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枝钢笔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啊。
我努力地想着最后一次看到笔是什么时候,想到昨天在童皓侑店里跟许老板谈事情时,我曾用过这枝笔。
不会掉在店内吧?被童皓侑捡到的话……
他就知道我是谁了。
丢脸死了……他会不会觉得我很变态?还是暗自嘲笑我?甚至把那枝笔丢掉?不……拜托别是这种结果。
我很想去找钢笔,但又不敢去面对童皓侑。
钢笔……若真的在他那里,那就还给他吧,反正那本来就是他给的。
不……我还是想拿回来。
烦死了,到底要怎么办?
去拿回来!孬种!
了不起就是下跪道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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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天气晴朗无云
我一定要去把笔讨回来!
就算抱着童皓侑大腿求他我都愿意!
早上写了这两句话后奋然出门,抱着视死如归的精神冲到咖啡店前,发现今天公休,忽然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白痴,简直就是个低能,到底有多蠢?一定是被那个死屁孩传染。虽然没开门,我还是能从外头看到里面的状况,偷偷在店外看了一会儿,发现吧台后方摆放杂物的柜子上摆着我的钢笔。妈的……真的在这里。虽然看到它好好地被收着时,我还是松了口气。
明天再过来吧……我要怎么跟他开口?
『嘿,童皓侑,你还记得我吗?我的钢笔是不是掉在这里?哈哈。』不,这种情况我哪笑得出来?
『不管你要说什么都给我闭嘴反正把钢笔还来就对了。』这样没人听得懂。
『高中那时真是不好意思啊,你还记得吗?你说钢笔?啊,那是我找不到其他笔可以用,就随便拿了一枝啦!话说你可以把它还我吗?』这鬼话谁会相信啊?连我自己都不信了!
对啊,我要怎么跟他解释──我到现在还带着那枝笔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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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眼浮肿的许玄秀站在路边,隔着大马路和童皓侑的咖啡厅遥遥相望。他开始觉得中间这短短的距离宛若天堂与地狱,仅是跨过一条马路,就让他倍感辛苦。
自己居然烦恼要怎么样把钢笔要回来而搞到失眠,还因此又多请了一天假,究竟要蠢到什么地步才甘心?
从这里可以隐约看到穿着围裙的童皓侑在店内走动,有时是端着一盘色拉,有时是拿着一壶咖啡。他走路的姿势很优雅,背脊挺得很直,宛若伸展台上的专业模特儿。他在把餐点端上桌时,会用宛若慈母叮咛的温柔口气和客人说明注意事项,以及怎么享用这份料理。
所以许玄秀每次去点的料理都不一样,连他不太爱吃的松饼都点过,就是想让童皓侑多和他说点话。
在分隔这么多年后,许玄秀发现自己在与童皓侑重逢时,内心有某种情感熊熊燃起--这是他在过去从未碰过的陌生情绪,就像蛰伏在地底下的幼虫一样,埋藏了七年后破土而出。
七年前,他没有爱上这位温柔的倾听者。
七年后,他却莫名地爱上了。
这份情感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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