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鱼儿已上钩(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有了陆泽铭的承诺,苏璃只觉得一阵心安,不过这件事情她还是要自己好好想清楚,是要留在乐城,还是前往F国去看秀学习。

与此同时,林家。

林丰北在书房里,脸色难看至极,林枫在一旁看着父亲这个样子,心里也在想着如今的局势。

“你哥那边有什么动作?”

被父亲问着,林枫认真回答。

“我现在了解到的是他正在准备办理出国的手续,他和胡瑶似乎是要出国去。”

“哦?”

林丰北似乎没有想到林朗能够如此的识时务,知道这个时候不给林家添麻烦,选择主动出国,只是林丰北越想越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他在一旁继续问着。

“陆泽铭那边有什么动向?”

“听说苏璃现在创立的服装品牌开始准备入住陆氏集团旗下的商场了,不过这个品牌现在在国内没有名气,我特意让专业人士看了,的确有当初苏家乐绣的元素和味道在。

而且苏璃要带团队的设计师去F国学习看秀,估计得有两三个月才能回国。”

得知苏璃和陆泽铭都没有其他的动作,林丰北眉头微皱。

他以为陆泽铭会帮助苏璃调查出林家的事情,可是现在很显然陆泽铭并不打算调查,林枫明白父亲的担忧,他反而在一旁是一副不以为意的姿态。

“爸,我之前就说过了您现在就是小题大做,当初苏家倒台之后,陆家可是得到了乐城不少的生意,要知道从前陆家的根据地可不是乐城。陆泽铭是绝对不会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事情,要我说您就是想太多。

苏璃现在一门心思都是创立自己的品牌,没有多余心思放在这件事情上,至于陆泽铭,他能够这么支持苏璃创办品牌,这就说明陆泽铭也不希望苏璃沉浸在这些事情里。”

听着林枫的话,林丰北还是说出自己的担忧。

“你哥之前那么倔强的一个人,他为什么要出国,这其中一定有事情,我要你好好调查这件事情,一定要知道你哥为什么选择出国。”

对于父亲的安排,林枫心里十分不满,面上却是没有说些什么。

明明他才是那个对林家的事情用心对待,一心一意为了林家好,可林朗呢!他除了对林家各种质疑对抗之外,他从来没有做过对林家用心的事情,那他又凭什么可以得到父亲的关心和在意呢!

“我没事了,你去忙你的吧。”

“好。”

从林丰北的书房出来,林枫眼里的神色晦暗不明,林朗那边他会好好调查,可他不是为了林丰北而调查,他是要确定林朗没有什么其他的阴谋,确定林朗不是要对付他,就好。

少华被林枫叫到自己的书房,注意到林枫脸色不是很好,少华立刻明白了林枫是因为大少爷的事情。

一直以来林家的两位少爷之间的关系就是不对付的,作为林枫的助理,少华很清楚林枫是如何努力才得到今天的一切的。

当初林丰北有意吧林朗按照继承人来培养,可是林朗一心想要成为律师,并且对林丰北的很多做法都不认同,渐渐地林丰北对林朗也愈发不满意。

后来还是林枫按照林丰北的要求按照继承人被培养着,与此同时林枫慢慢变成了翻版的林丰北,甚至在某些事情上比林丰北还要狠,这也就是有了后来的事情。

周家,白家和林家,一起扳倒了苏家,当然,这件事情,也是有人在背地里推波助澜的。

回想起从前的事情,林枫不愿意去想那些恩怨,反而是有些期待接下来的事情。

他看向少华,态度明确。

“我让你调查最近周莉的行踪,你有结果了没。”

“有结果了,这段时间周莉回国之后找了一家机构做培训老师,她没有和周家人住在一起,看起来她和周家的关系变得很紧张。不过她经常去一家酒吧喝酒。”

“看来,今天我得和她来个偶遇,她今天在吗?”

“在。”

“备车。”

林枫上一次和周瑞提到过周家和林家之间的事情,可是很显然周锐对于这件事情不感冒,那么既然周瑞不愿意,他只能吧目标放在周莉的身上。

他倒是要看看,经历过周家变故之后的周莉,变成了什么样子。

在少华的安排下,林枫来到周莉经常去的那家酒吧,果然他在酒吧看到了周莉的身影,眼见着周莉一个人沉默的喝酒,身旁没有人敢搭讪她,林枫的眼底闪过一丝玩味。

林枫主动来到周莉的身边,周莉一记冷眼射过去,注意到是林枫,周莉收回了神色,却无法掩饰她眼底对林枫的厌恶。

林枫注意到周莉眼底的神色,他来到周莉身边坐好,一副大哥哥的模样对待周莉。

“周莉,你现在这个样子周伯伯和周瑞知道吗?”

面对林枫的话,周莉却是不以为意。

“如果你是打算告密的话,我劝你还是不要想了,我在那个家,他们已经不待见我了,所以我什么样子,他们不在乎。”

周莉说这话的时候眼底满是无奈的神色,对此林枫在一旁安慰。

“你也不能把事情想的过于糟糕,你要对你自己有信心。”

最新通知

网址已经更换, 最新网址是:sspwk.me 关于解决UC浏览器转码章节混乱, 请尽可能不要用UC浏览器访问本站,推荐下载火狐浏览器, 请重新添加网址到浏览器书签里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