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冬至觉得,陶志远是一个坏到根子里的人,但其实也不算太聪明,或者说聪明反被聪明误。
处心积虑弄出这么一封信来,有啥意义呢?
如果这次郝春表哥他们真的成功了,把程冬至给害惨了坑大了,那她做鬼也不会放过他的。哪怕他因为大罪进了监狱,她也会想方设法混进去亲手给他脱几层皮,叫他知道马王爷有三只眼。
要是没成功,那就更没意义了。
仇没报成,还落下了新的罪名。挑拨他人犯罪,他眼下的境况只会罪加一等,本来是去看守所改造,可能就被调到北大荒去扫人民茅厕打大石头了。
后续的事情程冬至并没有参与,连主动打听都很少,全是叶淮海想起来就和她说几句,没想起来就没说。反正她知道陶志远也被牵连进去倒了更大的霉就行了。
不过这件事也给了程冬至一个教训——以后要么不动手,要动手就动彻底点儿,千万别留啥后患。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道理谁都知道,可人不是神,总归有疏漏的时候,只能尽量注意。
前后加起来,程冬至来省城也差不多一年多了,可在叶淮海和阿则的带领下,她像第一次进城,很是大开了一番眼界。
去文化馆打球,看电影,滑旱冰,尝私馆子,喝汽水(真的是碳酸那种),读书会,听演奏朗诵团……
她也是头一次知道,原来地下黑市发展到了如此发达的地步,尤其是晚上的时候。只要找对了地方,什么意想不到的东西都有机会找到。东西来历不明,卖东西的人也来历不明,大家都默契地维护着这个潜规则,谁还没个需要黑市的时候呢?坏了大家的路,自己也遭殃。
程冬至瞧瞧地把几个关键地点记在心里头,打算以后大晚上的变个装来做几回买卖,试试深浅。情况一不对就借着夜色遁入系统,等人走了再出来。
叶淮海和阿则的学生证特别好使,带她一个小姑娘比带只猫仔进去还方便。人家一看到他们身上的呢子制服和学生证上烫金的印子,就立即打开大门让他们随便进。别说只带她一人了,哪怕后面跟着她那一个班级的同学仿佛也没啥问题。程冬至问过这个问题,叶淮海的回复也是肯定的——有啥问题?没问题!
程冬至头一次发觉,原来省城的生活是这样多姿多彩啊!并不仅仅局限于逛吃买。
叶淮海也非常乐意带程冬至一块儿玩,她会玩,放得开不怯场,有时候还能发明出更加有趣的玩法,从来不会扭扭捏捏地扫兴,就连葡萄酒她也愿意喝个半瓶脸不红心不跳的,酒量还不错,只是他不敢给喝太多。
这小丫头,越长大越好玩儿了!现在这么小就浑身透着灵劲儿,以后长大了还得了啊。
要不是程冬至还要上课,军校那边时不时也要回去,他都想在文化馆旁边租一套带院儿的合房,叫阿则,小丁点和几个铁兄弟都住进来,天天一块吃一块玩,多痛快!
程冬至不知道叶淮海的想法,要是知道了,肯定得翻几个大大的白眼。
就算她还只是个初中的孩子,和几个半大小子住一块儿成个啥样子?
天天一起出去玩儿也就算了。这年头住一个院儿的或者同一个学校的男女光明正大出去玩没人说啥,只要不是当众卿卿我我吊膀子,那都是纯洁的革命友情;吃睡在一块儿那性质可就不一样了,玩啥那都是在人眼底下的,住一块儿这事儿就能给人以无限的遐想,脏水可就多了。年龄小又咋样,过去旧社会十几岁就给人当媳妇儿了的又不是没有!这个叶淮海,想一出是一出的。
比起叶淮海的跳脱,明明年龄比他小的阿则就显得成熟多了。
阿则变化了不少,大概是抽条了的缘故,不仅外表看起来没以前那么软软糯糯的了,性格也清冷了不少。但总体来说还是和以前一样乖巧,也知道关键时刻默默地搭把手,细心又体贴。
就是有一点,他似乎习惯性地把自己的想法和态度都隐藏起来,很少鲜明地说自己喜欢什么或者讨厌什么,都是还可以,还行。
程冬至起初还有点困扰,拿这个略微有些敏感的小家伙没办法。不过她是个比较乐观的人,很快就想通了:顺其自然!每个人不同时期的个性不同,强迫阿则开朗未必是件好事,等他自己慢慢调整就行了,她着什么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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