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连理衔枝各一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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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抚摸她的头,唇贴在她的耳边,轻道:“真是个可心的小妹妹,知道自己错在攀附阮家,出现在爷爷和大哥眼前。”

她说:“我如果猜不对,你还真的会一直让Ulrica囚禁我?”

阮致唇角含笑,眼睛冰冷:“那我就直接宰了你了,愚蠢的羔羊。这次可没有大哥了,啊呀,我忘了你已经失忆了,打嘴打嘴,好妹妹,以后可离我远点啊,下次我再见你,虽心中欢喜,但厌恶更多,不保准做出点什么。”

阮宁推开他,看着他的眼睛,微微笑道:“你不厌恶我,你只是惧怕我,二哥。”

阮致眉毛一瞬间拧了起来,唇角抿着,再也不是平时玩世不恭的模样。

阮宁转身,挥挥手,像一个洒脱的流浪儿:“我不会再回来了,放心。爷爷如若哪天想起我,就说我缺钱,让他多给我打几次钱,他老人家想必便不再惦念我,只当一门穷亲戚了。你若是薛宝钗,想必也只在老祖宗面前忌惮林黛玉,不会猜忌刘姥姥。这么着够了。”

阮致靠着树,闭上眼,开口道:“平时嘻嘻哈哈,大家俱是不露底牌,幸亏你识时务,没全信这些虚情假意,既然死不了,便好好活着,宁宁。”

阮宁微笑:“爸爸志向做个农夫,晒着太阳,扛着锄头,喝一碗苦茶吃一碗白菜,叔叔志向做大官当巨贾冠盖京华光宗耀祖,让爷爷另眼相待,我替我爸爸完成他的志向,你便为你爸爸完成他的志向。我虽活得好好的,但怎知你便觉得我活得好?”

阮宁回到了学校,并没有再和爷爷、大哥联系过,阮致既然敢这么做,想必一切都已隐瞒好。

学校并未开学,阮宁便去了出租屋内。再过一个月,就要退租了。

进学校的时候,有个小姑娘挎着篮子卖玫瑰花,再过两日就是情人节了,阮宁便买了一枝。一枝卖五块,听说到了情人节,要卖二十的,阮宁心道,那我先养着,到了情人节,立赚十五。

她挑了一朵带露的,只觉得娇美可爱,是一篮子里最美的那一个,走到校园里,又听了熟悉的自行车铃声和男孩子打篮球的声音,心渐渐安定宁谧下来。终于回到了熟悉的地方,她觉得走路都有点勉强。

到了公寓,关上门,腿一瘫,阮宁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天彻底地黑了,她如同被猫挠了一下,把所有的灯都打开,直到满室暖光,才擦掉额上的薄汗,倒了一杯热水。

她打开电视,正在播新闻联播。阮宁从没有这么开心地看过新闻联播,她觉得电视上晃动的人影都能带给自己幸福感。

厨房有几根年前做饭余下的火腿肠,阮宁蹲在灯下的光圈中,咬了一口又一口。

吃完之后,她就蹲在光里,给妈妈打了个电话。

她说:“妈妈,我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样的工作,过什么样的人生了。”

阮妈妈察觉到女儿声音中情绪不稳。她有些担心,可又不敢细问。她轻柔问她:“什么样的?”

阮宁说:“我想找一个能养活自己的工作,不忙也不闲,足以兼顾家庭,嫁一个责任心很强身体很健康的普通人,然后组成一个家,家里有个一直不会离开的爸爸和一个爱着爸爸的妈妈。”

阮妈妈有点狼狈:“妞妞,你是在怪我吗?”

阮宁说:“妈妈,每个人都有幸福的权利和方式。你是如此,我也是如此。当别人没法给我的时候,我只能自己给自己啊。”

她累极了,而后把右侧脸埋在柔软的枕头上,沉沉睡去。

睡梦中,有一只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一下一下的,像老奶奶,也像爸爸。她把脸朝那双手的方向轻轻凑了过去。

她睡得安心极了,一觉醒来,俞迟坐在她的身旁,占了一块床角,闭目小憩。

阮宁憋了尿,准备去厕所,刚悄声穿上拖鞋,俞迟就醒了。阮宁局促地搓了搓手,说着早上好啊,林……俞迟。

俞迟却把她一整个抱进了怀里,阮宁险些栽倒,为了平衡,跪坐在了少年的腿上。

他抱着她,像笨拙的没有玩过布娃娃的小男孩初次抱着自己的玩具,既想蹂躏又忍住屈起的指节,轻柔地拍了拍她:“睡饱了,阿福?”

