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老家的土地和房屋还在那儿呢,等旱灾过去他们还得回去,长久留下不可能。
“暂时找处地方住着,先渡过眼前这段,以后的事以后再说。”钱有财为了安抚闺女没把话说死。
钱宝珠听出他话里已经有了几分不自知的松动,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只有有那个心就好,等在这里生活习惯了,早晚让他决心定居下来。
既然一家子都觉得北平不错,决定住上一两年,那就不只考虑住处的问题,同时还得想想期间的营生。
一家子有手有脚的,不能坐吃山空不是,再说闲久了人也容易废啊。
在钱有财找到合适的牙行寻觅住所之前,钱宝珠把大家叫进房间,然后掏出那本家传的食谱,提议说,“我看咱们就租个临街带院子的店铺好了,前面开饭馆挣钱糊口,后面正好住人,一举两得。”
钱有财一脸懵:“……开饭馆?”
“对啊,你不是说咱家祖上是御厨吗,咱们肯定有做饭的天赋在,干脆就把这项手艺捡起来好了,多少有点基础不是。”钱宝珠越说越觉得不错。
如果饭馆真的能做起来的话,前期生活的营生起码有了,等赚的多了就将铺子买下,后期到关键时刻还可以及时把铺子上交国家,搞成国营饭店什么的。
作为贡献方,里面的职工位置肯定少不了他们家的,到时一家人摇身变成吃商品粮的工人阶级,地位身份差不了。
另外还有一层考虑,老爹这身胖肉到时候若是不瘦下来的话太打眼,一看就让人联想到压迫人民群众的地主老财形象。
但若是当厨子的话,吃胖点是福气,谁也说不了什么,别人只有羡慕巴结的份。
这计划不错,当然老家的土地房产之类的,必须得在红党执政前劝老爹全部脱手。
钱宝珠美滋滋地畅想未来,觉得这是一条不错的路子。
铁柱和春妮听的目瞪口呆,钱有财则是陷入沉思,当真就仔细思考起开饭馆的可能性。
实话讲,他其实是会做饭的,且做的味道不错。
犹记得年轻那会儿因为喜欢吃还研究过一阵厨艺之道,只是后来被老爷子发现,拎着耳朵说做厨子没大用,还不如当个收租子的地主老爷来的自在,方才作罢转而继承家业。
如今初到异地,家业不在手,那……不如重新掂起勺暂且给闺女挣口饭吃?
“原来东家还有祖传的手艺?”铁柱回过神羡慕崇拜道。
春妮也是十分恍然,“东家祖上竟然是御厨,那岂不是能做出皇帝吃的好东西?”
“嘘——”钱宝珠立即示意止声。
春妮反应过来自己说错了话,赶紧捂紧嘴巴。
现在都新社会了,皇帝不皇帝的他们小老百姓能不多提就别提,免得给自家招祸。
并且家有祖传的食谱这事是万万不能声张的,不然谁知道被哪个听去了会不会动起坏心思。
好在他们是在房间里商量的,声音不大,隔壁一面是临街的墙一面是自家租下的房间,保证没有外人听到。
而铁柱和春妮两人对钱家忠心耿耿,钱宝珠后面还有其他安排,并不担心到了那个关键的时候他们会选择背叛。
毕竟到时四人就是绑在一条船上的蚂蚱,谁会没事儿好日子不过专门找死啊。
说动了一家之主,后面的事情就好办了。
不过钱有财时隔多年重新拿上锅勺尚且有点虚,表示保险起见,剩下这三天不妨借旅馆的后厨用一用,好让他练练手做出几道菜来,叫大家尝尝味道怎么样,好的话再准备开店不迟。
钱宝珠见他心动,哪有不应的,另外两个也只有跟着附和的份。
于是稍后他们就花点钱租用旅馆的后厨尝试做菜,那本食谱被钱宝珠亮了一下相就收起来了,试做的菜全部都是钱有财记忆里的家常小菜,目前还不到动用食谱的时候。
真到做菜的时候,几乎是全家出动了。
首先钱有财这个掌勺的主厨是做定了,试的就是他的手艺如何,另外看天赋还在不在。
春妮自己本来就是个会做饭的,乐颠颠地忙活着给东家打下手。
铁柱是个男子汉,负责杀条鱼宰只鸡什么的,帮着处理厨余杂碎。
而钱宝珠没有别的活干,只负责等菜出锅试吃就行,钱有财可舍不得让她去厨下受烟熏火燎。
可能是多年不碰手生,第一道炒萝卜就让钱有财做糊了,忍不住老脸一红。
不过随后就手顺起来,几道简单的小菜做出来的味道还不错,起码比春妮平时下厨做的好吃些,证明钱有财不光继承了祖传的家业,其实还继承了祖上做菜的本事。
钱有财对此特别高兴,做的最后一道辣子鸡丁出锅,那香味把旅馆老板都吸引来了。
对方得知情况后表示十分乐意给他们试吃一下,为此他还贡献出一锅白米饭,和着辣子鸡丁吃个肚儿滚圆。
完后人家说了,这手艺不错,开饭店绝对可以。
正好隔壁那条街上有家铺子打算转手,要不他给他们两家牵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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