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崽子,想着怎么样才能让钱金花同意呢。

儿子出门,钱金花一直不放心呢,这会儿远远的看见他们回来,连忙喊道:“晓明,怎么不回家呢?”

陆晓明抱着狗崽子走到家门口,有些磨磨蹭蹭的看了眼自家老妈,这才问道:“妈妈,我可以养狗吗?”

钱金花早就看见他怀里头的小狗了,一想便知道肯定是村口小店抱回来的,方才她就听说那家生了狗崽不想要的。

自从小儿子好了,却是个乖巧懂事的,从未对自己提过什么要求,如今垂着脑袋说话,怎么看都觉得有些可怜,钱金花哪里能不答应的,笑着说道:“养吧,你想要咱们就养着,不就是一条小狗吗?”

土狗吃东西不挑剔,谁家还能没有剩菜剩饭的,到时候喂一些就是了。不过是养一只狗,要是能哄了儿子高兴,估计这会儿让钱金花养一个人也没差的。

陆晴晴一听,倒是眼睛一亮,缠在黄梅身边也想要养狗。

黄梅哪里能答应,只说道:“你以后上学了小狗谁管,反正我可不管,到时候活活饿死了,你可不得心疼死。反正晓明现在养了,你想要玩的话以后走过来就好了。”

有这么个铁石心肠的老妈,陆晴晴只好放弃了养狗的念头,一边跟陆晓明约好了,以后每天都要来他家看狗崽。

养小狗的事情圆满解决,陆大山回家的时候知道多了一只狗崽也不多说什么,毕竟乡下人家,养狗的多了去了。

倒是钱金花给小狗起了个名字叫小黑,陆晓明抽了抽嘴角,他一直觉得,自己这辈子的名字有些随性,要是狗狗叫小黑的话,听着跟两兄弟似的。

为了不跟狗崽当兄弟,也为了将来这狗崽真的觉醒了血脉别那么丢人,陆晓明坚决的否定了自家老妈的名字,自己给起了一个叫小狼,好吧,虽然还是小字辈的,但至少狼比狗威风多了,而狗觉醒血脉,最多的便是贪狼血脉。

带灵骨的小狗,自然比一般的小狗更加机灵一些,很快就认识到谁才是自己的主人,对钱金花陆大山不过是一般般,对着陆晓明的时候就谄媚的可以,摇尾巴不要太勤劳,当然,在遇见外人的时候,虽然身板儿还小,叫起来倒是十分凶悍,弄得钱金花也觉得这狗狗倒是没白养,至少能帮着看家呢。

灵骨虽好,但世间继承到灵骨的动物多了去了,若是没有足够的机遇,一辈子也就是普通的兽类罢了,充其量就是比其他的动物更通人性一些。再多的却是别想了,灵骨若是没有被激化,随着时间也就一点点退化了。

而要提升灵骨,突破血脉界限,最好的办法就是吞噬天材地宝,只是如今这个世界,陆晓明自己还找不到这些东西呢,哪有给宠物用的,只好换一个笨办法,一点点用灵力来梳理小狼的身体,日积月累,总有量变积累成质变的那一日。对此陆晓明也毫无办法,想到上辈子自己肆无忌惮的使用各种灵丹,也不知道现在是不是遭报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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