阮宁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自从重逢,他再没有喊过她这个名字。小学的时候,曾经学过一篇课文,课文里说“天蒙蒙亮,老蔡头就起了床,带着他养的两头猎犬巡山。这两头犬,都不是纯种的,一个脸儿生白毛,名字叫白毛林,另一个膘起得肥,中气十足,常常能逮到猎物,老蔡头喊它山阿福。”阅读到此处,班上同学常常哄堂大笑,他们指着林林喊林,因为林林脸儿白,又姓林,而林林不大说话,垂着头由他们取笑,渐渐地,话又引向“他也是个小杂种”“他没有爸妈”诸如此类的讥讽,阮宁却站了起来,大声清脆地说:“我也有小名儿,我叫阿福,以后大家都喊我阿福。”

同学当然不敢这么叫,谁敢喊,同班的阮致第一个就饶不了他们。毕竟做山阿福的哥哥很有脸么。可是林林就这么喊了,他不带任何感激,脸上没有温度,吃着阮宁给的五毛钱一块的糕,喊着“哟,阿福。”喊得她脸都绿了,逞英雄救美人总没什么好下场,尤其这美人是个不识好歹的家伙。

可阮宁此刻听到这样的称呼,却觉得温暖极了。

她轻轻揽住他的头,像小女孩对长辈的撒娇,说道:“睡好啦,白毛林。”

俞迟哦了一声,轻悄把阮宁放回床上,然后帮她盖上被子,淡道,那就再睡会儿。

他去了厨房,似乎要做一顿丰盛的早餐,阮宁拉开了窗帘,阳光照了进来,她就扎起小马尾,站在阳光里,一动不动,深吸一口气,好像一捧需要光合作用的绿植。

顾润墨打来了电话,张口噼里啪啦:“我草你这三天去哪儿了,你哥说你在酒一晃眼就不见了,H城都快被三表叔挖地三尺了,警察说超过48小时生还的几率就不大了,他掉头就走,后来谁说他揍谁,特么没表情的一张脸,玩命地揍,得亏昨儿下午你哥说你自己回来了。我心想丫真有病啊,就为了个小学同学,噢,对了,你就是他普普通通的小学同学?”

“你说的三表叔是俞迟?”

“你以为呢?”顾润墨气得也是没脾气了,只说:“起起,下回死远点啊,且造!”

阮宁愣了,她料想这两天哪有人理会自己,不过各自安好,也未曾对林林抱什么期待,即便是小时候俩人关系不错的时候,也断然不会这样待她,毕竟他待人如此冷漠又不讲什么情分原则,在他眼里,自己也确实是顾润墨说的普普通通。

可是这件事也许是个契机呢。阮宁眼睛一亮,心里得寸进尺,她跑到厨房,语速极快:“俞迟同学你最近准不准备谈恋爱?”

俞迟正在煎鸡蛋,月光似的小脸儿鲜嫩的唇,可那张嘴吐出的话实在不招人喜欢:“没准备。”

阮宁跟个解了口的气球一样,鼓起的勇气一瞬间就又没了。

她说:“那你啥时候想谈恋爱,如果准备谈了,想要啥样的姑娘?”

俞迟说:“不蠢,样儿美,不黏糊。”

阮宁一笑,得了您咧,这还是照着我找的啊,样样跟我南辕北辙。她像京剧里面的包公,朝前脚跟儿一迈,伸出手掌,比着自己道:“我这样儿的有戏吗?”

俞迟淡淡挑眉,说:“昨儿我走到七三巷,巷子口有个卖猴儿的,他问我说买不买,我说不买,他说便宜点买不买,我说不买,他说再便宜点买不买,我说……”

阮宁心中酸涩,面上却笑了:“你说不买我知道啦。”

俞迟盛出来鸡蛋,垂下眼睫毛,淡道:“我说我在赶路,倘若不怕颠沛流离,给了我养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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