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林牧踩跷,鞋不合适(求收藏,求追读)(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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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红要比窦晓媛年长几岁,两人作为青年团中各自流派的领军人物,关系还算是不错!

窦晓媛嘿嘿一笑,说道,

“红姐,没啥大事,就是我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师弟想要见识一下红姐的跷功,我怎么劝都劝不住,希望红姐别让他太难堪了!”

虽然大家已经知道了她们的来意,但是这番话还是让她们惊呼了一声!

这个林牧,真的是太嚣张了!

上午挑战了尚雨桐的靠旗出手,下午就要挑战朱红的跷功,难道他还想要来个一挑四吗?

想到这里,众人都是一副嗤之以鼻的表情!

别说一挑四了,就算是一挑二的,在青年团这十年以来,都没有出现过!

那么多的天之骄子,都没有能够做到的事情,难道这個初出茅庐的小子能做到吗?

“红姐,给他点厉害看看!”

张瑜婉举起自己的小拳头,狠狠地挥舞了起来!

本来她还觉得林牧挺帅的,居然能够赢了尚雨桐,没想到他下午竟然就来挑战自己的师姐兼偶像,真的是太可恶了!

但是,当张瑜婉跟林牧的眼睛撞在一起的时候,忍不住脸上一红,又缩回到了朱红的身后,将又怂又勇表现的淋漓尽致!

朱红也是终于将目光放到了面前这个笑容可掬的年轻人身上!

这些日子,林牧这个名字可以说是让朱红的耳朵都要生茧了。

一场普普通通的毕业大戏,被他搞成了《王子复仇记》,生生的以配角的身份压倒了主角,竟然还获得了梅宝玖先生的青睐,据说玖爷还打算要收他为徒!

朱红在刚听说这个消息的时候,感觉十分的荒诞,这不就是戏曲话本里的情节吗,难道这是哪位剧作家准备的新剧本吗?

而当朱红得知林牧最终还是加入到了青年团的时候,没压制住好奇心,也是去看了一眼林牧!

长得确实很帅,个子不高不矮,还挺适合唱旦角的,最重要的是,这个年轻人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阴暗,反而挺阳光的。

倒是那个姓胡的,整天垮着个脸,仿佛每个人都欠他二两香油似的,望之就不让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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