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冬至好奇地问:“闹事?为啥要闹。”
“还不是吃不得苦,嫌村子穷,条件差,嚷嚷着要回去嘛。现在的年轻人,就是缺乏锻炼!你看看你弟,也是从大城市里来的,他能吃得苦,那些人是有多娇贵,怎么就吃不得了?……”
从彭叔的角度出发,他的这些抱怨无可厚非。其实像黑牛庄这样的知青队算是比较罕见的情况了,大家的革命热情都很高,也积极参与劳动,没得什么城市青年架子,所以才和庄里人打成一片,不分你我,感情深厚。
而绝大部分知青团队都处于这样一个尴尬的状况:刚刚来时雄心壮志,没多久后迎上一头冷水,发现理想和现实都是那么地灰暗后,要么消极怠工混日子,或者想尽办法钻营回城。这两种还算好的,最怕那种破罐子破摔的,吵吵闹闹偷鸡摸狗,偏偏还不好重惩了,这种问题一个处理不好那就是烫手山芋哇。
所以,程冬至也没发表太多自己的意见,而是笑眯眯地听彭叔说,时不时点头应个几句。
这种事情立场不同看法自然也不同,交流也不会改变任何人的想法,所以听听就得啦,干嘛较真呢!
说着说着,话题又偏移到了另一个方面上去了。
“现在农具不好买,粮食也吃紧唻。那些毛子坏得很,苹果都要拿尺子量!要不是他们强着要走咱们的鸡鸭猪羊和大米白面,现在粮食怎么会这么吃紧?听说大城市里工厂也废了好些,没了毛子帮忙,能不废嘛。这厂子一废,农具就不好做,农具一少,粮食就更少了,这老毛子……”
程冬至深以为然。如果她一直在省城呆着,或许还不会感受得有多明显,可出来看看的话,就能了解得更加直观了。这几年真的是雪上加霜啊。
因此,程冬至也产生了一点儿迷茫:如果是这样的话,她这几年还有必要继续到处卖她的那些货吗?虽然卖是肯定卖得出去,可总有些不得劲的感觉,说不上来为什么。
彭叔还在絮絮叨叨着:“还是熟地太少了哇!要是能再多开垦些农田出来,咱也不至于勒着脖子过日子。前儿上头还下来了红头文件,说是要是有人肯去那些难地方开荒,啥坏成分都能抵了,成分好的更是熬几年就上去了。可惜没人肯啊!都不傻,要是那么轻轻松松就得好,谁不抢着去……”
程冬至听得有点糊涂,问:“那些地方有多难?坏成分都能抵,咋没人去呢?”
成分问题是这个时候一些人心中的坎儿与痛,多少人都恨不得甩掉这一顶帽子,堂堂正正地重新做人,可惜那只是幻想。但凡定下来了坏成分,基本就没有能改的了;等改了人也老了,没啥大意义了。
“别的不说,就说那大荒地,一层薄薄儿的黄土,下头全是大石头,挖都挖不动。地荒也就算了,毒虫子多,咬一口人就没命,还有野狼野猪啥的,凶蛮得很。就那地儿进去一趟活着出来就不错了,谁还敢在里头熬几年?成分坏没啥子,好歹人活着;人都没了,成分再好顶个屁用。”
程冬至边听边点头。
阿则进屋来的时候,彭叔才发现时间有些晚了,笑着说:“该吃夜饭了,我回去了,你好好休息,脚一时半会好不了也不急,就是一直住到过年也不要紧,我说了算!”
程冬至笑:“那我干脆一直就装没好,等着蹭年饭了!”
“要得,要得!就你为庄子立的功,吃几顿年饭都是该的!”彭叔笑哈哈地走了。
“姐,今天脚好点没有?”阿则问。
“好多了,我估计再过个几天就能全好啦。你拿的是啥?”
“蒸蛋羹,我用饼干和赵大娘换的鸡蛋,刚刚做好的,姐你尝尝。”
程冬至接过来吃了一口。不错!软嫩鲜美滑滑的,好吃得很。
想着阿则从地里回来这么累还知道给她弄好吃的,程冬至不由得有点儿感动欣慰,这孩子没白疼啊。
程冬至吃完蒸蛋羹后,阿则问她:“脚好了就打算走吗?”
“那是当然了,我都搁这儿呆多少天了。”
阿则点点头,轻声道:“要是姐的脚一直不好,就好了……”
“你又说傻话了,我的脚要是一直不好,那不就成瘸子啦?到时候还咋找对象啊,我又不是千水坝上的人,估计只能去铁姑娘队为祖国奉献终身了!”程冬至乐了,开玩笑道。
阿则顿了顿,说:“不会的,姐这么好,一定会有人想娶你的。”
程冬至羞阿则:“是不是舍不得我走?”
“嗯。”
“放心,我最近在琢磨一件事,要是这事儿琢磨成了,说不定以后咱们就可以天天在一块儿了,我也不用大老远地来找你了。”
阿则有些意外:“什么事?”
“现在还不能说,说出来铁定有人把我当疯子,我得慢慢看着做打算。”
阿则说:“就算他们都把姐当疯子,我也不会的。我能帮忙吗?”
程冬至揉揉阿则的头发:“你好好儿地吃饭睡觉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忙了!等我好消息。”
阿则眼中闪过一丝黯然,在程冬至察觉之前就迅速地消失了,换成了平时的微笑。
终于脚伤好后,彭叔再三留程冬至多住些时。
“你再等等,等天冷了,我们就能去下沟子捉爬爬给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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