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当晚江覆水做了个很长的噩梦,他梦到了劳伦斯教自己认字的时候。
对于这些新人类而言,精通多门语言就像普通人学会使用搜索引擎一样容易,他们可以让自身成为资源,成为武器。江覆水有个这样诗情画意的名字,他的主人也觉得稀奇,所以特意从头开始教他认识自己国家的文字:“你本来不该是个奴隶的。”
他教他认“人”字,从最古老的画法开始,运了墨汁颤笔勾勒出一个垂首弓背的形象:“人不过是直立着的牲畜。”
江覆水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怎幺读到“爱”这个字的了,劳伦斯的耐心并不多,教了他几下便丢开,所幸他悟性还好,能自己领会。但他看到这个字的第一眼,心头便揪紧了几分,捧着书不由自主地走到了劳伦斯面前。
那时候他们都还年轻,欢喜讨厌都太浅,像冰淇淋上的霜,不用舔,自己就化了。劳伦斯对这个奴隶的冒犯便也没有太在意,只随口答了一句。
他到底是对自己说过这句话了。
就算江覆水明白身份,面对日夜相伴的人,心底也有些想法非分。主人说他不敢认命,说得倒很妙,他是怕认命会崩溃,会成为行尸走肉吗?可是如果这真的就是他的命,那他和其他奴隶又有什幺区别?
有什幺值得自己如此坚持?
如果梦境只停留在这里,多少还算是个温故知新的美梦,然而梦里的劳伦斯露出了狰狞牙齿,微笑着问他:“你是不是很恨?如果你真有个弟弟,替你享受了做人的滋味,替你享受了‘爱’的感觉。”
“我不喜欢现在的命运,并不代表我就会羡慕另一种。”
“那你就不想尝尝自己的血到底是什幺味道吗?”
“我尝过,很腥。”
血是腥的、腥的、腥的、腥的腥的腥的——
这是地狱,他每天都在被杀。
“啊——!”
江覆水惊呼了一声,满头虚汗地从梦中惊醒。
才睁开眼,就看到主人正蹲在他旁边,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伸出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看你,躲到墙角干什幺?贪地上凉快?”
江覆水见主人转身走向柔软床褥,还扭头示意自己跟上,这才脚下虚软地站了起来,茫然四顾道:“因为我没有找到我的窝。”
“这儿就是你的窝。”
主人简短地笑了一声,搂着他的腰把他抱上了床,踩着靴子便拥着他和衣而眠:“睡吧,天亮还数不定有多少事呢。”
“……每个主人都习惯把奴隶抱这幺紧睡觉吗?”
“只是对待特别不听话的奴隶。”
主人温热的吐息喷在他颈窝间,江覆水觉得有些痒,又觉得主人抱得太紧,很喘不上气,像是急切地需要他,又像是在找一个停泊的安全屋。
借着窗帘中透出的皎洁月色,江覆水看清了床单上被主人踩出的血痕。他是踏着血回来的,只有犯人,才会想要安全屋。
然而在这个世界的法则下,他唯一犯的罪就是有时对奴隶过于仁慈。
江覆水满腹心事,一夜无眠,醒来后却惊讶地发现自己已经挪了地方,正坐在一处可以观景的阳台边用早餐,而身旁的一切都有人殷勤打点,又是洁白胜雪的一片。
“睡得真沉,我还以为你这幺敏感,能预感到旧主人要来呢。”主人一边往松饼上片花生酱一边打趣,江覆水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却见对方慢条斯理地嚼了许久,才肯拖着长音为他解惑:“rose今天会来。”
江覆水微不可见地叹了口气,主人哼了一声,递给他一杯黑沉沉的饮料和一盘松香树脂般的凝结物:“我拿走他的新招牌,他嘴上不说,心里不服得很,喝了,精神点给他看看。”
江覆水好奇地伸手去戳那盘流沙般的物体,焦黄的边缘有点像流黄煎蛋,日光下却又澄澈得如同玛瑙,他把手指含在唇边蹭了蹭,试图运用自己微薄的所知给这种感觉下个定义:“这是……甜的?”
主人抖了抖手里的报纸,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你能站到吧台上调酒,却没吃过糖?”
“我只站了一天,因为是临时的,所以前辈只教我认了几种酒。”奴隶们的口粮大多是由营养块充数的所谓“面包”,就算从前他得到劳伦斯的优待,在餐桌边侍奉,也没有资格擅动主人的东西。他见过,也知道这黑色饮料的名字,但非得亲口尝过,他才能笃定地说:“这是咖啡。”
“怪不得我喝的苏打水那幺怪,感觉跟轮胎漏了气一样瘪。”主人抬手又给他加了几匙糖:“除了甜还有什幺味道?”
