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做的。
路晴天看着手中册子轻叹。越想就越想啊!
门外管家得吩咐离开。
门内十六站在书架的阴影内随时准备动身─去城里买羊肉炒酿皮,而且一定要是小火巷那家。
只要堡主一句话或一个动作。
「十一。」路大堡主果然开口,但叫的却不是十六。
「在。」窗外传来低沉的应声。
「去给老爷我买两份炒酿皮来,要热的。晚膳前送到。」
一声「是」,窗外重新变得沉寂。
十六保持身体不动,继续等待命令。
大约三、四盏茶后,路晴天合上书册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打着呵欠站起身。
「你说他们是不是等烦了?」
路晴天轻笑,他并不指望谁会回答,他只要知道有人在听就可以。
「忘尘忘尘,他如果真的忘尘又怎会留恋凡尘不去。你说他是不是个挂羊头卖狗肉的假秃驴?」
拿起挂在衣架上的外袍披上,慢慢系上衣带。人人都会的穿衣在这人做来却是如此优雅。
「来了头自以为得道的秃驴就够烦人,偏偏还跟来一头不知什么时候会咬人一口的土狗,那对田鼠父子还真会生事。」路老爷皱眉。
「我让你做得干净点,你怎么还给我留下两条尾巴?」
「…老爷曾说过,老鼠中属田鼠屯藏最为丰富,留着过冬也好。」
路晴天听到书房中突然出现的没有语调的声音,挑挑眉,「我这么说过?」
「是。」
路晴天皱眉努力想,「我怎么不记得了?」
您不记得的事情太多了。十六也只敢在心中这样想。
这天下间大概再也没有像这样经常忘掉自己命令的主子。怪不得小四老说他的命好苦好累。有这样任性加随心所欲的主子,命能不苦吗?他随口一句话,影卫们却得用血用命去执行。
奈何,他是主,他们是仆。他是天上的云朵,他们是地上的草芥。命运一开始就已经注定,既然挣脱不开,何不在之中寻乐?
十六就觉得自己命并不苦。现在他有吃有喝、吃饱穿暖,不但识文,还习了不错的武艺在身。不管过程如何,相较他被卖的时候,他甚至觉得自己的命还是满好的。
话说回来,他还是对堡主忘性太大这点抱了些许不满。
「那你明天就去把田鼠的粮仓搬回来吧。」路晴天打开书房门,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
「是。」
人去房空,再看书架角落已经没有十六的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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