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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等等我啊啊?」

前方尘土漫天飞扬,砂石似箭矢,伤的我体无完肤。

不过是晚了那幺零点一秒。

公车绝决的离我而去,像枯竭死去的爱情……

从来没迟到过的我,第一次体验了心碎的感觉。

今天是高二开学典礼啊,老天何其惨忍,一清早便跟我开了个大玩笑。

回过神来,我想起那害我赶不上公车的始作俑者,忍下满腔悲愤,我扬起一个自认完美的灿烂笑脸,无奈笑得有些咬牙切齿。

兴许是我的目光太炙热,任程宇瞥了我一眼,表示我那狼狈垂死状没影响他分毫。

任程宇是我小学三年级那年搬来我隔壁的男孩,要说青梅竹马也可以,但我更喜欢邻居这个身分。

不知道是何种孽缘,我总是会和他莫名奇妙相遇。他这张脸我大概看了千万回,唔,虽然是蛮帅的。

但试想,不管是上学放学,倒垃圾还是坐公车,若你从小到大都看着,便不会对这容颜起任一丝旖旎遐想。就好似身处在散发严重狐臭的闺蜜旁,若哪天全世界的空气充斥狐臭,便也不会惊恐到毙命了。

习惯就是这样吧。算是好事一桩,我想。

回归正题,我迟到都要怪那死木板。

而这就牵扯到五年级那年,我做了一个让我后悔终身的决定。

任程宇天生有着三寸不烂之舌,我时常期待哪天他舌头真的开出一朵莲花,使他无法吐出字句,如此我便不会被他看似无害却心机的话语荼毒了。

当时,他说服不知哪根筋不对的我,在两窗户间架一片小木板,而傻子如我,就这样献祭了原本只属于我的小阳台天堂。我尝试过各种方法偷偷拔除那木板,无奈它就是不动,稳如泰山。

从那之后他常常来挤我的阳台,若不是老师整天叨念「分享是种美德」那句虚言,我早一脚把他踢了去。气人的是,分了大半位置给他,也没见我有他长得那般勾人眼球,做人不是要互相吗?

今晨闹钟响起前,我原想到小阳台净化一下肺部汙气。

谁曾想他早早醒了,一听到我有动静便溜了过来。我在内心大叹木板的老当益壮,为何就不早早寿终正寝让人省心些,可也别无他法我只能瞇眼装睡,好让他自觉无聊而滚回老窝。

或许是氤氲太适合会周公,我竟就这样一觉到……只能目送公车逍遥去了。

思及此,我气鼓鼓的撇头「哼」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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