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用枪指着,他不是没经历过。
他第一次被人用枪指着恰恰是从小到大和他最亲近的杨裕文那个催命鬼。他不就是脾气大了点嘛,盛怒之下把他抽屉里的文件全都一把火点了。
最后杨裕文就用枪指着他,手都气得直抖,眼睛瞪得两个大,好像真的会开枪一样,他那时候还小,简直都吓坏了。
当然他现在才知道那些文件有多重要,当时没一枪崩了他算他狗命过硬。但杨裕文手抖以后还是把枪放了下来,声音累得好像刚刚主持过一场电视促销,温和又疲劳地跟他讲:“这次是我,那下次呢?”
他就冥冥之中顿悟了一下,哦,原来他在毛毛心里这么重要呢?从那以后,毛毛在他心里也占了很重要的一席之地。虽然他口上不留德,虽然他野蛮又撒泼,毛毛永远都不会嫌弃他,毛毛默默守护着他,所以他才恃宠而骄,所以他才会听任自己肆意发展。
如果不是毛毛,那谁会来守护他呢?毛毛是万能的毛毛,在毛毛身边,他什么都不会怕。
之后他每次陷入这种乱七八糟的事里时都犹记得毛毛那句“这次是我,那下次呢?”。如果对方不是毛毛,就根本不会给他留余地。但性格都形成了,毛毛不在身边他也不会示多少弱,一方面示弱实在不是他性格,另一方面他也不想像个傻逼似地等着毛毛来救他。
再虽说老爷子把他养大,但也根本看不上他,把他弄出来他要是不干点实事出来不就更让人瞧不起了吗。瞧不起他没关系,倒是总有人通过瞧不起他来贬低他家毛毛,这就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再者,眼前这人虽然端着枪,但看上去还没有当初抱着绝对不会伤害他的心理向他举起枪来的毛毛凶恶,于是他得出结论:这人不足为惧。
是啦是啦,还把他珍禽异兽一样地围观,虽然他长得像个外国人似的,说不定还真是个外国人,他入的可是正宗中国国籍,从小在中国长大,他那外国人的父母在他脑子里什么印象都没留下过。
最恨那些围观的!小时候上学的时候他就因为总被人围观把同学什么的揍了个遍,最后闹得不可开交,老爷子只好把他接回来找人亲自教他。
跟所有的孩子一样,他完全不喜欢学习,只会对来教他的中年大叔无限发脾气,老师一露面,就把自己能举起来的所有东西都砸过去,剩下举不动的东西都是他用来躲避学习的好障碍。
老爷子给他气得差点背过气去,扬言要把他扔到后山去喂野狼。最后还是毛毛出面抚平了老爷子的气愤,毛毛可真够宠着他的,不管他出了什么岔子都有毛毛罩着他,他知道并且享受这一点。
后来毛毛告诉他,他们刚从本家离开到他们现在的聚集地的路上,遇着了人贩子团伙。团伙里分工精细,一批人分别去农村和城里偷取从不会走的到刚能走的年龄段的孩子,一批人拐带那些懵懵懂懂的八九岁孩子,再由一批人运到乡下买孩子的地方。
毛毛那时候才十岁,当然整个分家也无意冒犯那个什么人贩子团伙,毕竟正是人心散乱的时候,大伙都一心想远离本家找个落脚的地方。
但人算不如天算,他们一在小旅店里落脚,就有个大妈人贩子抱着个孩子,来到落单的杨裕文面前和蔼可亲地说他们大人有事要做,孩子不能带着,问杨裕文能不能帮把手去他们屋里陪陪孩子。
那时候毛毛也是个孩子啊,单纯得紧,也没有过多接触过本家啊分家啊那些的烂事,就像其他普通孩子一样以做好事为荣。于是他就跟去了那里去天真善良地帮他们看孩子。
那个孩子就是他,他也是被这团伙拐来要打算低价甩卖的。他跟毛毛的第一次相见就在一个人贩子的怀里,对这世界的一切都毫不知情,一张白纸一池清水。
杨裕文一失踪在原地,老爷子就立刻叫弟兄们把整个旅店都封锁起来,害旅店老板哆哆嗦嗦给110打去了电话。
后来110来了,人贩子团伙抓了一小半,把杨裕文和那孩子带出来让他们认,杨裕文自然被老爷子认了回去,但那孩子的父母根本不在附近,问了全旅馆的人也没有人来认领。杨裕文被警察放回去的时候怀里还抱着睡着的他,这孩子眼珠子浅蓝浅蓝的,像制作精美的人偶,杨裕文那时脑子里也没什么关于法律是是非非的观念,总感觉看起来善良的事就是真的善良,就出于私心说这孩子是他弟弟,想要把他带回家里去。
