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好请示外力支援。
其实这种任务,若是换做熟手来干,根本不需劳动这番,直接沿公路走过去就好。可谁让端竹他们一个一个新人手潮,倘不走一段山路累得人仰马翻就没有那种迷路山间重回人世的伪装效果,今后也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做何种苦情疲态。说白了,遭这翻山越岭的大罪就是为了让他们锻炼演技,储蓄备用情感——也许外人听来会觉好笑,然而每一个前线情报人员都必须经历如此过程方能胜任日后工作。端竹他们早有所闻,是以并不怨恨,只依照原定计划,盯着表下藏着的指南针,以每小时三公里的速度,一步一磕地向上攀爬。一直爬到凌晨两点,终于行至山雾深处,放眼,四野一片漆黑,身边更有蚊虫肆虐,为防走散,五人必须逐一牵手前行。端竹仅有一边手可供牵着,只能走在最后。牵着她的,正是那位大师兄。期间端竹无数次想将右手抽离,奈何大师兄握得死紧,差点儿没把她握抽筋儿。
一路苦旅在破晓时分告一段落,县城派出所的临时观察点到了。因为所里忙着救灾,接待他们的只有一个老民警和一间乡村公厕般的竹皮屋。老民警倒是悠哉,上山之后苦无事做便私设了陷阱逮捕野兔。见他们到来他也没露出半分高兴的神采,似乎更愿意在这世外桃源之处躲避满目死亡与伤痛。
“喱们到这咯嘛就该咋个吃咋个吃,该咋个喝咋个喝哈,完后包包头的东西就不要带起走咯。”
老民警扬了扬手上的指令单,示意自己只是照本宣科,并没有为难他们的意思。五人都晓得这个站点的任务是安全保障和任务督查,故而立即卸下包袱,有今天没明天似地用力吃喝了一通就都将食物交公,打算轻装上阵。
正要再度启程,端竹却指着竹片房角处的一堆野兔尸体问:“警察叔叔,请问兔子可以给我们一只吗?”
老民警有些为难地皱起眉头,“不是舍不得把这西拿给喱们,可喱们不可以带东西下山哒,搞忘哒?”
端竹摇头,“我们不带下山。”
“那要得噻。”老民警当即豪爽起来,从兔堆里揪了一只大的出来,“拿切嘛。”
端竹道谢接过,可谁也没想到,她居然深吸一口气,猛然张嘴咬向死兔颈间——兔子都是刚从陷阱里抓出来掐死不久的,皮毛尚且留有温热,血液没有凝结,她这一口咬下去,浓稠的鲜血立刻从齿间涌出,淅淅沥沥淌得满下巴都是。非但如此,端竹还闭着眼睛,全力吸食那新鲜兔血,即便时不时作呕,却都要强自压下。
一时间,众人都被她吓得呆住,但很快又反应过来:这次他们走的是个“上山游玩,偶遇地震,其中一人躲闪不及被滚落山石砸了手臂,接着迷途三日,最终才千辛万苦地摸到县城里”的曲折悲剧路线。想他们一个个生得小姐少爷模样,钻木取火什么的原则上应该不会,野草野蘑菇什么的原则上也不敢采食。三天山路,断食断水,不知身在何处,不知归期何时,为了活下来,他们可不是要想方设法抓活物吃么?
好在校方没给他们编个迷路二十天的路线啊,不然他们这会儿就该往离得最近的人脖子上咬一口,继而大嚼其肉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UUBONE大!感谢绝歌大!四川话初稿翻译完毕!
☆、陪不陪?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屠杀,却未伴随满天鲜血,干净得就像用抹布将粉笔字从黑板上擦掉,一瞬灰飞烟灭。火是从上往下烧的,至少从师烨裳的角度看来。本就是个阴霾的天气,偏还停电了,四下一时晦暗不明。师烨裳认为,看不见那些从空中落下又被蹬踏扬起的尘土,还挺好的。这时有人与她擦身而过,先是一个,接着是一群。她木然看着,仿佛事不关己,但是爆炸声震耳欲聋,害她忍不住地捂着耳朵蹲下身去。
不多时,办公室里的人就都消失了。师烨裳站起来,两臂环胸,左顾右盼,鞋尖不住点地,像是在为某种节奏打拍子,又像是等什么等得很不耐烦。地板终于开始歪斜,这场默剧终于快到尾声。意料之中的一声轰隆巨响,她的身体随之失去重量,一直往下坠,反倒像在飞。着地前一秒,她闭上眼睛就再没打算醒来——醒来前一秒,她还在笑。
四周不再灰暗,而是漆黑。她恍惚地在梦境与现实的边界游荡许久,最后因回不去梦里只得一脚踏入现实。翻个身,仰躺,将双手枕到头下,黑暗中,她睁着一双雾蒙蒙的眼睛仍旧保持微笑,嘴型在笑意里几番变动,从上帝视角看,她是在说“亏本,你只死一回,我却替你死了好几回”。
隔断幕帘中的抽气马达正在运转,声音有点儿像空调压缩机发出的动静。师烨裳静静听着,眼神渐渐涣散成空,但没有泪要流出来。喝杯酒吧...这样想着,她便悄悄拉开自己这侧的厚重隔音门板,赤足踏落地面。蹑手蹑脚去往房门的一路,她还是笑。也不知在笑什么。
楼梯间里开着壁灯,温馨的淡黄色攀得满墙,足够明亮却不耀眼——这要归功于汪顾。林森柏为她预装的灯泡是日本和泉,低频耐久带来的必然效果是光线闪烁。师烨裳讨厌一切闪烁不定的东西,就像她讨厌所有摇摆不定的人。所以这些灯泡,汪顾换得好。要是红酒不那么娇嫩,把酒窖里的冷光灯也换成这样就更好了。
为求温湿度恒定,深达六米的地下酒窖里自然不能铺木地板。师烨裳的光脚丫子一踩到高标号水泥立马冻了个哆嗦,可她还要痴心不改地光着脚丫继续走。好容易走到高耸的酒架前,终于有了地毯,她又得爬铁梯子了——按照私家酒窖特优推荐标准,她的酒窖里装的是高射地灯,好酒都得放在上层。今夜她的心情十分华丽,十分适合来一支酒王。Latour61存货不多,她舍不得,那不是Latour59就是Petrus61,其他一概不列入考虑范围,于是她得克服惧高症,有多高爬多高。
一阵窸窸窣窣过后,她终于从酒架第二层掏出两瓶可心的酒,看清酒标,不是特定的那几瓶,她便放心地掐着瓶颈回到地面,从底层抽屉里摸出酒刀,动作飞快地打开一瓶,站在梯子边张嘴,仰头,一气儿糟蹋掉大半瓶——直到这会儿她才绷不住了,瘫痪那般脱力地靠着酒架滑坐到地毯上,一时竟是制不住要气喘如牛。
做了那样令人失望的梦,她多想嚎啕大哭一场。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已经耗尽她用以嚎啕的力气和勇气——她不是小女生,失恋之后撕心裂肺地大哭一场并不能让她觉得好一些,反而会在不久之后被汪顾看出来。
对了...汪顾。她把酒瓶挨到嘴边,条件反射地喝干瓶中酒,酒不醉人人自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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