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侨民区(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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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你们还想干什么?还想从我这再夺走什么?”

拉米亚轻轻晃了晃脑袋,让这句在脑海深处如泣如诉的回响重新归于寂静,以免内斯特恶狠狠地一脚踢出的那一幕紧随其后再次被她完整地回想起来。

街道的景象显得与昨天别无二致,若不是地上残留的那一小片已经淡化不少的暗红色痕迹,拉米亚还真不能确定这里是不是昨天的“凶案现场”。

偶有好奇的平民会偷偷向她这里瞄上一两眼,但很快便无一例外地移开视线,没有谁有胆量冒昧地继续行“注目礼”。这倒不是因为拉米亚有多可怕,陪伴她身旁的也不是孔武有力的内斯特,而是看上去温文尔雅的斯金,说句老实话,他们这一对组合无论怎么说都该算是俊男靓女了。真正令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平民感到望而生畏的,只是他们的服装罢了——虽然大多数人不认得他们上衣胸前和背后斗篷上的徽章,但他们对于衣饰所表示的贵贱之分还是相当清楚的,更何况那个女人斗篷上的徽章还是用金线绣成,这种货色普通人可是一辈子都未必能够亲眼见到。再加上他们佩在腰间、从斗篷边缘露出一截的刀柄,这一对男女只差在脸上写明“我们是有钱有势的贵族”了。

拉米亚轻轻吸了口气,将那些闪烁不安的目光看在眼里,心中打不定主意是否要找个人打听打听。其实她主要在期待着能再遇到里查德或者伊休利特,所以才会这样“全副武装”地故地重游。说是全副武装,也只不过是穿着一套近卫军军官的服饰再带一柄军刀罢了——因为自己那一套铠甲和大剑没有带来,这身行头还是完全向斯金压榨的,反正蕾萨比安曾经让她穿过斯金的衣服,尺码上只是肩膀稍稍宽了一点。

“为什么你要我陪着出来,却一路上都闷不做声?”斯金用手肘碰了碰似乎是在发呆的拉米亚,“还有,昨天发生了什么事?内斯特竟然被父亲禁足了。”

“我们……”拉米亚想了想,还是决定把事情往简单了说,“打架了。”

“你说‘你们’?”斯金的目光上下扫了扫拉米亚,“和什么人打架?”

“你知道里查德德纳利姆是谁吗?”

“哦?你们和这个人打架?”斯金显得稍微有些惊讶,“在这地方?”

“和他算不上打架……但确实不太愉快。”拉米亚耸了耸肩,“另一个家伙则差点要了我的命。”

“我想内斯特不会容许这种事情发生。”斯金倒是笑得很轻松。

“我们昨天可没有带武器。”拉米亚瞪了他一眼,“而且那家伙并不比内斯特差多少,他很厉害。”

“是里查德的护卫?”

“他对里查德没有说敬语,应该不是。”拉米亚摇了摇头,“他叫伊休利特阿……”

说到这里,拉米亚忽然心中猛地一惊,连忙止住了口。先前她准确知道芬克斯坦姓名的事情可还是记忆犹新,如果在这种事情上再不小心的话,天知道还会不会有什么破绽再暴露出来。

对了,昨天那个家伙并没有报出自己的姓氏……

想到这里,拉米亚这才接着说下去:“啊……啊……他自称‘扎瑞伊的伊休利特’。”

“什么?”斯金脸上难得地露出了吃惊的表情,“‘一闪’伊休利特?”

一闪?昨天内斯特也说过这个词,是绰号吗?

“那个人很有名吗?”拉米亚不由好奇地问道。

“一个在几年前声名鹊起的家伙,要说有名的话也算。”斯金稍稍沉吟了一下,“之所以被称为‘一闪’,就是因为他出刀奇快,往往只在拔刀的瞬间就能致人死地,很少需要第二刀。”

拉米亚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口水。

听上去已经很厉害了……

说起来,伊休利特的数据比拉米亚斯稍低那么一点,但听斯金这么一说,我怎么觉得伊休利特昨天的动作完全看不清楚,好像比拉米亚斯更快……

错觉,错觉,芯片的数据应该是准确无误的,也许是拉米亚斯一直留手了。

但他和莱纳交手的时候应该不需要留手吧,怎么也觉得不如伊休利特更快……

“你今天穿成这样,难道是因为这个‘一闪’的缘故?”斯金忽然若有所思地看着拉米亚,“你还是算了吧……”

“难道你忘了吗,我十几天前才做的事?”拉米亚不以为然地打断了斯金,“而且我认为他并不完全像你所说的那样,至少拉米亚斯或内斯特与他公平决斗的话,不会一点胜算都没有。”

“公平决斗?”斯金似乎听到了什么可笑的事情,“决斗本身便没有多少公平可言,在泽雷尔人面前更是永远不要幻想什么公平。”

“什么意思?”拉米亚确实没有听懂。

“有时候,你真是天真得可爱。”斯金笑了笑,却没有多作解释,“拉米亚斯和内斯特,我也认为他们在战场上会是出类拔萃的猛将。但战场和决斗可完全是两码事。”

“‘泽雷尔人’又是什么意思?”拉米亚根据常识判断出这是一个由地名衍生出的描述人种的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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