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摆了小半日的摊,做了四笔生意,挣了三十两银子外加三十文铜钱——虽那三十两有勒索之嫌,但这个挣钱效率实在是高,小书一路上眉开眼笑,连挨得那几顿臭骂都不放在心上了,喜滋滋道:“公子爷,您怎么知道那家伙的猪是他自己偷去卖了的?”
林若在看书,头也不抬:“算的啊!”
小书不满的嘟囔:“公子您又耍我!”
林若好一阵无语:在他这个书童心里,“公子的卦不准”这个结论还真是根深蒂固。1}2∞3d⌒an╯m〖ei点
算了,不准就不准吧!
林若摇头,忽又想起一事,问道:“你是怎么知道,那汉子是收了别人的钱故意来找我们的麻烦的?”今天小书表现的让他都有些惊讶了——他知道自家的书童察言观色体会自己的意思的本事是一流的,却不知道他原来还有洞察之能。
“啊?”小书惊讶道:“还真是这样啊?”
他惊呼了好几声,才道:“小的不知道啊!小的是故意这样说来污蔑他的——周围好多人看着呢,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抢钱,多不好意思啊!”
林若扶额,他忽然有点手痒,有点想捶墙:好吧,我错了,我真不该高估了我家的小书童。
小书还在大呼小叫:“哎呀呀,小的就说嘛,小的猜的都比公子爷您算的准!随口一说就说中了!公子公子!下次不如小的也去摆个卦摊,这样我们就可以挣两倍的钱了啊!”
林若叹气,不说话了。
小书自己得意了好一阵之后,才又道:“公子爷,您还没告诉我,您到底是怎么知道那家伙的猪是他自己偷去卖了的呢!”
林若继续叹气——处于兴奋状态的小书,若是不能满足他的好奇心,只怕会一直喋喋不休下去,只得道:“看那汉子和他家孩子的打扮,显然生活很困窘,对于那种人家,一头猪足以抵的上半年收入,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结果这么重要的东西丢了一夜加半日,已经病急乱投医到了找人算命的地步了,可那汉子脸上却不见丝毫焦急,只有懊恼和烦躁。那么多生意兴隆、看着仙风道骨的卦师他不去找,偏偏到我们摊子上来,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而且我问他猪是怎么丢的、什么时候丢的,他答得不耐烦,听得也不仔细,哪像是急着找东西的模样?显然是他自己做了家贼,来做个样子应付老婆孩子。”
小书哦了一声,继续追问:“那公子爷您怎么知道他是去赌钱了,而且还输的精光?”
林若道:“他说话的时候,右手的大拇指一直在中指和食指上摩挲,这是摸牌九的动作,若不是上瘾很深的赌鬼,不会有这种下意识的动作。对这种赌鬼来说,手里有银子怎么可能不第一时间拿去赌?而且他眼带血丝,一个哈欠连着一个哈欠,显然是整夜未睡,若他不是去赌了,难不成是去找那头早就被他卖了的猪不成?我从他的表情看出他应该是输了钱,至于有没有真的全部输完……谁管他呢?”
“那也不一定,”小书想了想道:“可能他故意找上一整夜,好让他娘子不起疑呢?毕竟他娘子那么凶,他肯定也是怕的。”
林若道:“你注意到他家孩子的裤脚上,有许多浅色的、看上去有几分锋利的条状污渍没有?”
“有吗?”小书挠头道:“污渍怎么了?”
林若叹道:“这是清晨走过草地时,露水留下的痕迹。显然连那七岁的孩子都漫山遍野的找去了,可他的裤脚上却干干净净,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小书再次哦了一声,忽然有些不安起来:“公子,他们家已经这么穷了,又丢了猪,小孩子那么可怜,我们还拿了他们三十两银子,是不是太那个了……”
林若冷哼一声道:“将这种害人所得的钱留给他们,让他们尝到了甜头,下次继续害人吗?这三十两银子,显然那妇人是知道的,她来的时候为何情绪那般稳定?因为她的损失已经有所弥补……”
他说了一半忽然停下,顿了顿叹道:“好吧,其实这些都是借口,最重要的是,他们要害的人是我啊!他们害我,我还将他们害我所得的钱留给他们……你家公子爷我像是那么蠢的人吗?”
小书又哦了一声:他家公子好有道理哦,他家公子总是这么有道理!
