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07.想要踢球的臧剑(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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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炜看到臧剑给自己出头,他有些担心地拉拉臧剑的衣服:“阿剑,那人我认识,和我们一个年级的。其他什么都不怎么样,但是颠球还是很厉害的。你还是……”他并不知道臧剑是在宋代京城最大球社齐云社做毬头的。

晋静看到臧剑主动出头,高兴的不得了,她拍掉了杨炜的手:“别捣乱,看阿剑表演!”

对方那边也有人看出不对劲来,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像这位“专业”同学那般对于学校什么都不关心,要知道他面对的对手可是号称具有惊人体育天赋的专学生啊,虽然从来没有见过他踢球,但是以他的天赋,肯定已经学会了。

有人想要劝,已经来不及了。两人摆好了架势在人群围成的圈子内站好,臧剑谢绝了对方给他一个足球,他掏出一颗比排球稍大的皮球:“我用这个就行。”晋静和布挺看出来了,正是随着臧剑一起掉到现代来的那个鞠球。

话一出口,围观的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惊叹。要知道颠球这种考验控球技巧的项目,所颠皮球越大越好控制,越小就越体现水平,比如踢足球肯定要比踢网球容易。那位同学见臧剑拿出一个比足球小了大约三分之一的皮球来,觉得对方是瞧不起自己,越发想要在这么多人面前展现一番自己的实力来。

为了显示比赛的正式性,还专门找来了一个手头有哨子的人做裁判,负责吹哨开球和宣布比赛结束。比赛的规则很简单,除了手之外,用任何部位和方法颠球,不让球落地,谁坚持的时间最长谁就获胜。

两人并排站好,然后在上百名围观人群的注视下开始了一场特殊的比赛。

一声哨响,两人几乎同时把足球从地上挑起。就看这一手就让不少外行人赞叹不已。

“专业”同学对于自己这个开局也很得意,他并不是次次都能让用脚尖直接把足球挑起来的,感觉运气不错的他开始全心颠球,力求让自己的水平发挥到极致。其实他的颠球很简单:就是用习惯脚右脚反复颠,不换脚——因为左脚不习惯,也不换部位——因为其他地方不会颠。这样的颠球毫无欣赏价值,却有一个好处:保险。只要不出意外,几乎可以一直颠下去。要比赛的话这是最好的一招,也难怪他会对颠球比赛信心满满了。

但谁让他今天挑错了对手呢?

就在他还为自己今天表现沾沾自喜的时候,人群却对他旁边的臧剑发出了惊叹声和欢呼声。感觉有些奇怪的他稳定住颠球的节奏,然后抽空扭头去看……这一看不要紧,把他彻底吓住了。

就像布挺最初在清晨看到臧剑于他家的客厅中练习时一样。小小的皮球在臧剑的脚、大腿、胸部、肩头、额头听话的蹦蹦跳跳,就是不落地,而臧剑的动作流畅的就好像在跳舞。这种华丽的颠球自然是那边那位机械的颠球所不能比拟的,观众们自然都支持臧剑了。

这样的比赛对于在宋代日日夜夜苦练技术的臧剑来说,就是简单的“打鞠”(注1)嘛,根本没有什么困难。在最开始他决定比赛项目的时候就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才选择了这个。

可怜被忽视了的“前专业”同学傻愣愣的站在那儿,呆呆地看着小球在臧剑周围上下翻飞,而他自己的足球已经不知道滚到哪儿去了……

在这一刻,被他瞧不起的傻小子成了人们眼中的英雄,而他则像个傻瓜一样成了英雄的陪衬。

※※※

直到晚上回家,臧剑都无法抑制心中的兴奋之情。自从来了这里之后,他就从来没有当众踢过球,现在重新过了一次瘾他能不高兴吗?他在齐云社的时候,每次踢球也一样有很多人来捧场,里面还不乏那些年轻貌美的姑娘呢,他所到之处,迎接他的都是欢呼声和鲜花。

现在他终于又重新体会到了久违的做明星的感觉。

看着阿剑这么高兴,晋静也跟着他高兴,所以晚上的话题基本上就顺着他的心思往足球和蹴鞠上面发展,尽管对足球毫无兴趣,而且也已经在某个赏月的深夜听过一遍的布挺也被拉着“陪听”。

总体来说,宋代足球的发达水平远远超过了现代人的想象,他们不仅有诸多民间蹴鞠社,还有具有一定规模的赛事,除了民间组织的比赛之外还有皇帝主持的“锦标赛”,两支不同的球队在皇帝的面前当众比赛,赢的球队被赐予银做的“奖杯”,以及一些彩锦,而输掉一方的球头则要被鞭打惩罚。

蹴鞠的商业化也有不同程度的发展。比如就有人开茶坊为了吸引人气都叫“蹴球茶坊”,听上去颇有现在足球酒吧的感觉;某卖油的老板干脆把他的油店唤作“角球店”;还有的地方在庭院中修建蹴鞠场,专门供游客娱乐玩耍……

同样的,蹴鞠在古代也和现代足球一样,拥有大量的群众基础,上至天子,皇亲国戚,下至平民百姓和衣衫褴褛的乞丐都会踢球,也都踢的不错。

而踢得最好的人在社会中也具有相当高的地位,在一些宫廷宴会中蹴鞠众更是皇族大臣们助兴的名角。臧剑就曾经率队去某位大臣家中表演蹴鞠,因为表现的好,被赏赐了不少银两和锦缎。

“这么说阿剑在京城也算是一个人物嘛。”晋静有些向往了,她真想看看臧剑在那种时候是多么的受欢迎。

“废话,按照我们现在的说法,人家那是巨星!巨星知道不?”跟着臧剑听了一天的足球知识课,布挺多少也能说点了,不想从前一无所知。“成天接拍广告,上电视,出席晚会什么的。到哪儿都是别人给他掏钱,就是一个签名都值几百万什么的……”

臧剑不好意思的笑笑:“在下还没有如此厉害,只是在京城一带略有些声望而已。那个时候大家都很喜欢蹴鞠,每家每户都会踢上几脚。”

“就像现在的巴西一样,懂不?”布挺在晋静面前炫耀他今天听来的东西,却被晋静瞪了一眼:“这我知道!”然后她看向臧剑,“阿剑一定很喜欢那样的生活吧?”

臧剑点点头:“我从小是和师傅、鞠球一起长大的,除了踢球我什么都不会。”

晋静看着臧剑英俊的脸,这么帅气的一个男孩,长大了该多么迷人?只要他在宋代球踢得好,肯定不愁找不到一个喜欢蹴鞠的贵族女子,到时候娶了对方就一辈子享尽荣华富贵了,什么都不用操心。或者遇到一个浪迹天涯的侠女,两人一见钟情……只是想想就觉得浪漫,晋静第一次觉得踢球的人都是这么帅。

“喂,阿剑,你想不想继续在这里踢球?”

臧剑和布挺都愣住了。

※※※

注1:“打鞠”,古代蹴鞠的专业术语,意指一个人或者多个人单独踢球,是无球门踢法的一种。除此还有“白打”:两人对踢;三人以上同踢称为“场户”,比如三人场户,四人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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