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街道。
不远处的角落里,海暖歌撤掉了异能海市蜃楼,冲着布尔恩的背影做了一个鬼脸,神舞飞扬。
兰忧儿宠溺的点了点她的鼻子,“这下你高兴了吧?”
“嗯。”海暖歌甜甜一笑,凑过去亲了亲她的唇角,双眼亮晶晶的看着她,“过几天再去见布尔恩好不好?”
“好,都听你的。你说去哪里就去哪里。”兰忧儿毫无底线的答应,在奥雅薇兰眼里,布尔恩和海暖歌都无法割舍,可是在兰忧儿看来,海暖歌才是最重要的。
两人并肩走入了人群之中,影子渐渐融合在一起,密不可分。
经过布尔恩一事,海暖歌对自己的人品有了强烈的认识,于是在接下来了几天,兰忧儿说往南就绝对不往北走,将曼诺德城彻底的逛了一遍,好吃的好玩的也来了一圈,两人倒也是没有再遇到布尔恩,痛快的海暖歌都忘记来曼诺德的初衷了。
兰忧儿当然不会提醒她,愉悦的带着她到处玩,甚至还找了没人的时候去海里游了一圈,玩了一场海里情趣。
只是幸福的生活过多了,就有人看不顺眼了。不巧的是,找麻烦的还是个熟人,至少这个人一出来,海暖歌就想起她来曼诺德城的初衷了。
这几天为了避开布尔恩,海暖歌和兰忧儿都换上了羽蓝帝国风格的服饰,这在曼诺德城也很平常,不会引人注目。海暖歌在给兰忧儿梳头的时候,特意找了凤蝶戏花鎏金金簪给兰忧儿挽发。
兰忧儿对金簪爱不释手,她更喜欢海暖歌亲手给她挽发,然后痴迷的看着她。
事情的起因就是这根海暖歌从人鱼族带来当做生活费的凤蝶戏花鎏金金簪。
那天中午,兰忧儿和曼诺德城的老居民打听到有家小店十分擅长做鱼类食物,吃货海暖歌当即就嗷嗷嗷的叫着饿了,要吃东西。
好不容易找到了那家偏僻的小店,又排了一个多小时的队伍,才轮到她们俩。
等点得食物上了桌,海暖歌和兰忧儿就觉得这么久的等待果然不亏。
只是两人吃得正开心的时候,一个略带高傲的女声飘进了耳里。
“喂,平民,我出十个金币,把你头上的簪子卖给我!”
海暖歌和兰忧儿都皱了皱眉,但是食物的魅力太大,两人都没有抬头,继续吃东西。
“喂,本公主说话你没有听见是不是?”声音突然就拔高了,尖锐刺耳,十分难听。
周围的视线顿时移到了她们这边,却没有一个人说话。
好像有点耳熟?海暖歌低着头想了想,算了,不关她的事,菜凉了就不好吃了。现在真是什么人都是公主了,一点气质都没有,还是她家忧儿最好了!出得厨房入得厨房上得了床!简直就是最佳爱人嘛!她的眼光多好呀!
越想越觉得自家爱人完美无瑕,海暖歌喜滋滋的夹了一块鱼肚子放进兰忧儿的碗里,唔,不知道厨师愿不愿意收徒弟,要是忧儿学会了,她可就有口福了。嗯哒,吃完一定要去问问。
兰忧儿更加不会理睬说话的人,她给海暖歌夹了几个鱼丸,连头都没有抬起。
两人这般无视的态度着实气坏了来人,她喘着气好半天都没有说出话来,最后指着身后跟着的侍卫说,“给我砸了!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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