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旭转过头只来得及匆匆看他一眼,用嘴型说了一句,“给我等着”。
而当他看到罗轩也出现在法庭上时,什么都没说,转开了视线。
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他救了唐晓,并在救治过程中发现他们原来是亲兄弟。虽然唐晓还是失去了记忆,但由于他及时出来指控,那个流浪汉的尸体被及时找到,现场还残留一些指纹,黄炳文最终落网。失忆后的唐晓和他回到了家里,他有了新的身份,重新复读,两年后考上了一所中等大学。
在梦里,唐晓失去了记忆但对他很好,真心把他当亲弟弟一般疼爱。而他虽然有些看不上唐晓偶尔流露出的天真,却也忍不住护着他。
他和唐晓相依为命,一起相互鼓励和帮助,一起怀念父母,甚至一起去拜访十多年没见的姑姑,每年还会一起给父母扫墓。
半年后。
罗轩一大早就起来洗漱,然后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挑选衣服。
“喂喂,温俊龙,你快帮我看看,哪件比较帅?”罗轩趴在床铺上扯掉被子毫不客气地弄醒温大爷。
温俊龙从昨晚开始就被他吵得不能睡觉,好不容易等到天亮时才刚刚睡下,现在居然又被他给吵醒了。
“罗轩,你给我闭嘴,安静点!”温大爷毫无风度地怒吼。
罗轩安静了三秒,然后拉着温俊龙指着左边的衣服,再指着右边的衣服。
温俊龙随手指了一件,罗轩乐滋滋地替他盖上被子,亲了亲他的额头,“温大爷,我去签售会啦,记得等下来接我。”
罗轩的新文经过半年的努力终于完结了,而且成绩非常好,他终于有机会开了人生第一次的签售会。
签售会的地址是在一个漫展的角落里,罗轩虽然认为自己已经很厉害了,但很可惜,在别人眼里,他还不是大神,虽然他写了一本佳作,但一本佳作是无法成神的。
几张宣传海报,一张桌子和几张椅子,旁边还累着一堆等待签收的书。
在几个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他们很快把摊子摆好,罗轩挺直腰板坐在桌子后面,两眼无比渴望地瞥向每个路过的路人。
他用全部身心召唤每个路人,两眼放光仿佛写着:“快来买我的书吧,我可以签名哦。”
虽然他是如此渴望,但依然没有忘记温俊龙的嘱咐,要当个高冷的大神,于是他不得不板起脸,恨不得在脸上写“我很高冷我很高冷”的字眼。
但很可惜,不管他的脸上是如何高冷,眼神是如何热情,就是没有一个读者来光顾他们这个小摊子。
工作人员有些尴尬地安慰道:“没关系,现在漫展才刚刚开始,人流量还不大。”
罗轩指着隔壁已经爆棚的摊子,“人流量都跑别人家去了。”
也不是没有人驻留,但走过的人都会看看作者名字和书名,虽然内容不错,在网站上的成绩也很好,但这不代表所有人都会认识。相反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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