耳根终于清净了,这一趟下来,林若感觉比算卦还累,连看书的心思都没了,靠在车厢上闭上眼睛养神,忽然耳边传来小书的自言自语:“我就说嘛,公子爷哪有那么准的,差点吓我一跳……”
林若:“……”
说起来,这个时代民风淳朴,普通百姓大多不知道如何掩盖自己的情绪,哪怕是不会卜卦,想做个神算也不要太简单:譬如早晨那一对夫妻,丈夫手里提着安胎药,口里问着什么时候能有子嗣,眼睛却不受控制的一个劲儿朝他娘子肚子上瞥。还有他娘子,那副紧张兮兮护着小腹的模样,就差没直接说自个儿有了身孕了!
******
秦王李世民向来言出必行,林若回府不久果然接到了他的帖子,约他晚上在“会宾阁”小聚。
“会宾阁”是长安城最大的酒楼,却又不限于“楼”,在酒楼后面,修有多座清雅的小院,地方宽敞、环境清幽又无闲杂人等打扰,若有需要,还可让店里的伙计请来歌舞助兴,是以长安城里有些家资的,大多喜欢在此聚会。林若也是这里的常客,他与那些同窗日常聚会的地方,除了城外一些风景秀丽之地,便是会宾阁了。
或许秦王正是想到这一点,才约在此处。
林博远看着帖子叹气,这帖子偏在他休沐在家的时候送来,光明正大的都让他有些头大了。
“阿若。”
林若无辜的看着林博远:“伯父想一起去?”
林博然顺手在他头上摸了一把:“别闹。”
林若一头黑线,林博远叹道:“阿若啊,伯父……”
说到一半,却又一顿,道:“伯父也约了几个朋友小聚,这会儿就该走了。你晚上早些回来,别喝多了。”他家侄儿不是蠢人,有些事不需他提醒。
林若含笑应了。
林博然叹了口气,拍拍他的肩膀:“别玩火。”
将帖子塞进林若手里,转身出门。
林若低头看着帖子,也微微叹了口气,他都不知道该说李世民是狡诈还是大气的好。
当初在罗城,当他表明自己的立场时,李世民虽一开始有些恼羞成怒,但最终的选择却是成全。
可他一面帮他免于太子疑心,一面却又丝毫不掩饰自己的结交之心,先是公然宣称是林若的一卦让他免于血光之灾,如今又光明正大的下帖子宴请……但在此同时却又偏偏替林若瞒下了最关键一环——他主动救他的那一簪。
这让林若想对他生出恶感都难。
若李世民这些举动,并非出于本心而皆是心术的话,他林若,甘拜下风。
拿到帖子,林若并没怎么为难:虽然不知究竟,但看太子建成的态度,他此刻显然已然成了香饽饽,而李世民此举,无疑让他这香饽饽变得更香了。
既是香饽饽,行事倒不必再那么小心翼翼,且李世民帖子已经下了,他若去了,李建成心中难明留下个疙瘩,可他若不去,只怕又要想:“他林若一个布衣书生,伯父也不过是个五品小官,何来的底气拒绝秦王?是否因他们私交甚好?”
反倒是去了,更显坦然。
……
秦王李世民的邀约颇显诚意,不仅地方是林若惯去的,连人都只带了林若熟悉的几个侍卫。林若进门的时候,李世民正一个人自饮自斟,林若轻笑一声,道:“怎的客人还没到,殿下这做主人的,倒先喝起来了?”
李世民示意他坐下,到:“本王想着,本王大小也是个王爷,本王请客,做客的总要来的早些吧?谁知左等也不来,右等也不来,只好自己先喝杯闷酒了。”
林若道:“可是若早到了,做主人的还未准备好,岂不是更显失礼?”
李世民摇头失笑,道:“如此倒是本王来早的不是了?罢了,你总有许多歪理可讲,本王说不过你。来,喝酒。”
说着亲手给林若斟上一杯,林若举杯道:“先借花献佛,谢殿下没有落井下石,让伯父在太子府,还能有个容身之地。”
李世民知道他说的是簪子的事,抬手饮了,淡淡道:“在你心里,我李世民就是这样的卑鄙小人,会利用你救我之举,险你于不义?”
林若道:“若真这样想,那日草民便不会出手了。但无论如何,谢还是要谢的。”
说着将酒杯再度斟满,递给李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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