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和他父亲很像,是个实诚的男人,在一起种田过日子是很好的,这辈子虽不至于混得风生水起,却也不会受什么煎熬。
现在,我将他当未来夫婿候选培养的心愿,彻底死了。
黑卫那份会造成妻子守寡的高风险工作,还在其次。更要命的是小禽兽已经注意上我,还展现出十二分兴趣,他手上捏着我的卖身契,拥有生杀大权,如果他不准我脱籍嫁人,就算我胆大包天,主动和石头两情相悦,互许终生,也一样逃不出他的五指山。他甚至还可以将石头派去做最危险的工作,轻轻松松要他的命。
石头不是猫,小命只有一条,我可以不在乎自己安危去冒险,却不能故意害他。
别无选择,只剩逃亡一条路。
为了进藏书阁工作,我思前想后,最终咬着牙,忍辱负重主动去向小禽兽示好,没陪几次笑脸,冬天就到了。天下起雪来,又轻又软,白茫茫的一片,装裹整个山峰,屋檐下到处都是像利剑似的冰条,时不时要派人将它敲下来。
对工作的人来说,这不是美景,是煎熬。
泡在冰水里洗碗洗菜,我本来就比别人娇嫩的手脚,很快长出红色的冻疮,又痒又痛,肿得像十根胡萝卜,拎出去可以喂兔子。可是该干的活还必须继续,作为新人,还要承担老资格的大丫头和婆子们的一部分活计。
石头把我的手翻来覆去看了几遍,没说什么,只是第二天给我送来了一双厚厚的棉鞋,逼着立刻换上。还拿来两小瓶烈酒,嘱咐我在每天睡前暖暖地喝一小杯下去,另一瓶用生姜泡三天,每天擦两次手脚,再涂上猪油消肿。过了两天又送来几十斤炭和一个小手炉,骂道:“别总是小里小气的算计过日子,怕冷就在屋子里多烧一个火盆,没钱不会问我开口要吗?咱们一个村子出来,还会亏待你吗?真是蠢货!”
这孩子总算成熟了,会照顾人了。我穿着暖和的棉鞋,看着他急急忙忙赶去习武场的背影,心里也很暖和。
趁着冻疮严重,我找了个机会,去见南宫冥。
南宫冥穿着厚厚的白狐裘,头发束起,勒着同色抹额,两侧各留下一小缕青丝编成细辫,坠着金色琉璃珠,腰佩宝剑,袖怀玉笛,脚下踏着云纹雪靴,立于积雪红梅下,神情却是不快乐的。
我踮着脚尖靠近,还没走几步,他已发现了我的存在,忽然展开眉头,顽皮地抽出玉笛,放唇边轻轻吹起首欢快曲子,带着几分调戏捉弄的味道,将原本的忧郁一扫而空。
我装作要嗅红梅,矫揉造作地拉低枝头,故意露出那双冻疮累累的手。
欢快的笛声忽然跑了一个调,发出刺耳的怪音。
南宫冥停下动作,盯着我的手,焦急地问:“洛儿,你怎么被火烧伤了?”
没见过冻疮的大少爷啊……
我满额黑线,少不得解释一二。
南宫冥很尴尬:“这个,我也在书上见过的。呆会我让人去厨房吩咐王大娘别让你碰水,库房里似乎还有进贡的绵羊油,也给你送来,这样应该会好吧?”
果然是大少爷的做派啊……
我拼命摇头:“洗碗洗菜是在厨房工作的本分,生冻疮的也不止我一个,怎么可以因为少主照顾我,就不守规矩偷懒呢?这是我厨房应作的工作,要认真完成,不能给大家添麻烦。反正冬天过去就好了,痛几天而已,不算什么大事。”
我特意将厨房的工作几个字重音重复了两次,希望大少爷能听明白弦外之意。
幸好南宫冥虽缺乏生活常识,脑子却很聪明,转了一下后再次提出:“让王总管调你去我房里侍候吧,那里暖和。”
“不!”我拒绝得飞快,然后调出早想好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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