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校霸的隐疾(完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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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Q大多数学院的迎新惯例-歌舞晚会,沈弋所在的法学院画风就非常清奇。

他们搞了场新生辩论赛,据说是法学院传统。

沈弋作为本系入学成绩第一名,优秀新生代表,当仁不让被导员和班长推举参与。

班长给出的理由是,“沈弋口齿伶俐,思维又敏捷,咱们班的三辩手,舍他其谁!!”

规则发下来,林卿卿一看,忍不住会心一笑。

辩论赛规则里有一条,双方四辩总结陈词结束后,在场观众可以向辩手提问。最后打分时,在场观众打分也占据了30%的比重。就沈弋这模样,就算他是个哑巴,往台上一站也能稳稳赢得在场所有女生的投票,更别说他还有把清朗的好嗓子,平时慵懒散漫,正经说起话来真如流冰溅玉,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听觉享受……

当然,他在床上的低音炮,更为撩人。

不过只有林卿卿一个人听过而已。

林卿卿想着想着就有点脸热,赶紧摇摇头,继续小心翼翼地打腮红。

“卿卿,晚上法学院辩论会总决赛,我们跟你一起去呀?”舍友招呼她,各个都坐在自己的小化妆镜前忙乎。

法学院颇有不少相貌出众的男生,一想到今晚就能欣赏他们的风姿,林卿卿一寝室的女生都忍不住兴奋。

林卿卿刚点了头,舍友又期期艾艾地:“那什么,如果我们有需要,你能让你男票帮忙要下联系方式吗~”

林卿卿失笑:“当然。不过他要不要得到,我不敢保证哦。”

“耶!卿卿,爱你!”舍友已经一声尖叫,扑过来抱住她:“放心,不会的!弋哥出马,一定行!”

“谁不知道你们弋哥现在是法院一霸,这才几天就被院会主席视为头号劲敌,是老院长心头宠……”

林卿卿摇摇头,忍不住笑弯了眼睛。

晚9点,辩论会场。

偌大的礼堂座无虚席,让负责主办的学生喜出望外。

只不过,呃,一打眼看下去,怎么大多是女生呢……

算了,这么严肃的辩题,有人来听就不错啦。

今天的辩题是,“美是客观存在还是主观感受”*,沈弋方的立场是后者。

主持人在欢快的音乐中念完开幕词,有请双方辩手出场。

法学院最优秀的男女新生们身着正装,沉稳有序地站到台前,浅鞠一躬,分别落座。

沈弋身量高挑,兼之宽肩劲腰大长腿,平素穿一件T恤就很惹眼,此时穿上裁剪精良的深灰西服,白衬衫扣到最上一颗领口,细窄的纯黑领带,益发显得下颌线条流丽,鼻梁笔直。

不知谁的主意,给那挺窄鼻梁上架了一双银丝平光镜。他唇角轻勾,睡凤眼隔着镜片,半睁不睁,随意向台下一扫,十足一个禁欲的斯文败类。

他的目光扫向哪里,哪里的女生便忍不住捂住脸。偏生他还漫场看来看去,不知撩乱多少芳心——直到看到人群中的林卿卿,唇角笑意加深些许,才收回目光,看向对方辩手。

新生辩论赛,正式开始。

Q**学院不愧是顶尖学府中的王牌专业,精英汇聚,连一名看起来极为不起眼的女生一站起身,也唇枪舌剑,连连击中对方命门。

无论礼堂中的观众是冲着什么坐在了场下,整场比赛从一辩不卑不亢的开场陈词开始,便牢牢抓住了大家的注意力。

几轮交锋过去,沈弋所在的反方二辩手被人抓住几个漏洞,连连攻击。林卿卿坐得靠前,清晰地看到那男生坐下来时已是满脸的汗水。

礼堂空调开得很足,他的汗水,是因为紧张。一紧张,就更容易露出破绽。

林卿卿不由替他们着急,下意识地看向沈弋,却恰恰好对上他的目光。

她的男朋友置身激烈的辩论场中,却正在看着她。银丝眼睛后,他的目光从容温和,像是要她放心。

林卿卿深吸一口气,奇异地平静下来。

……

很快进入自由辩论环节,全场气氛到达**。

自由辩论的规则是双方只要遵循交替发言的规则,双方选手均可自由起立发言,无需像前几轮那样,二辩对二辩,三辩对三辩。

林卿卿有种预感,沈弋会将队友输掉的,全都加倍赢回来!

“对方辩手多次举例自然景观,试图证明,美,是一种不以人类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沈弋站起身,沉声开口。

少年的声音清寒而沉静,让方才因激烈舌战而紧张的空气为之一清:“的确,山川巍峨动人心魄,百川入海、万马奔腾的壮丽景象,也会令人心潮澎湃。”

“但——”沈弋话锋一转:“若是观景人曾从山崖坠下,再看到壁立千仞的巍峨,ta是会静静地欣赏美,还是忍不住向后退?若是家乡曾罹难洪灾的幸存者,看到脚下的惊涛骇浪,对方辩友,你说ta眼中的热泪,是因被眼前美景感动,还是因惊恐和畏惧?”

