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狐是天下第一神医,天下皆传他有生死人肉白骨之能,可丑奴觉得,比起救人来,师父更喜欢杀人。
丑奴是他炼出来的第一药人,于他的价值,也许只和他房中那只紫砂壶差不多。
等到丑奴睡到第二日醒来的时候,整个山庄已经收拾得干干净净,一丝血迹也无,就像那些闯入者从未出现过。
稍一打听,丑奴才知昨晚偷袭的歹人足有三十到四十之数,刚进山庄就中了师父的毒药,当场就死了大半,剩下有几个被药童杀了,别的都成了师父的剑下亡魂。山庄里的药童在乱斗中死了三个,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
丑奴坐在琅狐下首,仔仔细细地禀告了昨晚发生的事,其实琅狐并没有要问他,但他还是说了。
等他说完以后,琅狐问了他一个完全不相关的问题“第一次杀人,什么感觉?”
丑奴愣住了,然后很认真的回答他的师父“回师父,我不喜欢杀人。”
“是吗?”明明是问句,琅狐却完全没有要他回答的意思,“我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可是喜欢极了。”
这是琅狐第一次说起自己以前的事,丑奴一时间竟然不知道怎么回话了。
琅狐没有再说下去,只是摆摆手让他下去,一副很累的样子,丑奴想了想还是决定不说了,便向师父告退。
他能想到的事情,师父自然能想到,既然师父没有吩咐,当然是自有成算。
那晚的不速之客并没有给丑奴的生活带来任何影响,他的日子依然过得平平淡淡,隔三差五地背个竹篓子上山采药,给师父补充一些不够用的药草。
琅狐把山庄建在深山之中,这里毒蛇猛兽常年出没,是一点人迹也没有的。丑奴的身体早就是百毒不侵,所以在密林中走来走去反而颇为悠闲。
琅狐不许他们与外界接触,所以从小到大丑奴的世界就只有那四四方方的一小片天,每次出门采药的时候就是他最自由的时候,反正这里地处十万大山的最深处,方圆几千里杳无人烟,他只要能记住回家的路,就是走得远了在外面待上个三五天琅狐也不会管的。
丑奴在外面待了两晚,第三天又从清晨走到黑夜,这里离家已经很远了,他倒是一点不担心,他记得附近有个洞穴,他可以去那里生火,就着随身的毯子过一晚。
走到离洞口不远的地方,丑奴突然闻到一丝熟悉的味道,他吓了一大跳,那是人血的味道,洞里有人!
难道是上次那些人的同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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