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耳朵对着他爪子狠命的踢,边踢边骂,“你他妈的劫完了色,还想劫财?天底下的好事都他娘的是你家的?”
狠踹了好几脚,才慌里慌张的钻出公交车追那位大侠去了,这位大侠也就是刘伽,今天跟我打电话的仁兄。
当时的刘伽酷的不得了,可以说是牛气冲天,我大热天颠颠的追了他一个多小时,人家才肯跟我说第一句话,“你他娘的傻逼啊,看见那畜生第一眼就该上脚踹,你装什么好人?”
我直接被骂懵了,张嘴结舌半天没有吭出声。感情我跟那群车上的猪们是一个级别的啊?我以为我好歹也算是羊群中的骆驼呢!
他估计也是走累了,全身上下都是汗,瞄了我一眼,抢过我的书包,从里面拿出钱包抽了张纸币,“借你的,回头还!”
然后头也不回的往旁边的冷饮店里走,我颠颠的又跟了过去。然后我俩就在冷饮店里呆了一下午,具体没记清我喝了多少,当晚回去就开始拉肚子,直接拉到虚脱。
然后我知道了他也是S大的学生,人文艺术学院,本地人,没有女朋友。
其实第一印象真的不代表本性,我当时觉的他酷毙了,简直就是我所看过的动作片中英雄人物的现实代表。我的一腔热情都都激发了出来,甚至都想当他小弟,跟着他一起行走江湖。当然,理想很丰满,现实过于骨瘦如柴。
他这个人非常不爱凑热闹,跟同学的关系也不怎样,但是他在学校里却是非常有名的,除了他那张勾人夺魄的脸以外,还有就是他的才华。
毕业的时候,学校里是希望他能留校,有几所国际知名大学已经发出面试入学的研究生通知,但是他都没有去。这人有点愤世嫉俗,性情不稳定,加上他一头及肩的头发,长长的刘海几乎遮住眼睛,眼神时而阴鸷时而忧郁,我觉的他更适合当个浪子。
太帅的人往往没有朋友,所以我也不能算他的朋友,顶多算是闲着没事一起喝酒的酒友,喝醉了一起胡诌,还有一点就是他知道我的秘密,而且也没有露出任何不屑或者蔑视的眼神。
他毕业后,我们就失联了,转眼间两年过去了,他竟然还活着,而且还记得我的电话号码,真的是个奇迹了。
晚上,我如约来到尚色酒吧,这是当年我们的据点。
我穿过形~形色~色的男女,目光定格在一个瘦长风流的背影上,应该就是他没错了。
“嘿,学长,我来……”我本想拍他肩膀,却没想到他快我一步,转身捏住我咽喉,脚下生风,一秒钟就将我放倒在吧台上,目光放肆的将我从头打量到脚,一双细长的眼睛里流光攒动。
“干嘛呀,这是?才刚一见面就这么迫不及待?讨厌……”我两只爪子一起扒拉着他的手腕,艰难的翻着眼睛。
“废话少说,先干!”他收回爪子,将我从吧台上拎过去坐好,递给我一杯调的五颜六色的酒。
“嗻!”我接过那杯东西,眼睛都不带眨的往下灌。
“不错!看来,没有我在的日子,你依旧是孤独的!”他看着我轻笑了起来。
“是啊,你这一走就是两年,中间连电话都不打一个,我都做好当寡妇的准备了,没想到你又突然还阳了,我真是吓了一跳!”我装模作样的擦擦眼屎。
“贱人!”他笑骂了一句。
“哪有你贱…”我也笑了起来。
我的酒量就是被他□□出来的,当年也是在这个酒吧里,他喝多少我喝多少。我们两个人的相处模式挺独特,说是我陪他聊天,其实我们说的话还不如喝的酒多,我不问他的心事,他也不问我的。
酒过三杯之后,他才突然问道,“你现在还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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