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初涉东秦(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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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楚相比,东秦国界小,比不上大楚的地大物博。T东秦人很穷,比不起中吴的人生意头脑。能在三国中与之鼎立,并在三国中站稳站跟,成为三国之,与其剽悍的战斗力有着直接的关系。东秦人,人人皆兵,三岁小孩便开始站桩,东秦的女人,人人都习有防身之术。

东秦的男人不仅长得高头体壮,更具有非常十分强悍的暴力。

走在东秦的街道上,唐子谋更是能体验到民风剽悍民风。

大楚的奢华,中吴看似节俭的豪华,东秦给人的感觉便是简约。站在街道之上,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简简单单,一目了然,更令唐子谋意外的是,他已经在东秦的大街上走了一天了,还没有遇到一桩抢劫、强抢民女、小偷之类的犯罪。亏唐子谋还担心自己长得太过于没有威胁性,把竹意四人给带在身边。还是说,东秦的武都有着一种强的直觉,知道竹意他们看似清瘦的身体下,隐藏着巨大的暴力。

这个世上,绝对不可能会有什么无犯罪的地方存在。更何况这街道上的人,随便拎出来一个都能把自己打趴下。唐子谋扫了扫自己身上奢侈的稠煅,上好的腰带,羊脂玉坠,以及故意放在怀里鼓囊囊的钱袋。在不知情的人眼里,就简直就是一个活脱脱的肥羊,而且还是外乡人,是最好的下手对象。

唐子谋看着雄纠纠,气昂昂的从他眼前走过的一队士兵,难道是因为这里严明的守卫,让这些人白天不敢下手。唐子谋突然就是不信邪,看着及将落山的夕阳,心下有了决定。

深夜,长得单薄的唐子谋,带着十六七岁的少年竹意,两个人走在街道之上。他四处挑头看看,看在这罪恶的黑暗,有没有隐瞒着罪恶的事生。为此,他还特地挑一些偏僻无人的地方走着。

唐子谋的如意算盘是落空了,四处逛了两个多时辰,直到深夜的寒风呼啸吹来,他终于认输的承认,这里的治安真的好得过份。这里明明不是皇城,治安却比大楚与中吴任何一处都要好。

唐子谋站到一处拐弯口,倚在一棵粗壮的树干上,看着空旷的街道,偶有急色匆匆赶回家的人,不由道:“竹意,这里是东秦麟王的封地,对吧?”

“是的,主子。”

“看来这位王爷不仅打仗有一套,治理城镇也很有一套。”就算在他那个时代,不管治安再怎么严厉,小偷、强盗总是抓也抓不完。

站在唐子谋身后地竹意点点头。敬佩道:“属下第一次现。原来世上还真有夜不闭户地地方存在。”

不仅是没有小偷、强盗一流。有些农家。连门只是稍稍轻掩着。根本就没有关得严实。唐子谋把腰间地吊坠直接扯下来。交给竹意。淡淡地吩咐了几句。绣意接过玉坠。脸色古怪地盯着唐子谋。不知自家主子打得什么主意。唐子谋甩甩手。绣意点头。转身投向黑暗。

黑暗地街道上地拐角处。点着一处明亮地灯光。离着二三十丈地儿。唐子谋也能闻见远处那摆在外面地大锅里冒出来地香气。勾引着他过去。原来前面是一处面摊。地儿有些简陋。但却在这个时候。三三两两地坐着几个人。唐子谋心中一动。再加上逛了半天时间。客栈里也不知道有没有食物。便直接走了过去。

面摊地老板是个瘸子。走路一拐一拐地。但那张脸上。却挂着热情地笑容。见唐子谋这身打扮。似乎有些吃惊穿着如此富贵地人。到他这种小面摊上吃面。老板倒识实务。拿着干净地抹布。把桌子凳子都快速擦抹了一遍。边擦边笑问道:“客官不是本国人吧。想吃什么面。尽管说。小老儿这地儿虽不大。但面香味好。保准管饱。”

唐子谋四处扫了一眼。才慢慢悠悠地要了一大碗牛肉面。

瘸子老板走路虽一拐一拐地。但速度着实不慢。只等了大概半盏茶地功夫。大碗地牛肉面便端到了他面前。这碗地大小。估摸着是普通碗地三倍大。这碗。大概是唐子谋用过最大地碗了。唐子谋拿起筷子一拨。牛肉并不似别地地方。好似装饰物一般。而是实打实地堆在汤面之上。堆成了小山尖。

闻起来挺香的,不知道吃起来怎么样?

