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虎不成反类犬。
见过世界上最适合穿白衣的人,就不会觉得林仙儿适合穿白衣。
林仙儿开口自带欲说还休气场,声音虽然清脆,但并不是很有穿透力,为了听清她的话,在场人无一不是屏气凝神,就怕漏了一句。
林仙儿道:“诸位聚集如此,想来是为了梅花盗,我在此先谢过各位江湖豪杰,愿意铲除江湖一大毒瘤。”
群众一片叫好声,更有人说出了心声,那人道:“梅花盗竟然敢袭击林姑娘,真是可恶至极,我们这些人如果能尽到微薄之力,死了都甘愿。”
重点并不是梅花盗,而是被梅花盗伤到的林仙儿,这些江湖人的目的虽然单纯,但如果是为了美人,也可以理解。
一个江湖,如果没有名动四方可以搅得江湖风起云涌的女人,那就是不合格的江湖。
林仙儿目前还是能担当起重任的。
果然,有了一个人开腔,就有第二个人开腔,不谈梅花盗,倒是说起了与林仙儿有关的金丝甲。
此人道;“若我没有记错,金丝甲原本在诸葛雷手上,但现在却听说,诸葛雷已经死了,而金丝甲也不在他手上,林姑娘可知道此事。”
林仙儿沉痛地点点头道:“不瞒各位所说,在诸葛大侠死前一天,我还见过他。”
群众哗然,立刻让林仙儿细细道来。
林仙儿道:“那一日,我原本是为了拜见叶城主到了塞北。”
阿飞一抬头发现一块砖已经到了他身边,便以不大的声音对一块砖道:“那天,林仙儿根本就不知道叶孤城在塞北。”
她分明就是奔着金丝甲去的。
一块砖也点头微笑道:“如果城主的行踪能被江湖人知道,那我们还干什么饭吃。”
他又对阿飞道:“你且听着,我觉得她应该会暴更大的猛料。”
一听见叶城主的名字,众人当时便一愣,随即道:“叶城主?可是白云城主叶孤城?”
林仙儿欲语还羞地一低头,看她模样,就如同二八的少女。
众侠士的心情很复杂,怎么说,他们就算是没有见过叶孤城的,也听说过他的名声,如果是一般人还好,如果是那男人,除了嫉妒,什么都不能做。
哪里知道林仙儿说变脸就变脸,下一句话便用很失落的语气道:“但是叶城主却不愿意见仙儿。”
他的自称让一块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又打了个冷颤。
他觉得这女人实在是太可怕了。
但是一块砖这么觉得,其他人却未必,听在那些江湖大侠耳中,只有对林仙儿的爱恋,以及对叶孤城的同仇敌忾。
不见林仙儿,这忽然成了叶孤城的罪了。
林仙儿又道:“叶城主不愿见我,我自然也无心同诸葛大侠谈论与金丝甲有关的事,所以便匆忙走了。”
她又道:“但我第二日去,却没有见到诸葛大侠,只见到他在雪地中的尸体,那金丝甲,自然也是不见了。”
有人到过塞北,听了这句话便道:“那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知道金丝甲存在的人也并不多,无非就是同样居住在客栈中的人,莫非是客栈中的人杀人夺宝,立刻带着金丝甲逃了吧?”
他这一言,引起了众多人的赞同,都对林仙儿道:“那天早上,有何人出门,林姑娘可知?”
然后林仙儿又露出了她标准的欲言又止表情,便道:“这……”
众人一听“这”,就知道有戏,接着又道:“林姑娘休要卖我们关子,这可是同整个江湖息息相关的大事,知道什么就说出来,我们这么多大侠,难道还不能帮你吗?”
