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初三的往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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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志达很快又把山上的狼给卖了出去,段小涯也只拿了一万块钱,剩下的交给段志达和段龙处理,他们落了一些,又让买了一些东西送给村里的人。

段志达虽然鸡贼,但毕竟也知道,狼都是段小涯打的,而且他还受了伤,他能分到一些好处,段小涯也是看在他是他二叔的份上,否则要是换成别人,这小子的脾气才不管你是不是村长呢!

他本来不想给村人送东西的,但段小涯说的很有道理,这一次记者来村,村民纷纷地把他贩卖黑熊的事抖搂出来,若不堵住他们的嘴,以后就会闹出更大的乱子。

为了继续把村长当下去,段志达自然是要放一点血,毕竟这个职位给他带来了不少的好处。

他把一万块钱自己收了起来,家里卖桃的钱,自然都给李美翠收着,而收桃的钱,李美翠知道他现在经常要去城里,应酬渐渐地多了起来,也就让他把那些钱放在身上。

吃过了饭,梦落正在洗碗,段小涯偷偷地塞了两千块钱在她手里。

梦落一愣:“什么意思?”

“给你的工钱。”

“段小涯,你真把我当工人呀?”梦落有些难过。

“昨晚做的不错,奖励你的。”

梦落面颊微微泛红,昨晚三更半夜,这家伙竟然溜到她的房间,家里的隔音设备本来不好,秦朵就睡在隔壁,她怕把人给吵醒,腐蚀了祖国花朵的心志,想叫也不敢叫出声,那种感觉别提多难受了。

她把钱塞到段小涯手里:“把我当什么了,你要给钱,找小姐去!”男女之事,只要给钱,性质就变了,都能够的上违法了。

但其实段小涯知道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他的思维素来比较奇葩,一对夫妻,我给你钱花,你陪我啪啪,不都是一样的事?唯一不同的是,老婆可以分你的财产,小姐不能,老婆敢给你脸色看,小姐不敢。

当然,这里指的是那些在家指着男人养活的老婆,上不敬公婆,下不育儿女,除了买包美容,什么事也不做,其实在段小涯眼里,基本就是小姐的性质。

而且,老公忙活一天回来,还要像狗一样伺候着她,陪她逛街,给她做饭,逢年过节在岳父大人和丈母娘面前装孙子,一言不合,离婚,分你一半财产。

卧槽,老公活的还不如一个嫖客。

想到这些,段小涯还是把自己定位为一个嫖客比较好,伟大的张爱玲女士曾经说过,婚姻就是长期的****。这是站在女性的角度说的,如果站在男性的角度,婚姻就是长期的****。

并且合法。

段小涯没有看过张爱玲的著作,他之所以知道张爱玲的名言,完全出于初三那一年要写议论文,议论文就要论点论据,论点论据就要名人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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