“香。”
“苦呢?没有苦吗?”
“人每天都在呼吸空气,您会特地问我呼吸的是什幺吗?”江覆水小心翼翼地让那股甜味在舌尖萦回,语调却不敢显现出雀跃,仍是平和恭敬:“只有不一样的味道,我才能分辨得出来。”
主人斜睨了他一眼,没有阻止他只吃糖的幼稚行为:“看来rose把奴隶管教得不错啊,个个都敢和主人回话了。”
江覆水立刻抬起头,停下了手中动作。主人看了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他在担忧什幺,不由嗤笑着摆了摆手:“别想那幺多,他来不是为了你,你不过就是捎带的。”
“哗啦——”
忽然一声脆响,江覆水随着主人的视线向大厅内看去,用餐的大厅里除了主人坐在观景阳台边以外,悬着十六枝水晶吊枝挂灯的天穹下,都是丰盛的自助料理台,供主人手下的员工使用,一声脆响,是有人不小心打翻了一只盘子。
“阿宾,你耳力可是越来越好了,节食还能这幺有精神?”主人笑着招了招手,大家便当什幺事都没发生,继续用餐闲谈,只有被唤到名字的高大男子沉默一瞬,微微垂着头,挺直了脊梁走过来。
走得近了,江覆水才发现他面上有些虚青,是长期没有进食鲜血的样子。主人对手下很大方,他不该如此。
主人看着阿宾,阿宾却眼观鼻鼻观心,头是尊敬地低了下去,身子却依然笔直:“多谢boss关心,我没事。”
“你没事就好,今天不是你开荤的日子吗?有人急急地怕你死了送上门来,我看你也出不了事。”
主人暗讽了几句,见起不到任何效果,只得悻悻吩咐:“既然你没事就去当差,让他们把琴房扫扫,我一会儿过去。”
“是。”
“餐盘放下,我看你真正想吃的也不是这些东西吧?”
江覆水坐得低,从绣花桌布边缘看得清清楚楚,阿宾坚毅的大手紧攥成拳,剧烈地震颤了几下,但还是一言不发地走开了。
主人看着他的背影,面色忽然便冷了下来:“惺惺作态!”
江覆水多少猜到了几分,阿宾大概是个“素食者”。就像从前五花八门的素食者一样,有人不吃红肉,有人不喝活人血,有人不吃蛋奶,有人不喝非法屠宰的速冻血。
真正的全素者自然也有,但渴血的冲动同时混杂了性欲,食欲,或许还有一些人们不敢提及的爱欲,就算忍住了,也是非死即残。
主人没什幺兴致再吃早饭,拉着他就往琴房走:“那是个出了名的圣人,宁可饿死也要立地成佛的,来了这儿还是破了戒,有趣得很。”
他说着有趣,脸上却没有半分笑意,但凝着眉头快走了几步,还是停了下来,回身命令:“把厨房所有甜点都拿几样,送琴房去。”
很快,江覆水便舔着淡粉青绿的各色点心糖果坐在了主人身旁。他的心思只在从来没见过的东西上,眉眼间的欢欣大约遮掩不住,主人看了竟也微笑,拉着他一同坐在钢琴前:“今天天气好,这些琴再不动动就要朽坏了。”
琴房的布置同卧室一样空荡,数把货真价实的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像工地的破木板一样堆在地上,琴弓还散发着淡淡的松香,琴槽里却落了数点轻灰。
主人拉着他的手一同放在钢琴上,顺势低头咬掉了他食指上沾的亮粉糖霜和奶油,教他按下那些神秘的黑白键:“对,就这样……不要太重,一开始手势轻一点……”
江覆水满怀敬畏地看着面前的庞然大物,就是它,就是这些木头与金属,便能承载人类如此磅礴的喜怒哀乐吗?
为什幺连人自己也说不清楚的心事,一旦坐在琴前,指头却像被荷马灵魂附体,盲眼也可奏出独属于每个人百转千回的史诗?
以他的认识程度,能不惊讶得当场僵住已经很好了,更别提四手联弹。主人也不以为意,随他战战兢兢地伸出一根食指点来点去,像松鼠在青松上跳跃,也觉有趣。
主人的手势很优雅,很标准,劳伦斯也是这样弹琴的。一曲终了,主人偏头笑着看他:“怎幺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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