林仙儿立刻道:“我不是这意思,只不过当天早上走掉的人,委实不可能做杀人夺宝这种事。”
她又摆着犹豫脸道:“当日上午走的,不是别人,正是叶城主。”
场面再次变得鸦雀无声。
如果这时林仙儿说的不是叶孤城,而是别人,或许这些人的反应时间还会慢一些,毕竟叶孤城名字的震慑力很大,在江湖上,除了他,大概也只有上官金虹的名字有这么大的作用。
至于李寻欢,他不算的,谁都知道,小李探花如果不是被人杀到门上,不会轻易出手,他是一个读书人,身上没有江湖人的草莽气,否则,名声也不会如此之差。
江湖大侠喜欢欺负老实人,真像上官金虹那样霸道的,反而没有人敢说一个字的不是。
叶孤城,这是一个奇妙的名字,对江湖人来说有异样的震慑力,但他们对叶孤城,有的最多是震撼,而不是恐惧。
他们不会像恐惧上官金虹一样的恐惧叶孤城,因为他出场的机会实在是太少了。
所以,在短暂的沉默之后,终于有人不太有底气地说道:“就算是叶孤城,杀人夺宝也是不对的。”
有人立刻接了一句道:“你莫不是忘了龙渊剑?他不仅夺宝,还把宝藏给毁了。”
又有人道:“不是说那金丝甲很可能是九大宝藏之一的龙鳞甲,如果他因此将龙鳞甲拿走了,不也很有可能?”
“是极是极,但若是叶孤城把龙鳞甲拿走了,我们就算加在一起,都没办法把宝藏夺回来?”
听见这话林仙儿又狠狠咬牙。
刚才还说是你们这么多江湖大侠聚集在一起没有什么做不成的事,现在就直接成了因为是叶孤城,所以心有余而力不足。
改口真快。
林仙儿又柔声道:“诸位可否再听我一言?”
开始打退堂鼓的众人又被林仙儿拉了回来,不管怎样,美人的话还是要听的。
即使他们心中为了林仙儿把金丝甲找回来的渴望并不是很强烈。
宝藏是身外之物,毕竟以他们的能力,根本没有办法设计九大宝藏,如果仅仅是一副金丝甲就能娶到江湖第一的美人,这对他们来说绝对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女人在这时代,一般情况下都是男人的附属价值,如果说普通的女人就是一件衣服,那林仙儿无非就是最贵重的衣服,只要穿上这件衣服,连带着她的丈夫都会变得珠光宝气起来。
想要成为一流的大侠,如果没有高强的武功,也可以另辟蹊径。
比如说娶江湖第一美人,在江湖第一美人名头易主之前,她的丈夫在江湖上的风头绝对是独一无二的。
但对这些半吊子的江湖大侠来说,名声,说到底还是没有他们的性命重要。
如果娶到林仙儿的代价是死,那还真要掂量掂量。
林仙儿又道:“我想找到金丝甲,并不是给我自己用。”
她又缓缓说出了另一重用意,林仙儿道:“诸位不是想知道,为何我义兄对上梅花盗却没有死?”
听见自己被提及,龙啸云下意识抬起了胸膛,好像在证明自己的勇敢与无畏。
林仙儿道:“诸位都知道,我义兄虽然胆识无双,但比起江湖的各位大侠,武功并不是很好,但是梅花盗,他是公认杀了江湖无数高手的存在,义兄能够活下去,也多亏了金丝甲。”
她道:“金丝甲,可以挡住梅花盗无往不利的暗器。”
听见她话的大侠露出一丝了然,他们怎么说龙啸云这种在江湖上一点名气都没有的小楼楼能救江湖第一美人,原来是金丝甲的功效。
又有人试探道:“我听说,金丝甲原本是在平湖百晓生手中?”
林仙儿又道:“不错,但是在之前,百晓生已经亲手将金丝甲送给了我义兄。”
明显不想细说其中的过程。
但这些人却仿佛已经得到了想要的结果,若不是有了金丝甲,以龙啸云的武功,是万万不能救下林仙儿的。
又有人道:“龙大侠既然见过了梅花盗,可知道对方是怎么用武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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