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遇。。
来往的人群中,他不由分说的抓住她的手,拖着她快速前进。
倪宥妃完全不知道发生什幺事,怎幺突然间被人扣住手腕,拉着往前,步伐快速的让她一路踉跄前进,有好几次都快要跌成狗吃屎。然后等她想甩开那人的手,挣脱这莫名奇妙的事,她人就在警察局里了。
她看着那人指着自己说她就是偷他钱包的人,她的脑袋这才缓缓的运作起来,然后才惊觉自己被人误会成了扒手这件事。
她怎幺可能是扒手?她像吗?Σ(☉▽☉”a
「我没有偷你的东西。」倪宥妃否认这项指控。
而眼前那个陌生的男子仍一口咬定她就是偷了他钱包的人,「我一发现,马上就抓住妳,就是妳。」
不是她,才不是她。这个人莫名其妙!刚刚警察也搜了她的包包,里面根本没有那个人的钱包,这就足以证明她的清白,但是他还是紧咬着她不放,硬说她把钱包交给同伙的人。
同伙的人?她哪来同伙的人?
「我没有,你有证据吗?」
「哼,事实就摆在眼前,妳就是证据。」他振振有词。
这个人怎能这幺理直气壮的说出这些根本不是事实的话?即使没有证据也一副像是证据确凿的指认她,嘴里还不断的小偷小偷的喊她。
他怎幺能轻易的随便的就在别人头上乱扣罪名?她的人生该不会因此留下汙点?
她的脸上罩上一层阴霾,那微微的怒意正克不住的张扬,她的好脾气可是公认的可以登上金氏世界纪录,但此时她气得想拿胶带把他的嘴封起来。
眼前的这一切夸张透顶,她居然被人误会成了扒手,今天到底是甚幺日子?一定是个鸟日子,因为今天是她有生以来最倒楣的一天。
两人在警察局僵持不下,没有人肯退让一步。
「楼英载先生因为你没有亲眼所见,所以这位小姐不算现行犯,而且她从头到尾矢口否认偷了你的钱包,你没有证据,也没有证人,所以我们是不能抓人的,你们私下和解吧。」警察先生建议。
两人一起惊呼。
「什幺?!」为什幺是和解?她就是小偷!没有证据那又怎样,哪个扒手被抓到会马上承认自己就是扒手?
「什幺?!」为什幺和解?明明就不是她!
「我真的真的没有偷你的钱包,我发誓。」她已经不知道该怎幺证明她不是小偷,如果发誓有用的话,那她发誓,真的不是她偷的。
「妳认为一万块是小数目?」他才刚领了钱,就碰上这种鸟事。
「当然不是。」对她而言一万块是大数目!怎幺可能是小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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