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很多年前topgear有一期节目,四组人比赛从hammersmith出发到城市机场……”
“噢是的,我也记得那期节目,我们看的是重播,四组人,开车、坐地铁、骑自行车……”
“还有在泰晤士河上惬意地开着船。”
“杰瑞米(前bbc主持人)当时在船上说他一定是整个伦敦最悠闲的人,他完全忘了他在比赛,最后才拉足马力,可惜还是没来得及。”
“我一直怀疑他是故意那么做的。”
“或许吧,总之,第一个到城市机场的是骑自行车的,而开车的是最慢的,看在上帝的份上,他们做的可是汽车节目。但是,现在,我在想,缇娜,如果你是第五组,他们就没那么尴尬了。”
陆灵把目光从窗外转了回来,开车的男人在偷看她,英俊的脸上带着一点点笑。他的脸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完全褪去了青涩与稚气呢?其实这几年,她总会在某些时刻感到“噢,派特不再是那个漂亮男孩儿了”,没错,他一直在变化着,成长着。仔细想想,他现在的模样跟十八岁的时候的模样区别并不大,但看上去就是完全不一样了。他脸上不再有小小的粉刺,侧脸和下颔都留着密密的胡渣,两边的头发依旧比较短,中间的头发可能太长了,所以他用一根小皮筋把绑了起来。他不是说想当动物学家吗,这么看上去倒是很像野生动物摄影师。
“缇娜,抱歉,我是不是说了一个很糟糕的笑话,我只是想让你……”他意识到她一直在看他,感到不安,连忙解释。
陆灵摊了摊手,打断了他,“拜托,我连业余马拉松选手都不是,我能跑完已经很了不起了。这不是一个糟糕的笑话,这是一个刻薄的笑话。”
她说完,两人对视了一秒,笑了起来。
之后,派崔克收起笑意,问她:“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陆灵低头沉思了一会儿,然后又把脸转向了窗外,说,“累。主要是累。”
派崔克没再说话。沉默持续了一阵。阳光渐渐躲进了云层,有片乌云飘了过来,看样子一会儿会下雨。
“对了,你刚才在我爸爸的旧公寓里?”陆灵突然问。
“程给了我钥匙。”派崔克腾出一只手,从牛仔裤口袋里摸出一封信递了过去,“阿莱克斯给你留了一封信,我答应了他一定会在公寓里找到这封信给你。”
陆灵看上去并不太惊讶,她接过信封,看了看,就是一个很普通的白信封,没有署名,也没有封口。
“你看了吗?”
派崔克摇头,“没有,是给你的,我为什么要看?”
陆灵沿着折痕,又折了起来,塞进了口袋里。
“你不看吗?”
“不是现在。”
派崔克看了身边的女人一眼,“你很久没穿这件帽衫了吧?你以前总穿这件。”
“是的……”陆灵看着窗外不断后退的风景,“那时候我的衣服选择不多,后来我成了有钱人。”
“看上去仍然不错。”
“谢谢,我想它听到会开心的。”
“它听到了吗?”
“嘿,它只是件帽衫,它又没有耳朵。”
派崔克停下了车,这一段有点堵,要排队进隧道过河。陆灵往前望了望,想着这可能要一段时间。车里似乎太安静了。
“你介意我打开收音机吗?”陆灵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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