沈弋双眸从对方辩手脸上转向观众席,目光灼灼,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感到他在看着自己,认真陈述观点,希望得到大家的认可:“山川美吗?大河美吗?也许是美,但也许也不美。自然景观万古长存,但是否能够在人类创造出的”美“这个境界中占据一席之地,则取决于观景人的心。”

他坐了下去,掌声雷动。

对方辩手略微交头接耳几句,在裁判提醒后,二辩才仓促站起,扶了扶眼镜,底气不足地说:“对方辩友,你所举例的都是自然界的景象,我们为什么不将眼光转移到人类社会呢?毕竟正如你所言,美和美学,本就是人类创造的境界……”

沈弋静静地看着他,银丝眼镜下黑眸沉静,那男生与他对视片刻,禁不住那扑面而来的压制感,说了没几句就坐下去,狼狈地移开目光。

他刚落座,沈弋便站起身,慢条斯理地扶了扶耳麦。

“天呐,你快看他的手!呜呜呜好好看……”有女生忍不住小声惊呼,立刻被周围人瞪:“小点声!”

林卿卿忽视周遭杂音。她的目光,只牢牢锁在台上长身玉立的少年身上。

“好。”沈弋第一句话是简洁有力的一个字,他甚至弯起唇角笑了笑,

“那么,我们就将目光转移到人类社会。请问对方辩友,您喜欢穿蕾丝和高跟鞋吗?”

对方二辩是个男生,脸都气红了:“当然不!”

“那么,您觉得男性穿蕾丝袜和高跟鞋,美吗?”

他这样问,显然是一句句将对方勾入陷阱。可自由辩论的残酷就在这里,对方发问你便必须迅速给出回答,没有给你分析的时间。正方二辩手思维没有沈弋敏捷,他隐约觉得不对,但也只能硬着头皮站起身说:“我当然觉得不美。”

“很好,大家都听见了对方辩友的观点。”沈弋略一颔首,不再看他,转而面向观众:“蕾丝和红底高跟鞋,曾是法王路易十四的最爱,在他的年代因为国王的推崇,而被贵族奉为美的标准。这正是人类社会定义的美。”

“但到了今天,男性审美又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大多数人,如对方二辩,并不认可这样的打扮是美,这足以说明太阳王时代的审美到今天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极其容易被复制和模仿的打扮却因时光流转而变化,对方辩友,你能说这样的美,是一种客观存在么?”

“当然,当今时代与路易十四的时代已经大不相同,人类的自由和个性蓬勃发展。因此,我也深信,如果有男生心仪法王风情作为效仿,也一定会有相同审美的人群肯定他的审美。“

“说的好,我最喜欢女装大佬了!“前排有沈弋的迷妹小声嚷嚷,不少观众都被沈弋的论点吸引,在小声讨论。

台上高挑的少年微微一笑,手掌向下一压,止住台下的窃窃私语。

”正是因为美是人类的主观感受,当今社会才会有如此丰富多样的审美和美学表现,我们才能拥有更多种多样的美学感受,这样百花齐放、竞相争艳的景象,想必即使是对方辩手,也乐于见到。因此,我方坚持论点:美不是客观存在,而是人的主观感受!“

对方二辩额上冷汗涔涔,他们的队长已经忍不住朝他飞眼刀。

……

至此,胜负已定。

双方四辩做完总结陈词后,主持人咳了两声吸引注意力,问在场观众:“现在进入观众提问环节。请问大家有没有什么问题,想要问场上辩手?有?好的,请将话筒递给第一排那位女生……”

学生会工作人员将话筒递过去。

女生,一刚拿到话筒立刻看向台上,大声说:“我有问题,想问反方三辩!”

反方三辩,就是沈弋。

沈弋闻言,礼貌地站起身。

少年一身正装,白皙俊秀,唇角还挂着一抹淡笑,那模样,别提多衣冠禽兽了。

嗯……起码林卿卿看着他绷在衬衣里的结实身材和一双长腿,只想得到“禽兽”这个词。

女生脸上挂着兴奋的红晕,声音响亮:“沈同学你好,请问,你有女朋友么?”

一时间,全场哗然!

传说中大学最激动人心的场景,当!众!表!白!

被表白的男主眉梢一挑,笑得斯文。镜片在白炽灯下反着光,让他的眼神多了几分锋锐:“有啊。”

声音沉静,不容置疑。

那女生却没泄气。明明刚上大一,哪儿来的女朋友?就算高中有,她早都打听过了,沈弋不是P城人,全国顶尖学府Q大,N城一年总共也考不了几个,总不会那么巧,那里面就有一个是他女朋友,跟他一起上大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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