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异国风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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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原始森林、清新的空气、青翠的草地、清澈见底的溪水,这一切如果在地球上,那是平时难得一见的珍贵自然资源,但在这里却显得再平常不过,于是拉米亚时常爱去别人眼中的“荒郊野外”转悠便成了一件难以理解的事。但不管别人怎么看,她想去哪里还是照样去哪里,尤其是庄园附近的这条小溪。

阳光透过溪水直接照射在水底的鹅卵石上,若不是水面上的条条波纹,以及潺潺水声,还真不容易注意到这里有水在流淌,这种水源的清洁程度恐怕只有饮水工厂中刚刚生成的纯净水才能与之相媲美。溪中还有不少小鱼游来游去,在水草间穿梭嬉戏。

虽然几天前就萌生了想要下水游泳的想法,但拉米亚却一直不敢付诸行动。不为别的,就因为一来这里是野外,二来没有泳衣只能裸泳,难保自己不会碰上个把过路的;而且暂不说她没有泳衣,就算是有,只怕这个时代的伦理道德也不会容许女人在大庭广众之下穿着泳衣那种暴露程度的服饰——她现在的日常服饰可是只有脑袋是露出来的,便连双手都有一对白色真丝手套戴着。

再一次在这条小溪边驻足了许久,拉米亚终于心痒难搔地走到岸边,在松软的草地上坐了下来,然后伸手去解长靴上的带子。但她终究没有真的跳进水去裸泳,只是脱掉鞋袜、挽起裤腿,在罗莉塔诧异的目光中将双脚和大半截小腿伸进了溪中。

溪水很清凉,但却不会令人感到寒冷,而是有着一种柔滑的冰爽触觉;她的贸然闯入初时吓开了一些附近的鱼儿,但在她静静地感受溪水时,它们很快又重新聚了过来,还有几条毫不害怕地从她脚上擦身而过,令她在这微微的搔痒中发出了几声轻笑。

双手抱头躺下身去,置身于这片由大自然亲手编织、以草茎结成的豪华地毯上,嗅着脸旁叶绿素的气息,任由穿透头顶上树叶间隙的阳光洒落身周,拉米亚顿时有了一种身心为之陶醉的感觉,早上处理公务所积累的疲劳感也在不知不觉中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仿佛是心无所虑的空灵境界。

仔细想想,这种生活其实也不错吧,每天的工作时间也就在两小时左右,如果自己卖力一点还能够更早结束;待遇方面虽然不像C国的公务员那样有工资,但包吃包住还相当讲究,而且又有人伺候,就当是把工资全用在生活享受上了吧。

目前唯一放不下心的,便是那些已经不知怎么样了的亲友了。其实静下心来之后想想,当时那个“观察者”最后说的是“45G光年”、“麻醉和冷冻处理”、“要不还不早烂成灰了”之类的话,而且这里还是地球上从未观测到的环境相似的生命行星,那么二者之间的距离可想而知。且不去深究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将真空中的光速列为最高物理速度是否正确,就算以光速的万倍来计算,45G光年也是一个长达45亿年的旅程;如果空间褶皱和虫洞现象终究只是空间物理学中尚未被证实的猜想的话,那么在她抵达这里的过程中,地球已经不知道又完成过几次生命演化了。

在大自然的怀抱中胡思乱想着,拉米亚不知不觉地便睡着了,当她再次睁开眼睛时,猛然发现正午的骄阳已经薄暮西山。

拉米亚撑着地面坐起身来,却发现罗莉塔正跪坐着,怀中抱着自己的双脚,用衣裙遮掩着裤腿下原本露出的肌肤——很显然她在睡着后被罗莉塔挪动了一点地方,免得继续泡在水中。

“主人,要回去了吗?”看到拉米亚醒来,罗莉塔连忙问道。

“嗯,天快黑了是吗?”拉米亚伸了个懒腰,伸手要去拿放在一旁的靴子和袜子,却被罗莉塔抢先一步,眼明手快地拿起袜子给她穿上,拉下挽起的裤腿,再为她穿上靴子,系好靴带。

罗莉塔的动作很麻利,但又不失体贴和细腻,毕竟服侍女主人的衣食住行已经是她干熟练了的活。

“为什么不叫醒我呢?”看着罗莉塔的动作,拉米亚随口问道。

“这……您有什么重要的事吗?”尽管已经不再像初时那样害怕拉米亚,但罗莉塔仍然不免心中惴惴,毕竟女主人归根究底还是贵族的一员。

“不,没什么。”拉米亚摇摇头,站起身来,掂起脚尖原地跳跳,稍稍活动一下身体,却发现罗莉塔在起身时双腿有点不自然的麻木迹象,“你难道……一直那样坐着?”

“是。”罗莉塔点点头,“中午的时候有一个人经过,我就把您的腿遮起来了,没有让人看见。后来怕再有人经过,我就一直坐着等您醒来。”

“呃……你从中午坐到现在?”拉米亚伸手轻轻摸上罗莉塔的头,同时叹了口气。

封建时代果然是要遮住啊,连腿都不能让人看,不会再像C国古时候那样还讲什么三从四德吧?

想到这里,拉米亚忽然又问了一句:“如果被人看见的话会怎么样?”

罗莉塔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惊讶地睁大眼睛看着自己的女主人。

“我……我是个外国人啦,所以不太了解兰蒂斯的风俗。”拉米亚连忙解释道,同时在心中暗自庆幸只说自己是外国人而不是外星人。

罗莉塔这才“恍然大悟”:两国贵族间的通婚并不是什么希罕事,看来女主人是从别的国家嫁过来的吧。不过领主大人一次也没有来宠幸过女主人,这也实在是太薄情了,难怪女主人总要往野外跑,该不会是在寻找逃回去的机会吧?可要是女主人走了,我下一个服侍的贵族还会像她这么好相处吗?

虽然引发了无数遐想,罗莉塔可没有忘记回答女主人的问题:“如果除了手、脚和脸,其他地方被男人看到的话,要么就杀死他,要么就嫁给他。”

不是吧?虽然已有心理准备,但还是不得不说一声:真他娘的封建。

嗯?等等……

被看到的话,要么杀死他,要么嫁给他?

那拉米亚斯曾经……

要……要不要杀了他?算了……明显是自寻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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