前很少求人办事儿,而且特要面子,总觉得曾经的那些战友要么高官要么厚禄,自己却在家中务农,实在是面子上过不去,所以很少和战友们联系。这次我出了这么大事儿,我爹终于撕下脸皮,去找战友了!说真的,正所谓无巧不成书啊,负责我们这个案子的刑警队大队长,就是我爹的战友,当年在战场上我爹救过他的命,一个战壕里并肩流血战斗过的生死兄弟……以前每年他还会来我们家两三次呢,用我爹的话说,这小子现在成大官了,忙了,他娘的把老子都给忘了。(wwW.广告)
您说,找到这么一个硬茬子,咱这事儿那还不好办么?
嗯,还是不好办,人家那边儿也要托关系拍门子啊!
可我二叔起了重要的作用啊!也不知道他哪儿来那么多朋友,比刑警大队调查的还快,第二天就知道了和我们打架的那帮家伙们的底细,于是乎就有一些不明不白的家伙们找到了某些人的家里,威胁、恐吓……二叔的朋友找朋友走亲戚,和法院也套上关系了,那也得帮忙啊!
好吧,我承认,那个……带点儿黑社会性质了。
然后刑警大队和法院通过对此次重大刑事案件的调查取证,确认了我们几个人是去卖黄狼子皮,回家的途中遭遇对方暴力持械抢劫,而我们奋起还击,当然是正当防卫了。虽然这个防卫,过当了,很过当了。
有了这一切的准备,到开庭审理的时候,自然就很“合理”的判决我们当庭释放。
而对方就惨了,持械暴力抢劫,而且还重伤了人,性质就恶劣了,太猖獗了,不狠狠的打击不足以平民愤啊!
……
闲话少叙,话说我们饭后又去了一趟医院,看了下薛志刚和郭超二人,这就回家了。
回到村中,哥儿几个自然是各自先回家与父母大人促膝长谈,接受教育批评、呵护疼爱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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