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承煜不饿,只吃了两口就放下了。他看林妙音吃得急,抬手倒了一杯水。杯子缺了一个小口,还好杯口洗得干净,倒出来的茶水也是清亮亮的。
萧承煜用手指试了试杯子的温度,茶水是温热的,刚好可以入口。
他将茶水推到林妙音面前,温声道:“慢慢吃,别急。”
“谢谢承煜哥哥。”林妙音正巧口渴了,端起杯子,咕噜咕噜狂饮一口。
饮到一半时,她猛地记起,萧承煜出身盛京,自小便见惯了各种名门闺秀。那些个贵女们吃饭喝水都跟小猫似的,一口一口慢吞吞地抿着,哪里似她这般痛痛快快,想吃就吃,想喝就喝。她是吃喝都痛快了,落在萧承煜的眼里,恐怕就成了行为粗鲁的乡野女子。
想到此处,林妙音动作一顿,抬起眼睛偷偷瞄了萧承煜一眼,正好撞上他的视线。
萧承煜微微一笑:“怎么了?”
萧承煜不愧是侯府里各种规矩下熏陶出来的贵公子,就连笑起来唇畔勾起的弧度,也像是量好的。
林妙音摇了摇脑袋,立时端正了身姿,规规矩矩地坐好,双手捧着杯子,眼睑低垂,改痛饮为小口小口地抿着。
抿了几口,她放下杯子,垂眸看了一眼碗里剩下的面条。面条还剩下一半,她只吃了三分饱。
她犹豫了一下,收回目光,对萧承煜道:“我饱了,承煜哥哥,咱们结账。”
她记得,洛城里那些出身名门的大小姐们,吃饭向来都是细嚼慢咽的,一口不超过三分之一,不仅是为了保持纤细的身材,更是一种女子的饮食礼仪。
萧承煜惊讶:“这么快就饱了?”
林妙音点头:“你忘了,我刚吃过柿饼的。”
萧承煜没有生疑,叫来摊主,将账结清。反正这里小吃多,酒楼也多,若是她饿了,再去吃便是。
二人结了账,继续往前逛着。
白日里,镇子上的百姓还要劳作,只有到了晚上,才是大家最放松的时刻。是以,这个镇子上的夜市,比白日里热闹多了。
林妙音的注意力被街头摊子上的东西吸引,很快就忘了自己没吃饱这件事。她拉着萧承煜,从一个一个摊子前看过去,摊子上摆着五花八门的小玩意,不值钱,胜在新奇。
若是搁在平日,这些东西自是入不了萧承煜的眼,只是林妙音喜欢,他也不会扫她的兴,偶尔还会认真点评两句。林妙音若有不认识的,他也能说上一二,说得林妙音双眼放光,满眼钦佩地看着他。
二人停在一处卖香包的摊子前,林妙音拿起两个香包,递到他跟前,惊喜道:“承煜哥哥,你看,这个是一对,刚好你我一人一个。”
香包是摊主自己绣的,料子用的是普通的绸布,香料用的也是最廉价的香料,偏偏林妙音喜欢得紧,她将其中一个系在自己的腰间,另一个系在萧承煜的腰间。
她给他系香包的时候,几乎整个人都埋进了他的怀里,只要他一低头,便可轻易吻到她的发心,他甚至能嗅到她身上的香气。
不是香包那种劣质的香气,而是她身上自带的,属于她独特的女儿香。
嗅着这股若有若无的幽香,萧承煜的心神一阵激荡,忍不住伸出手,想将她拥入怀中。
林妙音松开手,后退一步,仰起头来,眼神晶亮地看着他:“好了。”
萧承煜垂眸,瞧见林妙音给他系的那个香包,就挂在他的玉佩旁边。萧承煜握住香包,用手指摸了一下,送到鼻端,轻嗅了一口。
方才不是他的错觉,那缕幽香的确不是香包的,而是林妙音身上的。
林妙音已经转身奔到另一个摊子前,拿起一块黑色的玉扳指,高兴地说道:“承煜哥哥快看,这个特别配你,我看那些当大官的,手上都戴着这个,你试试。”
萧承煜走到她身前。
林妙音兴冲冲地握住他的右手,抬到眼前,正打算将那玉扳指套到他的大拇指上,动作却猛地一顿。
原来萧承煜的大拇指上早已套着一个血玉扳指。
那血玉扳指质地细腻,色泽儒雅,一看就知不是凡品,与她手中廉价的黑玉扳指放在一起,形成鲜明的对比。
仿佛一盆冷水兜头泼下,林妙音一下子从头凉到了脚,怔怔地看着两个扳指,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她不自在地抿了一下唇角,攒出两个小梨涡,将黑玉扳指放回摊子上,讷讷笑道:“还是承煜哥哥手上这个好。”
林妙音脸上挂着笑,唇角的弧度却明显垂了下去,在萧承煜看不到的角度,眼底一片黯然。
萧承煜出身高贵,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神武侯,她只是平民之女,她可以改变自己的言行举止,努力去贴合名门闺秀的气质,却无法改变两人身份有着云泥之别的事实。
如若不是她救过萧承煜,也许这一辈子,她都不会和萧承煜这样的人产生交集。她之于萧承煜,就像她送给萧承煜的那条腰带,之于他的那身锦衣华服,一样的突兀,一样的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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