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ong叶孤城很好看,但大部分人在乍一眼看到他时,都意识不到这点。1Θ2︹3d♀an∑mei点
因为他的气势太强盛,看见他,就好像看见了珠穆朗玛峰,顶端铺皑皑白雪,一年四季都与冰雪为伍。
为他的气势,为他惊天一剑所震惊,便没有会在意容貌。
大部分男人,总比女人,更不在乎容貌一些,毕竟,江湖上的人多是些留络腮胡的大汉,或者胡子很长的仙风道骨的老头,年纪轻一点的都是青年才俊,年轻是真的,至于才与俊,就要大打折扣。
长得好看的俊俏男人在哪都是稀有动物,歪瓜裂枣太多,自然不会表现出对容貌的重视。
叶孤城并没有感受到对面男人的火热视线,他只道那人年纪与自己相仿,但气势一点不低弱,眼神中充满了压迫感,竟会对他这顶尖高手造成影响。
他也一定是个高手!
叶孤城心头一凛道:“你说你要留下来?”他咬字很慢,每一个字从他口中吐出都格外清脆。
司霄道:“是。”
他用充满威严的双目直视一袭白衣的叶城主,话语间吐字速度竟然比他还要慢一些,一字值千金,语言充满了力量。
他道:“我伤还未大好,此刻离开实为不智。”
其实他在占便宜,偏偏又说得坦坦荡荡,一点不作伪。
两人在打机锋。
叶孤城道:“捡起你时,你正躺在路中间,背受重伤。”
司霄道:“是。”
叶孤城道:“为你治伤,本就是至仁至义。”
司霄道:“多谢叶城主大恩。”他又言,“来日定会报答。”
这并非托词,从年轻人口中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有奇妙的信服力。
叶孤城不答,他又道:“为何受伤。”
司霄道:“受人追杀。”
叶孤城道:“何种原因。”
司霄道:“受人追杀,本不需要什么原因。”
小到为了金钱女人,大到血海深仇,一个人杀另外一个人,很多时候确实不需要什么道理。
叶孤城点头,很是认同年轻人的观点,他道:“好,你可以在这里直到伤恢复。”已是同意。
司霄凝视叶孤城,眼神中有鹰的锐利,狼的贪婪,豹的攻击,狮子的威严,但其中却唯独没有人的笑意,就仿佛眼前的是他的敌人,是他的仇敌,而不是他的救命恩人。
叶孤城还是稳稳地坐着,脸上凝结一层不化的坚冰。
朗月的手指已经搭上了腰间的软剑,只要司霄一有别的行动,她便会拔剑而出。
年轻人,让她警惕,也让她恐惧。
除去白云城主,她从未在别人身上感到如此深沉的气势,当朗月独自面对男人时还不曾感觉,但当司霄对面的人不是朗月,不是赶车人,而变成叶孤城时,这股气势便肆无忌惮地从身体中泄露出来,塞满整座空间。
高手与高手之间,能产生共鸣。
司霄缓缓道:“谢城主恩。”
他一定不善于感谢别人的恩情,在年轻人的生活中,从来都是别人对他谢恩,而不是他对别人,所以,即使感谢说得都很生疏,都很没有诚意。
叶孤城点头,抬手,请他出去。
对话,戛然而止。
威严过分的司霄退了出去,朗月来留着,她知道叶城主有话说。
果然,没一会儿叶孤城就道:“他是个厉害人。”这个他指谁,不用多说。
朗月深以为然道:“是。”
叶孤城又道:“留下下来不妨道义,但也不能太过接近。”
朗月道:“是。”
叶孤城最后道:“盯着他,有事来找我。”
那人出生不凡,通身气派自不必多说,以叶孤城的眼力自然能看出他会武,但水平如何却不好判断,以见识来说必定跻身江湖十大高手之行列。
这样一个面目威严的年轻人,突然出现在荒郊野外,还被追杀,肯定是个大麻烦。
他想到了司霄的长相,儒雅却精致,脸上最具有攻击性的是他高挺的鼻梁,以及那双深沉不见底的眼睛。
并不亮,却很黑。
年轻人已尽力放低姿态,但这就如同白云城主无法装作路边的乞儿,他们这样的男人,自带特殊气场,端的是八风不动,无论怎样伏低做小都很违和。
叶孤城又想到了他的眼睛,在打量自己的时候,仿佛能将他吞没。
打起精神,必须对路上捡的大麻烦提起十二万分的警惕。
司霄走回小隔间,一路上收到无数视线洗礼,字面意义上的鹰视狼顾,每一个人都盯着他看,虎视眈眈。
然而此人定力非凡,盘腿坐在狼皮毯子上,闭目打坐,连门都不关,不在乎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暴露在仆从探究的目光之中。
他一动不动,好似一尊雕像,还是玉雕琢而成,浑天而成一股气势。
他有20多岁人的外貌,30多岁人的沧桑,40岁人的定力,以及50岁人的察言观色。
这世上,以肉眼看来不同寻常之人不多,却也不少。
白云城主叶孤城算一个,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算一个,无名岛的宫九算一个。
眼前的年轻人,也算一个。
没人想得到,老沉过头的年轻人究竟在想些什么,如果有读心术,不说别的,起码朗月岚风就能联手把此人剐成一千片一万片。
司霄从小受正统教育,摆出去谁都要说一句端方君子,但人无完人,哪怕是君子也总是能找到一点半点的不足,他的不足在今日之前还没有如此明显,但见白云城主叶孤城便惊为天人,骨子里对于美人的欣赏一下子就被挖掘出来了。
他平生所见各色美人,竟没有一人能及白云城主半分。
叶孤城只道他看向自己一直目含审视,看似来者不善,却不知道他到底在看些什么。
司霄闭眼皱眉,赶车人一双招子盯着他,以为他在谋划什么惊天的大阴谋,时时刻刻准备在他出手之前就将其斩于马下。
不知道为何,明明昏迷时还是一个好小伙子,醒来却偏偏让每一个人如临大敌。
可能天生与白云城气场不对盘,这世界上还是存在这种人的。
皱着眉头的司霄正在脑内循环播放白云城主仙人般的身姿。
叶孤城姿容端丽,却一点都不女气,黑发白衣,没有一点儿男生女相或让人误会的地方,星目剑眉,灿若寒星,皮肤白却并没有肤若凝脂,但看不见毛孔也是真的。
司霄很难说明心中澎湃的激动之情到底为何,只是他清楚,自己平生所见的美人,没有一个能与白云城主相提并论,不,连给他提鞋都不配。
他一眼万年的迷弟力,还真是谁都比不上呢!
司霄越是想叶孤城,就确实有种诡异的口干舌燥之感,胸膛中澎湃的情绪也越是汹涌,他唾弃自己莫不是色中饿鬼不成,眉头皱得越发深了,身边竟也散发低气压。
围观的赶车人:呵!
他的一双铁掌已经蠢蠢欲动。
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
全天下有最多地的是江南花家,所以花家的庄园,自然也是最气派的。
陆小凤每次到花家,都会被他们的庄严震惊一番。
他并非贪财之人,在霍休的小屋子里都能镇定自若,坐在价值十万两的木板凳上都能自由自在地跷二郎腿,但心里知道价格,与视觉受到冲击是两样的。
人,毕竟都是视觉动物。
花满楼的小楼和花家完全是两个画风,他只有要一杯淡茶,一架古琴,外加一栋屋子连同几捧鲜花就能活得很好,很开心,根本看不出是巨富之家受宠的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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