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付南风没有遇到萧孟笙的话,也许他会一直以为自己喜欢的是妹子,也许以后他还会找一个虽然并不是太喜欢但还看得过眼的妹子结婚,但是他大概会一辈子都无法听清楚自己内心深处真正的声音。
所以他不后悔遇到了萧孟笙,不后悔变成了基佬,因为那是他内心深处真正的想法,人活这一辈子,哪怕任性,也总要做点孤注一掷的事情,老了的时候才有回忆的资本不是吗?
萧孟笙看着付南风打出来的字,目光柔和,虽然他微微一笑,接过键盘来打字。
残雪惊鸿:我也不后悔
顿时,两个人不知廉耻的秀恩爱行为再次令群里炸裂——
沙漠七匹狼:你们就不能为群里的单身人士考虑考虑吗?
点仓少爷:闪瞎我的钛合金狗眼,西瓜,我们抱头哭一会儿
霸气的西瓜刀:情侣了不起啊!谈恋爱了不起啊!秀恩爱了不起啊!呜呜呜呜
帅到没朋友: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手里忽然多了汽油和火把
帅到没朋友:你们两个!准备好承受我大FFF团的怒火吧!
☆、第五十块肥皂
黄瓜很好吃:FFF团不是不烧真爱吗(*/ω\*)
黄瓜很好吃:我和女神可是真爱!
残雪惊鸿:嗯,没错
帅到没朋友:……秀恩爱,分得快!
残雪惊鸿:放心,我们会天长地久给你看的
黄瓜很好吃:嗯,没错!
帅到没朋友:可恶啊啊啊我要去做张卷子冷静一下!
沙漠七匹狼:小帅,以你的智商,还是算了吧,你确定你能写得出来?
点仓少爷:沙漠你这么说就不对了,以小帅的智商,至少能做小学生的卷子啊
霸气的西瓜刀:点仓说的对,小帅说的一定是小学一年级的卷子
帅到没朋友:……
看着群里众大神调戏帅到没朋友,付南风看得嘴角翘翘,他回头一看萧孟笙也微微笑着看自己,心里一暖,伸手去握住了萧孟笙的手。
仿佛这一握,便是天长地久。
在晚上吃完饭之后,萧孟笙和付南风出去散散步,说是散步,其实也就是在付南风家附近走一走,付南风知道萧孟笙不喜欢去人多的地方,就带着萧孟笙往人少的小路走。
付南风家这一带有很多狭窄偏僻的小巷,除了住在这一带的人之外,基本没有人走,于是付南风就带着萧孟笙穿过这些小巷,慢悠悠的散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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