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我来。”晓光大手一挥。
我们一路边说边笑,很快来到食堂。窗口前果然涌动着很多人,尽管值班生在维持着秩序,可是插队的人依然此起彼伏。
晓光拿着两个饭盒,大步流星地来到窗口前,转眼间,又回到我的身边。
“美女,快吃吧,今天菜不错啊。”
“哈,你做什么事情都慢吞吞的,打饭的效率倒是很高啊。”我接过饭盒,我不小心碰到了晓光的手,竟然起了火花,其实是衣服产生的静电,可是我认为那就是爱情的火花啊,因为一上午的时间里,他占据了我的内心。
他的手胖乎乎的,摸起来很厚重,给我一种很踏实的感觉。
他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似的,低头吃起饭来,这头猪,真是猪,哼!
不过,我真的很喜欢他吃饭的样子,他不断地往嘴里塞着食物,边吃边赞叹,“嗯,好吃,真香,晚上还是这么好吃就好了。”
真是猪,笨死了,我恨不得踹他一脚。
“师姐,后来呢?”高景武听得十分入迷,他似乎已经忘记眼前的师姐是他父亲的情人。
后来,我就莫名其妙地爱上他了,我觉得晓光哪里都可爱,我喜欢他走路大腹便便的样子,喜欢他的爽朗的笑声,他贪吃的样子也是那么可爱。
我无数次告诫自己,这样不行啊,高中多关键啊。我如果想远离农村的生活,考学是我唯一的一条出路。我实在不敢想象自己成为一个村妇的样子,我不能爱上晓光。他一定有缺点的,我来找一找。
嗯,他很贪吃,不对呀,吃多了才有力量,才能保护我。嗯,他爱睡觉,这也不错啊,吃饱了不睡干什么去啊。嗯,他总是沉默寡言,这似乎不是缺点啊,那种花里胡哨的男人才是不踏实的啊?
他没有缺点!我最终得出了一个结论。
可是这不符合相对论啊,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的。他一定有缺点的,我可能只是没有发现而已。
剩下的两年高中生活,与其说我是在学习,还不如说我是在寻找晓光的缺点。直到高中毕业前,我也依然没有找到他的缺点。
2010年4月,晓光结婚了,我千里迢迢地从大连赶回家乡,晓光一身新郎装,依旧纯真,依旧憨厚,依旧神采奕奕,可是我早已伤痕累累。
他的新娘竟然是他理科班的同学,她当时很风骚,曾经两个男生为了她,大打出手,两个男生因此被学校开除。她当时是个破鞋,后来竟然变成了一个良家妇女。
我当时貌美如花,冰雪聪明,知书达理,现在却变成了一个人尽可夫的破鞋。
他的新娘在婚礼上激动地哭了。
你哭什么,你有什么资格哭,你高中的时候跟晓光说过十句话吗,吃过一顿饭吗,一起逛过街吗?这里最有资格哭的人是我,是雪纯,而不是你。哦,随即我明白了,新娘的眼泪是幸福的眼泪,因
为晓光的确是一个很靠谱的男人。
我背过身子去,强作欢颜,极力地控制着呼之欲出的眼泪。
晓光敬酒的时候,他正向我走来,我慌张了,我实在是不敢面对他的眼神,我跑上小舞台,拿起麦克风,“我是晓光的哥们,今天是他的婚礼,我想为这对新人唱一首歌,祝你们白头偕老。”
随即,我唱起了李玉刚的《新贵妃醉酒》,我的歌声赢得了全场的掌声,这一点都不奇怪,那歌声是我用生命唱出来的,一曲结束,我双腿颤抖,几乎挪不动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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