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东西。反正一般青少年从家里获得的,我们靠这些可怜却又有钱的男人供给。而且真要说起来,杰在他们身上榨钱的手段,可比我要狡诈凶狠得多了。
我最近常想,如果一年前没有逃家,现在的我会是什么样子?
不能上学,这是肯定的,而且早就开始工作了。
我是指「正常」的工作。
可能在港边的鱼罐头工厂,可能在镇上的面包店。脏兮兮的,闷闷不乐的,脸上还带著伤。
我不懂爸爸为什么那么讨厌我,就像我不懂他为什么那么爱喝酒一样。他每次喝了酒就打我,每次都好像恨不得要把我打死。我只能依靠妈妈保护。不过,十五岁那年,妈妈也跑了,跑到哪里去了不知道,街坊邻居窃窃私语,都说她跟那个在海边旅馆打工的年轻人私奔了。
我曾经一度无法理解也无法谅解,最疼我最爱我的妈妈,把我当作心肝宝贝的妈妈,为什么能丢下我不管?她走了之後,爸爸喝酒喝得更凶了,一喝醉就痛扁我,後来就算没喝醉也痛扁我。如果没有跟著杰逃出来,我就算被打死或打残了也不是件奇怪的事。
所以我逃了。
逃出来之後,我才似乎体会到妈妈的心情。
她也想逃吧。
不顾一切想逃。逃的意念胜过一切,就像求生的欲望那么强烈。於是,为了要逃,妈妈可以抛弃我,而我,可以出卖身体。
「怎么一个人晾在这里?不怕别人吃了你的草莓派啊?」
听见杰的声音,我睁开眼睛,愣愣地被他从躺椅上拉起来。
杰理了理我睡乱的头发,领著我走向窗边的小圆桌,远远地我就看见,洁白的桌布上,有他特别为我留的草莓派和红茶。
今天是十一月的「集合」。
每个月的最後一个礼拜六,所有男孩子都会聚集到老板在白鲸饭店租下的豪华套房吃下午茶。这天,大家在宽敞的客厅里大玩特玩,玩累了,就到满满摆放著点心的长桌子上拿东西吃。点心式样变化多端,但绝对都是昂贵而精致的,搭配的香槟、红酒、白酒,还有衬托用的新鲜花朵,更是从来没有少过。
这是老板对我们一个月来辛苦工作的慰问,用的当然是我们赚的钱,不过,大家都吃他这套,聊天的时候,话题也总是不脱生意经。
聊到生意,难免会互争长短,争得面红耳赤是常有的事,暗地里偷偷较劲更是不在话下。但即使如此,大家还是喜欢趁著集合时大玩大闹,吵得没个样子。这时候,老板总是任由我们放肆胡闹,顶多就是在我们玩得太过火时,皱起眉头来轻咳两声罢了。
虽然只是轻咳两声,大家听了却都会立刻乖乖收敛起来。
我们的老板是个性格的男人,瘦长的脸上,不管下雨还是出太阳,永远挂著一付浅褐色的墨镜。平常讲起话来不慌不忙、头头是道,一旦发起脾气,就凶狠得吓死人。
我曾见是过他教训人的狠劲。那次,他阴著一张脸,冷冷地看著那个倒楣的男孩子。那男孩一开口,他就甩他一个耳光,再想辩解,就再甩一个耳光。尴尬的静默中,大家屏息看著,倾耳听著,清脆的耳光声在空气里啪啪作响,谁也没敢说话。後来,那男孩终於憋不住放声大哭了,老板这才开口。他说:
绝对,不准对客人说「不」。任何委屈或不爽都可以回来申诉,但
是在客人的床上,一定要先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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