警察虽然很生气为什么为人父的老爷子竟然只认了一个孩子,但也把情况记下就让他们把孩子带走了。老爷子在杨裕文的央求下走错一步,把他留在了杨家。
当然初期老爷子也意识到这种错误了,先是有理有据地劝他这孩子要是留下了他父母会有多担心啊,杨裕文也点点头,说能理解。
但一看那孩子眼睛蓝莹莹地盯着他,经过这两天的边跋涉边照顾他,他粘杨裕文粘得紧,一刻离开他都要哭,杨裕文不想把这孩子送走,又感觉这孩子的父母果然还是会伤心难过,也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最后他们找好了落脚点,也终于开始重新打通关系拾起以前的生意,老爷子看杨裕文还是没有放手的意思,就自己把孩子的照片资料什么的交给兄弟们让他们帮着留意。
实在是没办法,这孩子的父母大概是回国去了,国内怎么也找不到消息,他们家才把这个孩子留下来。如果硬说,也能说是杨裕文把他拐到家里养大的。
后来落了户口到老爷子名下。本来杨裕文就是老爷子领养的,这回又是以领养的名义,还给了他一个名字,叫杨烨。
杨烨出落得整个一英国落难小帅哥,头发就算洗过也总是呈现一种暗金色的光泽,眼睛小时候还蓝得挺深,长到现在都有点浅得发光。被老爷子灌输了一大堆本家该死本家该杀的思想,现在除了那些围观他的人,他内心里最恨的是所谓他几乎见都没见过面的“本家”。
但他一直都不用跟那些所谓世俗打照面,以前老爷子非要他去做的事毛毛都替他挡了。这次是毛毛不在这里他才会出动代表分家出来办事的,这也有他主观意见:他也是个正常人嘛,也不能成天圈养在屋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啊。正好有这么个机会,那他就去试试。
才有了那些小喽啰被杨烨欺负得一个头两个大还要小心翼翼地指点他这里应该做,这里这样好像不妥,把老爷子交待的离间的主意跟他一说,他拍腿称妙,连人都没带就单枪匹马找到d那个女人,趾高气昂地把老爷子许她的好处跟她一说,她果然就睁大眼睛同意了这次交易。
这女人果然变态,说给她几具什么什么的尸体她就帮忙办事。需要尸体的女人?这是什么?传说中的恋尸癖啊?他对本家的抵触态度就一下子上升了好几个数量级。
毛毛这人总是这么独断专行,刚一见面就要做得起不来床,等他醒来的时候就好几个人守在门口说毛毛不让他出门,等毛毛过来接他。
可这任务是他接的啊!凭什么就这样让毛毛抢去了!?毛毛有保护癖他知道,那也不能这么折他面子啊!以后在老爷子面前不就更让训得抬不起来头了吗!
于是他耍横说肚子疼要拉屎,就从盯梢里退出身来。因为长相太显眼,他准备的假发也派上了用场,从厕所就直接跑掉了。
那几个弟兄也不是蠢到家的二货,一个厕所里进了什么人他们能不知道吗?就立刻跟上了“乔装打扮”的杨烨,最后演变成杨烨带着一个大队伍在深夜的街上乱跑的场面。
后来不知道出门撞了什么邪星,跑着跑着他就被一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给一下子拌倒在地拖到了一边,俩人把他五花大绑一刻没停留地半拖半拽迅速运走,天知道他还一句话都没问呢。
最后俩人遇到了眼前这个灾星三号,把他扔到地上又考虑来考虑去,结果把他直接带到屋里塞进柜子。
什么意思!?玩出柜?出柜已经落后了!他的出柜才叫一个轰轰烈烈!
等那些人都走了以后他仍然继续试图从绳子里挣脱出来。谁知道那人绑得也太紧了点,怎么挣都挣不脱,都感觉自己皮都脱了一层绳子还整个完好无损。
正当他一筹莫展的时候灾星三号又回来了,把他放出柜子,又用奇怪的语言问他要不要把嘴上的封条撕掉,而他因为一直不爱学习,从来就没学过那些英法德日意的该死的语言!
他气不打一处来,这根本就是变相歧视他听不懂汉语!这种人他见多了!遇着就打半死,算毛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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