唐子谋试探性的吃了一口,味道着实不错。嗅着香气,嘴里吃着劲道的面条,唐子谋的肚子更饿得狠了。当下也不再观察,而是认真的对付眼前的一碗牛肉面。

唐子谋捧着大碗,把微辣的汤一口气喝干之后,他才+|居然吃了平常的三倍还要多。齿口留香,这里的面确实不错,连平日里不怎么吃面,口味挑剔的唐子谋,也不由暗竖起了大姆指。最后这热乎乎的汤,更是热出了唐子谋一身的薄汗,不再感到寒冷。

“趴,趴,趴。”

唐子谋用手巾抹了抹嘴,看着瘸子老板正在拉面。大概是为了怕沾到面粉,老板是打着赤臂。灯光之下,那双肌肉厚实的臂膀,看起来非常有力。唐子谋注意到,老板那双胳膊上,残留着一些刀伤痕迹。

唐子谋好奇的问道:“看老板您双臂有力,身板挺直,一直忙个不停,都没有休息。老板您以前,一定是个英雄人物吧。那胳膊上的伤口,看着满吓人的。”

瘸子老板爽朗一笑,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别看小老儿我现在这样,咱可是狼帅手下走出来的兵。这功夫,都是实打实的。只可惜小老儿我的腿在战场上残上,不然的话,咱还要把这条老命留着上战场。想当年啊……”

老头子提起自己的伤腿,一脸的爽朗,不见丝毫的黯然伤感。原来老头子姓孙,五年前从军,入麟王手下,杀上战场,也是一个悍不惧死的杀神。九上九下,愣是成了一个老兵。后来为了救几个队友,被敌军砍了小腿筋骨。腿是救回来了,但从此也就瘸了。

“小老儿虽然腿不行了,其实若再上战场,可比那些新兵蛋子强多了。只可惜,狼帅手下都是精兵,咱可不能给将军丢脸不是。”

原来瘸子原来是当兵的,难怪看起来有一股子军人的剽悍铁血气息。孙老板在说起轩辕戒的时候,脸上是一种尊敬,一种对强视若神明一般的尊敬。早就有传闻,轩辕戒手下精兵三千,个个能以一敌百,现在看来,传闻并非那么夸张。

“老孙,你就不要再吹了。就你这样,还能再上战场,您还是乖乖在家里颐养天年吧。”旁边的一个食客显然跟老头儿很熟,笑着开起玩笑。

那孙老头儿也是火暴脾气,一听这话,立马不干了。

“咱就是拖着一条腿,也比那些软蛋手下的兵强多了。老头子我虽然退下来了,咱儿子两年前可是投到狼帅麾下,虽比不小老儿我当年,那也是响当当一条汉子。等再过几年,我孙子也要跟随狼帅麾下。”

另一个食客笑道:“老孙,听说你那儿子是你打小就训练的。”

“那是,咱老孙家的子孙,都是铁打的汉子。小老头儿我现在正磨练我那小孙子。用肖大人的话说,咱老孙就是给狼帅培养好战士,几年之后,又是一个孙家子孙站到战场上。”

这简直就是死忠嘛。

唐子谋不由插口道,“孙老板对麟王相信推崇,听闻麟王百战百胜,有着狼帅之称。麟王英武不凡,可惜我这种小人物,不能亲见麟王。”

唐子谋这稍稍一捧,老孙头比夸了自己还要高兴,滔滔不觉的夸着狼帅如何如何英武,狼帅如如厉害?

轩辕戒不仅得民心,甚是得将士们的心。就算退伍两年之久的孙老头,谈起轩辕戒的时候,那双眼睛,都跟装了一百瓦的电灯泡似的。这种崇拜不是银两可以买的,而是凭着真实的实力。唐子谋听着孙老头谈着轩辕戒,不由有些恍忽。这样的男人,真的是自己这一世的父亲。

唐子谋伸出自己的手,修长而白皙,是一双拿笔的好手。轩辕戒的手不仅修长,手掌还很厚实,手掌满是老茧。他还记得轩辕戒握住自己手时,感觉就像是大手包着小手,让他有种是个孩子的错觉。轩辕戒那双锐利的眼睛,闪着宠溺笑容看着自己的画面从脑海中一晃而过。

那个宠溺的看着自己的男人,真的在战场上杀敌上千,百战不败,有着狼帅之称的轩辕戒?这样强壮有力的男人身躯,是他理想中的一型。明明是父子,为什么轩辕戒长得高俊,脸如刀刻一般?而自己不仅继承了母亲的脸,连身子也一并继承下来。如果继承的是父亲的基因……

轩辕戒,一个被手下的士兵当成天神一般的人物。这一次,我一定要好好见识一下。

PS:从这一章开始,唐某某跟轩辕某某的互动将会多起来,轩辕某某不会被无情的冷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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